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煲雞湯加黨參為何被罰?這個重要的道理你可能還不知道
原創 范志紅 范志紅_原創營養信息
近日,寧波一月子中心在雞湯里加黨參被罰,月子中心還感覺到非常委屈:月子雞湯里加入黨參,這不是很常見的事情么?我怎么就違規了?很多網友也不理解:我家也這樣啊,我媽給我煲湯還放了黨參呢!
從管理部門角度說,道理非常簡單——這個事情違法了。按相關法規,黨參并未列入我國「藥食同源」目錄,不建議日常加入藥材燉湯。也就是說,黨參和大棗不一樣,不是一種「既是食品也是藥品」的食材,而是藥材。
可能很多朋友會問:不是說「藥食同源」嗎?為什么放那么點常見藥材就不行?
這就涉及到一個重要的概念:藥材、藥食兼用食材和普通食品的區別。
差別在于,它們的基本特性不同,使用對象不同。
作為食品,必須具有高度的安全性,絕大多數人可以日常食用,而不會帶來明顯的身體不良變化。食品要具有一定的營養價值,還要具有一定的感官美味特性。
藥品呢,所謂「是藥三分毒」,它僅對部分患者的治療有益,而且還有嚴格的數量限制;而對另外一部分人,則可能帶來不良作用,擾亂代謝平衡。藥品不需要具備營養價值,更不需要有感官美味特性。
藥食兼用食材則居于兩者中間,它們既有一定的食物特性,有一定的口感和質地,有一定的營養價值,而且傳統上用于食品,但還是比普通食物「藥性」強一些。
所以,藥食兼用食材不像大米飯、大白菜那樣,人人都能天天吃,有些人吃了就是可能出現不舒服的感覺的。即便能吃,吃的量也是有限制的。比如說,蓮子芡實等,雖然是食品,顯然不能大碗吃,而只能少量配一點在粥湯里。
簡單說,作為食物,注重的是安全性、營養性和美味性。能調節生理功能,能治病,那是它的次要功能,而且這個功能是比較弱的。
長時間的食養的確可以讓身體狀況發生變化,但是,需要長時間的努力才能奏效。人們不會指望在生病的時候,吃某種食物,一天之內就出現明顯變化。
大家想一想,吃黨參是為了獲得其中的蛋白質或維生素嗎?它有感官美味特性嗎?黨參可以天天吃、隨便吃嗎?傳統醫學認為它能「補氣」,但是不是需要用它,用多少,需要醫生來進行判定。
所以,沒有醫生處方的前提下,月子中心隨便給哺乳媽媽使用中藥材,是違法的,罰得不冤枉。
有些網友可能會說「我家門口那家餐館煲湯還放了黨參呢」,那是沒有被查到。查到也是一樣應當處罰的。在不了解食客體質的前提下,為什么要隨便給食客吃藥呢?

「我媽媽也煮了這個湯」這話就更值得深思了。如果媽媽確實懂中醫,那是可以的。如果她不懂,只是聽說某種藥材「補氣」、「補血」,就加在湯里隨便給孩子喝,那是不安全的。盡管孩子不會舉報,盡管沒有管理部門上門罰款,但這種做法絕對不應當提倡。
誰家的飲食操作都不是國際標準,「我家是怎么做的」,不能成為安全無害的判定標準,更不能成為合理合法的評判標準。
實際上,很多所謂的「傳統操作」并不安全。如果按照食品工業管理的法規,絕大多數家庭廚房是達不到安全標準的。甚至在食品配料選擇上也是如此。
比如說,國家禁止在食物制作中添加硼砂,有些家庭至今仍在使用;國家禁止在烹飪中直接使用亞硝酸鈉(硝),但有些家庭作坊還在直接用它腌肉腌雞;國家禁止在做皮蛋時使用黃丹粉(氧化鉛),有少數家庭還在使用。他們的理由是「自古以來這么用......」「我爺爺奶奶那輩起就是這么操作的......」「祖祖輩輩這么做這么吃,也沒有出過什么事......」
食品加工中合法使用的食品添加劑,都是經過安全性評估,做過急性毒性、亞急性毒性、蓄積毒性、致癌性、致畸性、致突變性等各種實驗的,然后再打了很大的安全性「富裕」,才限量應用于食品當中。這樣的成分,很多人無比恐懼。
自己家里「古法」使用的配料,明明已經被科學研究證明是有很大安全風險的,但只要沒把人「放倒」,就毫無恐懼感地違規使用。
這就是雙重標準了,確實讓人感嘆啊。
說回藥材入餐的事情。不說現代科學,按照中醫的思路,健康人是需要陰陽平衡、寒熱平衡、臟腑平衡的,并不是簡單吃一種藥材就能促進健康的。藥膳食療需要有醫師來給出配方,而且要按照病人的身體狀況來調整配方。餐飲店的外行人為了招徠食客,在飯菜和湯品中亂加中藥材,很可能讓部分體質不合的食客體質變得更不平衡,有害無益。
有人問:「如果是媽媽、婆婆給女兒、媳婦煲雞湯加黨參,犯法嗎?我自己煲雞湯加黨參,犯法嗎?」
自己和家人亂加藥物,雖不犯法,但不提倡。就算用錯了,也只是傷害自己的身體,沒有人舉報,相關部門也不會為此開出處罰。但開店是給別人制作食物,并從中獲利,性質就不同了,因為有可能傷害到別人的身體,違法就得受罰。
遺憾的是,這些情況,很多時候并未得到有效的管理。
總結一下:
1 沒有處方和醫囑,不能隨便吃藥材和藥物。哪怕是保健藥材也一樣。
2 食物和藥物(藥材)的食用目的不同,安全性也不同。食物用來供應營養,提供感官愉悅,適合絕大多數人食用;藥物(藥材)用來治療疾病,不求營養和美味,只適用于需要它的某些疾病狀況或特定體質的人。「藥食兼用食材」的性質介于兩者之間。
3 凡是有比較明顯「藥性」的東西,包括藥食兼用食材,都不能隨便多吃,而且要注意自己的身體情況,有不良反應立刻停吃。
4 用錯了藥物(藥材),傷害自己和家人的身體,家人可能并不會因此告發。但如果在餐飲機構中違規使用藥材,有可能影響消費者的身體健康。故我國法規禁止餐飲機構在食物中添加藥物(藥材)。
最后叮嚀朋友們,在外就餐時,不要因為某款菜品宣傳「滋陰壯陽」、「大補氣血」就趨之若鶩。自家想要在食品中加入各種藥材的時候,最好咨詢醫師,了解藥材是否適合自己和家人的身體情況,加多少量是安全的,并注意觀察食用后的身體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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