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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30元買十臺電腦商家稱系統錯誤拒發貨,法院:必須交貨
魏麗娜/廣州日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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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廣州日報客戶端3月15日消息,在網絡平臺購物,有時候一個小小的失誤會導致一件商品的價格遠低于它的市場價格,而你正好以這樣的低價拍下,驚不驚喜!然而商家卻拒絕發貨。意不意外!
案情回顧:“雙12”促銷 電腦3元一臺
雙十二當天,黃某以每臺3元的價格在廣州市某軟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軟件科技公司”)開設的天貓旗艦店購買了10臺專柜價每臺3999元筆記本電腦。
支付完貨款30元后,黃某通過阿里旺旺客服提醒某軟件科技公司發貨,某軟件科技公司則表示由于系統錯誤導致價格出錯,明確拒絕發貨,同時提示黃某可以申請退款。黃某表示不接受退款,要求某軟件科技公司按合同約定履行交貨義務,雙方糾紛成訟。
未能舉證標價是系統出錯所致 判商家交貨
黃埔區法院審理認為,某軟件科技公司的天貓網頁顯示涉案產品專柜價每臺3999元,用紅色框特別注明正在參加“雙12”品牌盛典活動,并用紅色字體標注“雙12感恩價”每臺3元,順豐包郵。某軟件科技公司抗辯網絡上顯示的價格是由于系統原因導致的價格出錯,但其未能舉證證實涉案產品的標價是系統出錯。
另外,從網絡頁面內容來看,涉案商品正在參加“雙12”活動,該活動是近年來在網絡交易平臺形成一個以遠低于正常價格銷售產品的網絡購物活動,所以涉案產品以相當低廉價格出售,與“雙12”活動目的相符。黃埔區法院判決某軟件科技公司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交貨義務。
(原題為《男子30元買到十臺電腦 商家稱系統錯誤拒絕發貨》)
責任編輯:伍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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