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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出臺城市書房地方性法規,單位、個人參與建設可依法冠名
澎湃新聞記者 邱海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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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揚州市人大常委會日前公告,《揚州市城市書房條例》已經省人大常委會會議批準,將于12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是全國首部以“城市書房”為主題的地方性法規。

“城市書房”是依托公共圖書館資源建立,免費向公眾提供閱讀、文獻信息查詢、借閱等服務的公共文化設施。揚州2015年開始將“城市書房”作為民生實事項目,在人群集聚度高、交通便利的地方建設,打通公共圖書館服務的“最后一公里”,構建“15分鐘閱讀圈”,目前已建成60家。
該《條例》確立了城市書房的法律地位,明確建設、管理、運行以及服務內容和要求。各級政府應將城市書房建設、運行與維護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建設、運行和管理,如免費提供場館或捐贈資金、文獻信息、設施設備等。公共圖書館應與參與建設者簽訂合作協議。參與建設的單位、個人可依法冠名。
根據人口規模、分布區域和服務需要,《條例》將城市書房分為中心城市書房、社區城市書房、居住區城市書房、旅游特色主題城市書房、專業類城市書房等,按公示的時間免費開放,提供查詢、借閱文獻信息,開放閱讀、學習的公共空間,舉辦公益性講座、培訓、展覽、文化交流活動等服務,推動、引導全民閱讀。
責任編輯:謝春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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