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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過年年貨買了這么多,過期食物還能不能吃?
問:過期的食物是不是就一定不能吃?
答:過了保質期的食品不等同于有害食品,但是,有些食品過期了確實要多加注意。

上海兒童醫學中心臨床營養科主管營養師趙卓琦醫生指出,《食品安全法》規定,過了保質期的食品不能再銷售,必須下架。但是,過了保質期的食品不等同于有害食品。食品的變質是一個連續漸變的過程。食品成分或者其中的細菌,不會看著保質期按照我們的指示變化。它不會像許多人想的那樣:在保質期之前,老老實實待著;過了保質期,一下子就變成了毒藥。
有些食物比較耐保存,過期了只會變的不好看不好吃但是不一定會吃壞肚子。比如說冷凍食品、方便面、罐頭、餅干、糖果、純蜂蜜等。但是,有些食品過期了確實要多加注意,因為它們本身就容易變質腐壞,比方說,過期的肉制品、蔬菜、雞蛋、食用油、巴氏殺菌奶等。這些食品過了保質期,就真的變成了有害物質,可不止是不好吃這么簡單。
“食物無論生熟,在食用之前都要觀察顏色,性狀,氣味,生食還可以試手感,以此保證食物的新鮮。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保質期內的食物不代表一定不能變質。保質期內的食物能吃的前提是必須在標準的貯存環境下,也就是說如果貯存條件沒達到要求,食物的保質期也可能提前失效。比如酸奶,一般酸奶的保質期是20多天,但是需要保存在冰箱里,如果是暴露在常溫下,幾個小時就會變質。”
“所以對于超市促銷的‘臨期商品’,買之前還是要仔細觀察食物狀態,盡快吃完。一些本來需要冷藏、冷凍的食物,超市為了促銷把它們放在常溫下售賣,看樣子已經很多天了,或者有漲袋的跡象就不要買了。” 趙卓琦醫生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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