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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討薪歸途遇車禍5死續:肇事貨車剎車失靈且超載,負全責
杭瑞高速公路云南保山段龍陵往保山方向2月8日下午發生一起貨車與轎車追尾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5人死亡、1人受傷。遇難者家屬楊女士2月26日告訴澎湃新聞(www.kxwhcb.com),保山交警已于25日作出事故責任認定,認定貨車駕駛員衛某某在這起事故中負全責。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楊女士的父親一行五人于過年前去云南討要工程款,在要回120余萬現金后,五人乘坐陽某某駕駛的大眾牌小轎車返回重慶,途中遭遇車禍。
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保龍高速公路交巡警二大隊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以下簡稱:《認定書》)顯示,2月8日下午,衛某某駕駛云M35775號福田牌重型倉柵式貨車沿杭瑞高速公路由芒市往保山方向行駛,17時35分許行至杭瑞高速k2777-972米處時,與前方陽某某駕駛的渝A89W76號大眾牌小型轎車發生追尾相撞,相撞后兩車先后側翻,在向前滑移過程中又與前方一輛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車發生刮擦,大眾牌小型轎車隨后起火燃燒,造成車上5人當場死亡、部分人民幣和物品燒毀,福田牌重型倉柵式貨車乘客蘇某受傷。

《認定書》稱,肇事貨車的登記所有人為魏曉芬,登記住所為保山市隆陽區辛街貨運有限責任公司,核定載質量為19.5噸。事發時,該肇事貨車所載貨物為30噸。
根據《認定書》,衛某某駕駛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且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車輛上道行駛,在行駛過程中發現車輛制動失效后,未及時采取避險措施,依然駕駛失控高速行駛的車輛繼續行駛,是造成此事故的根本原因,承擔此事故的全部責任。
楊女士及其他遇難者家屬向澎湃新聞證實,車禍現場遺留的677210元現金已按照比例分配給他們。
楊女士說,她是臘月二十九(2月14日)從保山回的重慶,目前一邊工作一邊照顧身體不好的母親,有關車禍的后續事宜已委托保山當地的律師處理。
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工作人員26日表示,衛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按程序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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