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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賽龍無罪:招商矛盾不應通過“刑案”解決

2月11日,江西省九江市中院公開開庭審理共青城賽龍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共青賽龍”)、創始人代小權逃稅案,當庭宣判:撤銷一審判決,共青賽龍無罪、代小權無罪。代小權在被限制自由3年之后,終于獲得了自由。
“共青賽龍案”在去年年底二審前夕被媒體曝光,事件很快成為共青賽龍與共青城市政府的輿論大戰。共青賽龍一方指責當地政府在招商之后,突然搞抽貸,通過非法拘禁索要股權,還收繳了公司公章;而共青城指責共青賽龍阻撓公司的重組,“躺在政府身上吸血”。
賽龍原本是手機細分領域的龍頭企業,此前被江西共青城市政府招商到當地辦企業。因為手機行業的急劇變化,在幾年前賽龍經營遭遇了危機,甚至其主要客戶摩托羅拉也陷入了危機,很快事件演變成刑事案件。
有網友戲言,中西部地區招商高科技企業落戶類似于“土豪娶明星”,雙方各取所需:一方看中對方的技術、產業鏈對地方經濟模式的提升;另一方,則是看中對方手中的土地、稅收、補貼等優惠。粗一看雙方似乎都有責任:共青城市政府不應做出“負責人不交個稅”等超越法律的承諾;賽龍面臨經營困境時首先要保住自己的利益。但是,這樣就應該“各打五十大板”嗎?這個案件的啟示在于:面對招商的糾紛,政府不應該動用刑事手段逼企業就范。這會嚴重敗壞政府的公信力,嚴重毒化當地的營商環境。
案件被曝光之后,一張疑似當事官員的朋友圈截屏廣為流傳,其中數落了賽龍的種種不是,并稱“偷稅漏稅的罪名是萬般無奈才扣上的”。以刑事案解決招商糾紛的思路,透著權力的傲慢,也是將法律降格為工具。
政府和投資商之間的博弈從來就不是絕對公平的,政府掌握有國家機器,所以更要有底線意識。在市場博弈過程中,政府不能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甚至還當握槍的行刑官。
在招商時大包大攬,承諾了違反法律的優惠政策;在執行過程中,沒有對企業的撤資、利潤轉移等進行有效監督;等市場環境發生變化,企業不能給當地帶來利益和就業了,就深文周納、指望用“偷稅漏稅”“抽逃注冊資金”等罪名抓捕企業家,以挽回地方的損失,這是一錯再錯。這只會毀了當地營商環境的名聲。
去年,中央公布了《關于營造企業家健康成長環境 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 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的意見》;這次對共青賽龍、代小權無罪的判決,也是發出了強烈的信號:應該厘清正常的政商邊界;刑法不能被濫用于脅迫企業就范。政企之間有矛盾,可以通過協商、司法手段來解決,但絕對不允許按老黃歷辦事,搞成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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