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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遭遺棄后生父獲刑一年生母失蹤,法院判決由福利院監護
兩歲孩子遭遺棄
男孩小安的父母都是安徽來滬打工人員。2015年3月,小安剛滿兩歲,父母即離異,離婚協議約定他由父親沈浪撫養。
然而,沈浪根本不管不問,多次把孩子扔在自己母親處一走了之。奶奶對親孫子也不待見,2015年6月一天,當沈浪又一次將小安送來時,奶奶竟將孩子丟棄在街頭揚長而去。
接警后,寶山公安、民政部門迅速啟動相關工作機制,將小安作為疑似棄兒送往上海市兒童臨時看護中心照料。
當年12月,經多方查訪,警方找到沈浪。當警方和民政部門要求沈浪領回孩子,履行為人父母的責任時,他以“無力撫養”為由一口拒絕。同時,小安母親昌樺至今毫無蹤影,而安徽籍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都明確表示沒有監護孩子的意愿。
小安成為上海兒童臨時看護中心接收的首例以疑似棄兒身份入院,雖查找到監護人,卻被監護人拒絕領回的困境兒童。更為嚴重的是,小安父母始終不為其報戶口,導致困境中的孩子今后上學、就醫等都將沒有保障。
多次努力無果后,有關方面啟動由民政牽頭,公安、檢察、法院等職能部門協同參與的聯席會議制度,各單位主動擔當、無縫銜接,共同努力幫助小安走出困境。
2016年10月,經上海市民政局協調,上海市兒童臨時看護中心聯系寶山法院,請該院聯合區檢察、區公安部門,依據“監護侵害”事實調查取證,依法追究沈浪法律責任。
當年5月,案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由于沈浪堅持拒絕履行監護責任,寶山檢察院以“涉嫌遺棄罪”提起公訴。經公開審理,區法院認定沈浪遺棄罪成立且行為惡劣,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親生父親沈浪獲刑后,小安以后的生活怎么辦?
滬皖跨省接力順利實現國家監護
為實現小安成長利益最大化,給這個困境中的孩子落實可靠的監護人,上海市兒童臨時看護中心作為訴訟主體,向法院申請撤銷小安父母的監護人資格。
由于小安非上海戶籍,其親生父母戶籍地均在安徽。根據2017年5月市政府出臺的《關于加強本市困境兒童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上海決定啟動一項全新工作機制——困境兒童護送轉接機制,對監護人無法履行監護責任、且本市無其他可委托監護的非本市戶籍困境兒童,符合相關條件的,將其護送至戶籍地,由當地民政部門提供長期保障措施。
2017年7月,上海市民政局致函安徽省民政廳,商請接回困境兒童小安,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給予長期監護,以保障孩子合法權益。安徽省民政廳高度重視、及時回應,迅速明確了小安的判后監護人。
在此基礎上,2018年1月15日,寶山區法院依法判決,支持市兒童臨時看護中心訴訟請求,撤銷沈浪、昌樺的監護人資格,由安徽省阜陽市穎上縣社會(兒童)福利院作為小安監護人。
宣判次日,穎上縣第一時間接回小安。至此,由上海市兒童臨時看護中心臨時監護兩年半之久的困境兒童小安,監護權最終得到明確,孩子今后的生活、教育等問題得到妥善安置、長期保障。
上海市民政局表示,此案系上海與案發地多部門協同配合,形成保障困境兒童利益的合力,從而順利實現國家監護跨省接力的典型。上海將繼續堅持兒童利益最大化的工作理念,堅持多部門聯動的工作機制,使困境兒童得到妥善的安置和照料。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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