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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混業必生亂象?從樓繼偉說“絕不能出顛覆性錯誤”談起
“要真正回歸本源,我們是否必須要堅持大混業模式?是否有能力承接混業經營帶來的金融監管復雜性的挑戰?是否有必要讓金融機構承擔混業監管真正到位后的高額合規成本?是否有必要讓實體經濟支付過高的名義利息?”
1月29日,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網站刊發了理事長樓繼偉在第十六屆企業發展高層論壇上的講話。樓繼偉曾在2013年03月至2016年11月擔任財政部部長,熟悉國內經濟工作。正是在此次講話中,樓繼偉拋出了上述有關金融混業經營的“四問”。
講話中,樓繼偉說“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這個問題“太重要了”,所以放在最后重點講,他同時表示,在這個問題上,絕不能出顛覆性錯誤。
樓繼偉非常鮮明地指出,中國金融業近年來的過度混業經營造成了一系列的金融亂象,名目繁多的中國特色衍生品令人眼花繚亂,同時,風險傳染的渠道極不透明。話到此處,樓繼偉警示道,“我國產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概率是相當大的。因此,眼下更為迫切的任務是打好風險防控攻堅戰。”
樓繼偉還指出,橫覽世界,中國是混業發展到極致的金融市場,風險高企。樓繼偉回憶了一段往事。上世紀90年代,朱镕基堅持金融業要分業經營,樓繼偉曾委婉地提出,是不是先觀察一下,但朱镕基堅持認為,現階段公民規范守法意識不足、機構監管能力不足,混業必亂。“面對今天的金融亂象,我不禁感佩朱镕基同志當年的英明預見。”樓繼偉說道。
到底該如何看待中國金融業如火如荼的混業經營呢?
混業經營必然導致混亂嗎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向澎湃新聞記者表示,不能簡單下結論說混業經營是金融亂象之“禍根”,并不是在哪個國家混業經營都出現了“禍”,這說明混業經營還是有可能做得好的。也并不是說只要中國經濟實行混業經營就會出“禍”,之所以出現這個情況,不能把責任推到混業經營上,首先是管理層對混業經營的準備工作還沒做好。
“中國金融混業發展到極致,我覺得這個表述還是有些問題”,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法與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濤向澎湃新聞記者指出,“與歐美發達國家相比,中國并沒有絕對創新的新產品。但我們和一行三會的監管體系比,不適應是存在的,特別突出在我們的監管協調問題。很多問題不是創新造成,不是混業造成,而是無監管或不協調造成的監管真空問題。”
混業經營需要統一監管、從嚴監管
澳新銀行中國市場經濟學家曲天石認為,有時候不是我們認識不到風險的潛在來源,而是我們有沒有勇氣去解決風險,因為解決風險本身是有代價的。混業經營和分業經營的事情是全世界的金融監管層面都在談論的問題,我們從去年開始討論共同監管的問題,實際上就是告訴大家,如果是相同類型的業務,就用統一的監管標準和監管規則,如果是不同類型的業務就要加以分開,所有的監管機構都在尋求一個盡量好的辦法,初衷都是盡量不導致金融機構的經營困難,也不會使得金融條件過于收緊。
實際上,監管部門已經看到了統一監管的必要性,2017年11月17日,一行三會一局發布了《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就是希望通過統一同類資管產品的監管標準,促進資管業務健康發展,有效防控金融風險,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
“現在看來,很多時候是魚和熊掌不可兼得的。過去十年,我們實際上在某種程度上更傾向于讓金融機構大力發展,用寬松的金融條件促進經濟增長,但是到了今天大家認識到這個問題,寧可付出一點代價也要把潛在風險管理好。對于樓繼偉的發言,我更看中的是這個層面的官員明顯的把這個話講了。”曲天石向澎湃新聞記者如此表示。
就目前來看,中國已有不少企業、金融集團持有多種金融牌照,金融機構間相互投資現象普遍存在;相當多金融機構內控機制不健全,影子銀行、監管套利、通道業務等出現的違規亂象不斷。對金融監管機構而言,監管難度不言而喻。銀監會在2018年全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工作會議上就提出,今年的重點工作包括清理規范金融控股集團,推動加快出臺金融控股公司監管辦法。
曲天石表示,客觀來講,所有的監管都是落后于市場發展的,不僅僅是中國,全世界都是這樣。所以,允許金融進行一些創新或者業務上的改變,必然會對監管造成比較強的挑戰。允許混業經營則必然會造成監管難度的加大,我們有沒有能力完全去處理好這個監管還不好評價。但越是混業經營,開的口子越大,監管難度就越大。
混業經營的合規成本必然高嗎
“高額這兩個字有待商榷”,曲天石指出,風險和收益應該是匹配的,我們不可能去想象一個金融機構既享受到了所有的市場創新帶來的好處,沒有不付出監管成本,這是不可能的。其次,越是開放意味著監管難度越大,對于監管來講,所花費的成本也就越高。監管和市場理論上是有一個平衡點的。金融機構要突破這個平衡點,就要承擔更大的監管成本,監管想到突破這個平衡可能就是監管不到位。
尹振濤也表示,混業合規成本是否很高,是否成本會更高并不能明確,因為混業成本可能降低,成本收益比再加上風險的負外部性要綜合考慮。現在要做的不是限制混業,而是要加強協調相關的要求,例如機構協調統籌,穿透監管,追責機制等。
2017年11月,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成立,由國務院副總理掛帥,統籌金融改革發展與監管,協調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相關事項,統籌協調金融監管重大事項。央行行長周小川也曾談及,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將重點關注影子銀行、資產管理行業、互聯網金融、金融控股公司等四方面問題。
混業經營會導致實體經濟支付過高利息嗎
樓繼偉在其“四問”的最后一問中提到,是否有必要讓實體經濟支付過高的名義利息?
郭田勇認為,不存在誰來支付利息的問題,利率市場化是要隨行就市的。現在市場利率走高,的確對實體經濟而言負債會增大,但是這種增大并不是誰有意要去盤剝它,利率走高本來就是一種市場化的現象。
“混業模式并沒有錯,有需求自然就會有供給。但混業模式的發展并不是推動資金成本增加的真正原因,真正的原因是利率沒有完全市場化,以商業銀行為主的金融機構才紛紛通過表外業務的模式,按照更加市場化的利率水平來貸款。從這個角度來說,混業模式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幫助實體經濟以更加透明的價格獲得資金。”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金融學院講師鐘輝勇告訴澎湃新聞記者。
曲天石舉例稱,倒回20年前,如果當時開放了銀行間外匯市場,弄一堆衍生品出來根本就沒人去買,最后會變成炒作市場,因為那時候沒有企業有這個需求。但是到今天,這些東西就很正常了,越來越多的企業用它管理外匯風險。同樣的道理,金融發展的程度和實體經濟發展的程度是要匹配的,“可以稍稍領先一點點,但不能超出一個世紀,實體經濟跟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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