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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時間9月2日,緬甸原國務資政昂山素季和原民選總統溫敏所涉選舉舞弊案在內比都監獄中的特別法庭宣判,法庭宣布罪名成立,判處昂山素季和溫敏各3年監禁。至此,昂山素季已被累計判處20年監禁。
昂山素季(左)和溫敏(右)。人民視覺 資料圖
此前,昂山素季由于違反自然災害管理法、進出口管理法以及多項貪腐罪名,被判處17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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