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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教育的問題不是模式,而是要踏實辦好每一所學校

馬云希望,讓中國貧困鄉村的孩子們能夠讀上條件完善的寄宿制學校,“大家共同來推進中國的拆校并校機制”。他在溝通會現場表示:“從我的經驗來講,一百人以下的學校是辦不好的。”學校人數過少,一方面不能吸引優秀師資,另一方面學生也不能受到良好教學,學校條件也會越來越差。因此他建議,學生規模在一百人以內的鄉村學校,原則都應該裁撤合并。馬云向現場企業家倡議:發揚鄉紳精神,回到家鄉,回報家鄉,配合政府推進中國鄉村學校并校、建立鄉村學校寄宿機制。
相比馬云鄉村教育計劃中“鄉村教師獎”、“鄉村校長計劃”得到普遍贊譽來說,馬云新提出的鄉村寄宿校舍、校車計劃,卻存在一定爭議,爭議點不是企業家們關注鄉村教育發展,捐資改善鄉村寄宿制學校的寄宿條件和校車問題,而是我國鄉村教育,究竟該選擇哪一條道路,是繼續保留小規模學校,把小規模學校辦得“小而美”,還是撤并小規模學校,在鄉村辦寄宿制學校,集中辦學。
事實上,撤并鄉村小規模學校,集中辦農村寄宿制學校,曾是我國2012年之前鄉村學校建設的基本思路。統計數據顯示,1995年我國農村地區有19.36萬個教學點,到2010年時僅剩6.54萬個,減少了12.82萬個。從2000年到2010年十年間,我國農村的小學數量從55萬所減少到26萬所,初中從6.4萬所減少到5.5萬所。但是撤點并校卻沒有產生預期中的讓鄉村孩子們接受更好教育的效果。
對非寄宿學生來講,撤點并校后上學遠、上學成本增加、交通安全隱患增加,同時城鎮學校“大班額”問題嚴重。也就是說,耗費更長時間上學,卻沒有接受更好的教育。對寄宿學生而言,撤點并校后的寄宿條件極為簡陋,有的寄宿學校把大教室當宿舍,衛生條件臟亂差,寄宿生的生活也缺乏老師管理指導,還有的寄宿學校需要學生自己生火煮飯,洗頭就用水龍頭沖。公益組織歌路營2015年初發布的《中國農村住校生調查報告》顯示,由于住校生心理健康水平、住宿環境、營養水平較低、課余生活匱乏,農村寄宿制學生的學業成績甚至要低于非寄宿制學生。2013 年,國家審計署對農村中小學布局調整進行了調查,發現部分學校寄宿設施建設滯后,抽查顯示,寄宿制學校中有36% 的學校生均宿舍面積不達標。撤點并校的后果之一,就是農村學生輟學率回潮。
針對撤點并校存在的問題,2012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于規范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布局調整的意見》。《意見》提出“堅決制止盲目撤并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叫停“撤點并校”。 《意見》要求,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布局要保障學生就近上學的需要。農村小學一至三年級學生原則上不寄宿,就近走讀上學;小學高年級學生以走讀為主,確有需要的可以寄宿;初中學生根據實際可以走讀或寄宿。原則上每個鄉鎮都應設置初中,人口相對集中的村寨要設置村小學或教學點,人口稀少、地處偏遠、交通不便的地方應保留或設置教學點。各地要根據不同年齡段學生的體力特征、道路條件、自然環境等因素,合理確定學校服務半徑,盡量縮短學生上下學路途時間。
《意見》頒布后,農村教學點開始恢復,目前達到8.76萬個。恢復小規模學校,得到村民歡迎。不少教育專家也認為,學校規模不是大就好,小規模學校,更利于進行個性化教育,比如美國曾經就走過一段彎路,1957年蘇聯發射人造衛星后,哈佛大學校長寫了一篇文章,認為美國的學校規模太小了,教育質量不能保證,所以把大量的學校合并起來。到了20世紀90年代經過評估,發現這種大規模的并校效果不是很好,后來又把它們重新拆散變成小規模學校。可是,我國當前的農村小規模學校普遍存在“小而弱”的問題,大部分維持著低水平辦學。
如此看來,在我國鄉村地區,辦寄宿制學校有問題,恢復小規模學校也有問題。可是,再進一步分析,這其實并非寄宿制學校、小規模學校的模式問題,而是沒有辦好寄宿制學校,沒有辦好小規模學校的問題。目前輿論對兩種模式進行爭論,其實并沒有必要,最為關鍵的是不管哪一種模式,必須按照辦學要求、教育規律,辦好學校,讓學生接受好的教育。
如果把農村條件艱苦地方的小規模學校(教學點)撤并之后,將孩子們集中在一所現代化的學校中接受教育,實行寄宿,宿舍住宿條件好,不是住通鋪,而是住處有空調、有熱水,可方便洗澡,廁所干凈衛生,宿舍有閱覽室、活動室,還有生活輔導老師指導安排課余生活,有心理老師關心孩子們的心理健康,貧困農村孩子們讀這樣的寄宿學校,全免生活費住宿費,每月或者每兩周回一次家,有免費的校車接送,那么,這樣的寄宿學校,肯定是受到歡迎的。
也有意見認為,不管寄宿制學校辦得多好,都存在孩子離家后與父母的親情交流缺失的問題,對低齡孩子來說,寄宿制并不適合。可問題是,討論寄宿制學校,離不開鄉村的現實背景,我國鄉村留守兒童,父母本來就離家,孩子留在鄉村,只是被委托監護,或被爺爺奶奶照看,調查顯示,很多委托監護人最多解決孩子的吃住問題,很少和孩子交流、溝通。留守兒童親情交流缺失的問題,辦在村里的小規模學校也存在,除非大部分村民返鄉就業。解決低齡孩子成長過程中的親情交流缺失問題,只有全面消除留守兒童,讓孩子和父母一起生活。在留守兒童大規模存在的背景下,辦好鄉村寄宿制學校,課后開展豐富的活動,宿舍有老師管理,對回家也沒有父母的孩子來說,可能是更好的選擇。
或許馬云提到的寄宿校舍計劃和校車計劃,目標就是解決目前鄉村寄宿制學校條件差的問題,辦優質的寄宿學校。可是,依靠企業家的資助,能在我國建多少這樣條件優越的寄宿學校?我國地方政府能投入這么大筆資金建設這樣的寄宿學校嗎?如果愿意,之前的寄宿制學校問題也就不會那么嚴重了。
而鄉村小規模學校,如果能從“小而弱”變為“小而美”,那么,這種小規模學校照樣有生命力。為推進建設“小而美”的鄉村小規模學校,相關學校還成立聯盟,探索此類小規模學校如何改善的經驗。可是要建設“小而美”的鄉村小規模學校,需要地方政府重視鄉村教育的投入,尤其是,真正想辦好每一所鄉村學校(教學點)。
目前,按照國家規定,各地撤點并校的步伐變緩,并恢復了部分鄉村教學點。但是,不少地方政府依舊認為,在鄉村地區辦基礎教育,辦學力量分散,投入大、管理難,不劃算。因此,只是勉強維持辦學,而把教學點的骨干老師抽走,還不斷放出風聲說,學校(教學點)遲早會被撤掉,讓家長做好心理準備,把孩子們送去城鎮學校讀書。當沒有學生愿意在鄉村學校(教學點)上學后,學校(教學點)也就自然“消亡”了。按照這種思路辦出來的鄉村小規模學校,當然教學質量差。鄉村小規模學校的出路,可能最終就是被撤并掉。
也就是說,對我國鄉村教育來講,建設優質的寄宿學校和“小而美”的小規模學校,并不存在非此即彼的選擇問題,不是“一刀切”地都要辦成寄宿制學校,也不是“一刀切”地都要取消寄宿制學校,而要看哪一種選擇適合。最關鍵的是,要辦好每一所學校。
那怎么做出選擇,辦好學校呢?我國鄉村地區之前的撤點并校,存在的最大問題是,由地方政府部門領導拍板,并不聽取村民的意見,即便村民反對,也“強制”推進。而且,在對鄉村學校進行撤并時,沒有考慮撤并后學校的辦學條件(包括班額、寄宿條件),而只顧把學生“塞進去”就可。我國鄉村學校的最大班額達到147人。國務院要求,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額,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額,但從各地的實際情況看,要實現國務院的目標,難度不小。地方政府教育部門也沒有考慮撤并后學生上學的實際問題(怎樣上學、接受怎樣的教育)。
另外,地方政府為推進城鎮化,推動新興城市發展,還把撤點并校作為帶動新興城市房地產業發展的工具。在行政力量主導下,大量孩子被迫匯聚到城鎮地區讀書,他們的家長隨即必須在當地購買房產或者租房陪讀。這樣,撤點并校在地方政府那里成了拉動房地產市場從而拉動地方經濟增長的抓手,孩子們和他們的家長被當成了發展經濟的工具。這樣的撤點并校,帶來的不是鄉村教育質量的提高,而是對鄉村教育以及整體鄉村生態的破壞。
現在一些地方辦小規模的教學點,除了地方政府領導并不情愿外,在對教學點進行資源配置時,也并不聽村民意見。目前普遍采取的方式是由鄉中心校統籌教學點資源,結果是資源向中心校集中,國家給小規模學校的轉移支付經費都進到中心校。這當然辦不好小規模教學點了。
因此,如何選擇鄉村學校辦學模式,應該把選擇權交給村民。比如,如果一個鄉村地區,考慮到當地的地理環境和人口分布,認為集中辦一所寄宿制學校最合適,那么,地方政府應該把辦寄宿制學校的方案,告訴給每個村民,由每個村民了解寄宿學校的條件、學校的教育管理服務情況,再由村民自己選擇,而不是不管村民意見,先把教學點撤掉,然后孩子們不得不去這所寄宿學校,哪怕條件再爛也得忍受。
此前,筆者在談到鄉村地區校車安全問題時就提到,在撤點并校時,政府部門必須把校車問題作為前提之一,告訴村民孩子們到新學校讀書,政府部門怎么解決交通問題,如果沒有具體方案,則不能撤并學校。但現實是,相當多地方政府在撤并學校時,并不考慮學生上學的交通問題,學校撤并后,學生怎么上學,完全由學生家庭自己解決。這帶來的是學生上學難問題,鄉村地區的黑校車泛濫,校車安全隱患嚴重。如果要求政府部門必須解決校車問題,把解決校車問題作為撤點并校的前置條件,那么,考慮到購買、運營校車的成本,政府部門可能就不會選擇撤點并校,而會辦好鄉村學校(教學點)。
概而言之,辦好鄉村學校,最主要的是地方政府教育部門必須對鄉村學生、村民負責。在學校的布局、教育經費的投入、學校辦學條件的完善、教師待遇的保障、學生的教育教學服務方面完全由地方政府自上而下拍板,搞“一刀切”,而村民沒有話語權,也沒有選擇棄權,這樣操作是完全錯誤的。
回到馬云的鄉村寄宿制學校校舍計劃、校車計劃上,可選擇幾個鄉村地區試點,在現有寄宿制學校基礎上,改造寄宿宿舍,讓鄉村寄宿學校煥然一新,讓孩子們有機會接受不一樣的鄉村寄宿教育,有不一樣的鄉村寄宿生活。這可為鄉村寄宿教育探索一種新的辦學思路。
但是,要讓所有鄉村寄宿學校都有好的寄宿條件,給孩子們好的寄宿教育和寄宿生活,僅靠社會力量是遠遠不夠的,這需要政府部門投入資金解決,發揮政府部門的主導作用。就如面向貧困地區孩子們的營養改善計劃一樣,之前由社會公益機構在少數地區推進,后來成為國家行動。而在建設鄉村寄宿學校和小規模學校時,政府部門必須因地制宜,科學、民主決策,要廣泛聽取村民意見、尊重村民意見,立足于通過辦好每一所學校來辦好鄉村教育。這樣的鄉村教育才有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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