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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交通委:滴滴以托管形式在穗開展單車運營屬違規

廣州市交通委員會22日稱,在未解決小藍單車遺留問題前,滴滴以托管形式在穗開展單車運營屬違規,政府部門將加強監管和嚴格管理。
1月9日,滴滴出行、小藍曾各自發布公告,宣布由滴滴托管小藍單車。
1月17日,滴滴出行宣布其共享單車平臺將在北京、深圳陸續上線,包括其托管的小藍單車將重新上路。
日前,深圳市交委就滴滴出行在深圳違規投放運營小藍單車發表公開聲明。對此,廣州市交通部門表示,市交委高度關注滴滴有關托管小藍的具體情況,并已多次正式約談滴滴。廣州市交委支持和贊同深圳市交委的有關管理態度,滴滴出行與小藍單車進行業務托管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必須充分履行、承擔其責任和義務。
鑒于小藍單車目前已被注冊地有關部門登記為非正常經營狀態,且涉及用戶押金和廢舊車輛回收等關系用戶切身利益的遺留問題并未解決。小藍與滴滴的托管運營必須充分尊重小藍用戶的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必須同步妥善解決小藍單車的所有遺留問題。
目前,廣州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總體仍處于飽和狀態,有關部門已經明確在廣州市域范圍內停止新車投放。
廣州市交委也再次聲明,滴滴如在穗開展單車運營,在妥善解決小藍遺留問題的基礎上,還必須按照廣州市多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鼓勵和規范廣州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落實企業的規范管理要求,確保運維到位和執行“禁投新車”為前提,否則屬違規行為。該市交委提醒廣大市民要慎重選擇,避免自身權益受損。
廣州市交通部門將密切關注和跟進有關滴滴托管小藍單車的后續情況,并會同市有關部門、各區政府進一步加強對行業的規范管理,對企業運營中的各類違規行為將予以嚴肅處理。
(原文標題為《廣州市交委:滴滴以托管形式在穗開展單車運營屬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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