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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有力的家庭支持能提供孩子最佳的成長環(huán)境?
【編者按】
約翰·鮑爾比(1907.2.26—1990.9.2),英國心理學家、精神分析學家,因?qū)和l(fā)展的興趣和就依戀理論作出的開創(chuàng)性工作而聞名于世。《情感紐帶的建立與破裂》是其就個體之間,特別是孩子與父母之間的情感紐帶如何建立、維系、破裂、重建所寫的一部小書,從心理學的角度回答了如何理解以及進入孩子的情感世界,是什么引發(fā)了孩子的分離焦慮,喪失事件對孩子人格發(fā)展的影響等諸多我們在自我成長和養(yǎng)育孩子中可能遇到的現(xiàn)實問題。
本文摘編自該書的《自我依賴及其促進條件》一章,由澎湃新聞經(jīng)世界圖書出版有限公司授權發(fā)布。
對依戀對象的需求,絕不僅限于兒童
多方證據(jù)表明,人類,不管處于哪個年齡階段,當他們確信在困難來臨之時自己身后站著一個或多個可以為自己提供援助、值得信賴的人時,他們就是最幸福快樂且能夠?qū)⒆约旱臐摿Πl(fā)揮到極限的人。我們信賴的人——被我稱為依戀對象——可以為我們提供一個安全基地。

浮現(xiàn)在這幅人格功能圖像之中的影響因素,主要有兩組。第一組是愿意并能夠在生命的每個階段提供個體所需的安全基地的依戀對象的存在或缺席。這構(gòu)成了外部或環(huán)境影響因素。第二組是個體是否有能力識別某個對象何時是值得信賴的和樂意提供安全基地,并采用互惠的方式與這個對象合作。這構(gòu)成了內(nèi)部或機體影響因素。
縱觀整個人生,這兩組影響因素之間的互動是復雜的。在一個方向上,個體擁有的這些經(jīng)歷,尤其是發(fā)生在兒童期的經(jīng)歷,會影響到他是否需要在后期尋找一個自己的安全基地,以及在得到安全基地后個體采用并維持互惠關系的能力。而在相反的方向,個體擁有的期望的特性以及他的能力,將決定他和誰取得聯(lián)系以及這些人怎樣對待他。正是基于這些互動,無論個體最初建立的是何種類型的依戀,這種依戀都會持續(xù)。這也是為什么個體在兒童期的家庭關系對其人格發(fā)展如此重要的主要原因。
每個年齡階段的健康人格功能(personality functioning)首先反映了個體識別那些樂意并能夠提供安全基地的合適對象的能力,其次反映了他與這個對象以互惠的方式合作的能力。相反,許多不正常的人格功能反映了個體識別合適的對象以及與這樣的對象以互惠的方式合作的能力的不足。這樣的不足有多重水平和多種形式,包括焦慮性的依附、超出年齡和條件的過分要求和過分緊張、漠視以及挑釁性的獨立。
矛盾的是,當我們以這種方式看待健康人格時,它并沒有文化定勢認為的那樣獨立。個體最重要的能力,是當需求出現(xiàn)時,知道去找值得信賴的人依靠,同時知道值得依賴的人是誰。
為了提供持續(xù)的潛在支持(是安全基地的精華),個體之間建立的關系必須持續(xù)多年。我們必須銘記于心,許多人類最強烈的情感都是在關系的形成、維持、破裂和重生中顯現(xiàn)的。在這些關系中,一方給另一方提供了一個安全基地,他們輪流扮演這種角色。這種關系的保持被視為安全感的來源,而與失去這種關系相關的威脅經(jīng)常會讓個體產(chǎn)生焦慮和憤怒,迷失在悲傷的混亂情感中。
有力的家庭支持可以促進孩子受損的自我依賴的發(fā)展
在過去的一二十年中,許多臨床學家把研究的注意力轉(zhuǎn)向擁有健康功能和健康人格的個體。那些個體,無論是在現(xiàn)在還是過去,不僅不會表現(xiàn)出人格障礙常見的征兆,而且都十分自我依賴,在人際和工作關系中很成功。盡管迄今發(fā)表的所有研究在許多方面都存在不足,但這些發(fā)現(xiàn)依舊是有價值的。首先,適應良好的個體能夠順利地在主動性和自我依賴之間找到平衡,當需要出現(xiàn)時,他們有尋求幫助和使用幫助的能力。其次,對他們的測驗表明,他們在成長中與父母聯(lián)系密切。這些父母似乎一直都會給他們支持和鼓勵。最后,盡管考證并不充分,但是家庭本身,一直都是穩(wěn)定的社會網(wǎng)絡的一部分。在家庭中,正在成長的兒童歡迎并能夠容納其他成人和同伴。
到現(xiàn)在為止,所有研究都描繪了同樣的畫面,即穩(wěn)定的家庭基礎。個體從童年到少年再到青年,圍繞著這個安全基地做一系列探索活動。家庭鼓勵個體的自主性,而非強迫個體去做某事。個體每一步都走得井井有條。也許家庭的紐帶會被調(diào)整,但決不會斷裂。
格林克(Grinker,1962)報告了一項針對年輕大學生的研究。在老師眼中,這些大學生心理十分健康,并且像年輕的領導者和社區(qū)工作者那樣給人以希望。
在格林克采訪的65名大學生中,只有少數(shù)人表現(xiàn)出神經(jīng)癥人格。大多數(shù)人都是正直的年輕人,他們的自我評價誠實而準確,擁有“和家庭成員、朋友、老師及訪談者建立緊密、深層人際關系的能力”。他們會在適合的時候體驗到焦慮和痛苦,但并不嚴重,持續(xù)的時間也不會太長。

一項針對34名(從10歲到17歲)不同性格的青少年的發(fā)展性研究(Peck & Havighurst,1960)以及一項針對成功從高中過渡到大學的學生的研究(Murphey et al.,1963),都得到了類似格林克得到的結(jié)果。研究表明,自我依賴以及依賴他人的能力都是能為孩子提供有力支持的家庭產(chǎn)物。在這些家庭中,孩子的個人抱負、責任感以及應對世界的能力得到了尊重。有力的家庭支持似乎可以促進孩子受損的自我依賴的發(fā)展。最近一項針對73名青少年男孩進行的研究也得出了類似的結(jié)果(Offer,1969)。
食物在孩子對母親的依戀中只起了邊緣作用
環(huán)境的熟悉—陌生參數(shù)在動物和人類生活中的重要性在過去的二十年間才得到了充分認同,遠遠滯后于教學臨床理論的構(gòu)建。在許多物種中,個體熟悉的環(huán)境會被個體認為是安全的。個體對陌生性的反應是矛盾的。一方面,個體會感到害怕,想要回避;另一方面,個體會感到好奇,想要探索。哪種反應會成為主導反應,取決于多重因素:環(huán)境是否陌生,同伴是否在場,個體的反應是否成熟,個體是否精力充沛,個體是否健康。
為何個體對環(huán)境的熟悉或陌生程度對個體的行為有如此大的影響,稍后我會對此進行討論。
假如我們無法理解環(huán)境的熟悉或陌生程度對個體行為的影響,那么我們也無法理解促使孩子依戀母親的條件。母親喂養(yǎng)是最重要的變量,這一觀點是弗洛伊德和其他精神分析學家以及理論學習家提出的最合理的觀點。盡管這個理論——第二驅(qū)力理論——從來沒有得到系統(tǒng)性的論證,但它立刻被廣泛地接受了,并且還自然而然地引出了另外兩種支持者甚多的觀點。第一種觀點是早年經(jīng)歷對后期發(fā)展的特殊重要性。第二種觀點是一旦孩子可以自己進食,他就沒有更多理由去尋求母親的幫助,他應該從這種“依賴”中成長起來。

孩子之所以會對母親產(chǎn)生依戀,是因為對母親的依戀是他心理滿足的來源。從這一傳統(tǒng)假設中,我們分離出了“依賴”和“獨立”的概念。根據(jù)第二驅(qū)力理論,一旦孩子可以自力更生,他就應該變得獨立。因此,從今以后,依賴的表現(xiàn)就會被視為退行性的表現(xiàn)。因此,任何對依戀對象的強烈欲望都會再次被認為是在表達“幼稚的需求”,是“嬰兒”的一部分,應該被丟棄。
由于使用“依賴”和“獨立”等術語來說明某種理論遭到了嚴重反對,因此它們被“信任”“依戀”和“自我依賴”所取代。首先,依賴和獨立不可避免地被認為是相互排斥的。然而,正如之前所強調(diào)的,對他人的依賴和自我依賴不僅是和諧的,而且是彼此互補的。其次,把某人描述為“具有依賴性的”會不可避免地帶有輕蔑的意味,而把某人描述為“依靠他人”則沒有。最后,依戀的概念總是帶有依戀于一個(或多個)特別喜愛的人的意味,依賴則不然,它帶有更多的匿名傾向。
在過去的25年中,大量家庭精神病學的研究表明,個體對模型的選擇主要是由個體兒童期的真實經(jīng)歷決定的。這是一個意義重大的領域,需要我們進一步研究。一個特殊的臨床研究問題是:心理失常的個體似乎維持著不止一個關于世界和自我的工作模型。這些模型常常是互不相容的。
分離焦慮問題
羅伯遜等人在過去的20年中,對年幼的孩子離開父母來到陌生環(huán)境,并和陌生人待在一起時的表現(xiàn)進行了大量的觀察。不過這些觀察并沒有形成系統(tǒng)的臨床理論。為什么那個時候的經(jīng)歷對孩子來說是悲傷的?為什么在那之后他會有如此強烈的憂慮,唯恐它再次發(fā)生?對于這些問題,研究者并沒有達成共識。
有充分的證據(jù)表明,在有成人陪伴時,孩子的恐懼會比獨處時少很多。對于任何一個熟悉孩子的人來說,這并不是什么新鮮事。但是想讓它們和大多理論的起始假設保持一致,卻并非易事。弗洛伊德敏銳地注意到了這個問題,并承認自己也很困惑。為此,他曾嘗試對真實的危險和未知的危險進行區(qū)分。他在《壓抑,癥狀和焦慮》一書中的觀點可以概括為“真實的恐懼來自外在客體的威脅”,因此無論已知的危險發(fā)生在何時,它都被認為是現(xiàn)實焦慮;無論未知的危險發(fā)生于何時,它都被認為是神經(jīng)癥性焦慮。根據(jù)弗洛伊德的觀點,對孤單、黑暗或者陌生人的恐懼都屬于未知的恐懼,因此它們都是神經(jīng)癥性的。另外,因為所有的兒童都經(jīng)歷過這樣的恐懼,所以所有的兒童都曾經(jīng)遭受過神經(jīng)癥性的痛苦。
人類絕不是唯一一個在不存在痛苦和危險的情境中表現(xiàn)出恐懼的物種。很多動物在應對噪聲、突然發(fā)生變化的刺激物、黑暗、陌生人和陌生的事件時,都會表現(xiàn)出恐懼。視覺懸崖和突然擴大的刺激物通常也會引發(fā)許多動物的恐懼。
當提及為什么這些情境能如此輕易地引發(fā)這些動物的恐懼時,我們不難發(fā)現(xiàn),盡管在這些情境中實際的危險并不存在,卻不無潛在的危險。換句話說,這些情境可能不具備高度的危險性,卻會增加危險發(fā)生的概率(可能只是從1%到5%)。
這樣看來,那些引發(fā)恐懼的情境可以被視為尋找危險風險的天然線索。因此,我們用帶著恐懼的方式去應對這些情境,就降低了發(fā)生實際危險的風險。這就意味著,因為這樣的行為有助于生存這個價值,所以基因在配備和構(gòu)建上會帶有一定的偏向性,以使物種能以這樣的典型方式來組織自己的行為。人類當然也不例外。
這就引出了一個因果關系和生物功能之間的差異,即引起行為的條件和有利于物種生存的條件之間的差異。這個差異在生態(tài)學家眼中是常識,但是對于實驗心理學家或臨床心理學家來說,卻是困惑和混亂的來源。就此而論,陌生性和其他的自然線索是因,恐懼行為是果。恐懼行為的功能是保護物種生存。
非人類物種可能對行為的功能缺乏洞察力。大多數(shù)人類在大多數(shù)時間里,也是這樣的。因此,我們不必對人類在特定情境下會習慣性地產(chǎn)生恐懼反應感到驚訝,盡管在外部觀察者看來,在這樣的情境中,威脅生命的風險并不大。人類最初只是簡單針對情境——噪聲或光線的突然變化、陌生的面孔或陌生的事件、突然的移動——而不是風險做出反應。在此之后,個體可能會,也可能不會進行冷靜的風險評估。
兒童不愿與父母分離,成人不愿離開信任的同伴,這些可以被視為相似的情境。即使是在文明的社區(qū)中,也有很多危險因素存在,個體遭遇危險的概率在孤身一人時比同伴在旁時大很多。這在我們的童年尤其明顯。例如,孩子獨自在家時發(fā)生事故的風險明顯要比母親或父親在場時更高。在街上發(fā)生事故的風險亦是如此。對于老人或生病的人來說,獨自一人會大大增加生命危險。甚至對一個完全健康的成年男性來說,獨自一人徒步或爬山,也會極大地增加生命危險。在人類所處的環(huán)境中,獨自一人遭遇危險的風險是相當高的。就此而論,因為獨自一人會增加遭遇危險的風險,所以人類有充足的理由去進化出讓他能避免風險的行為系統(tǒng)。因此,對于人類來說,因失去同伴而產(chǎn)生恐懼反應不比針對任何有潛在危險的自然線索做出恐懼反應更難理解。無論針對何種情境做出恐懼反應,都具有生存價值。
人類及其他物種的恐懼反應的一個特征是,它的強度會隨著情境中危險因素的增加而增加。例如在一個情境中,陌生人突然接近,大狗突然狂叫,噪聲突然響起,這時個體會產(chǎn)生強烈的恐懼反應。杰西爾德和霍姆斯(Jersild & Holmes,1935)對引起恐懼的情境進行了長達21天的觀察。他們發(fā)現(xiàn),如下因素經(jīng)常一同出現(xiàn):噪聲、陌生人、陌生情境、黑暗、突然或意料之外的移動以及獨自一人。只存在一種因素的情境可能只會喚起或多或少的警覺。當幾個因素一起出現(xiàn)時,恐懼才有可能被喚起。
對多種因素的反應通常要比對一種因素的反應更加強烈。我們可以簡單地把多種因素并存的情境視為“合成情境”(Bowlby,1973)。
針對人類兒童和恒河猴的研究(Rowell & Hinde,1963)均表明,二者在同伴在場和不在場的情境下所表現(xiàn)出的恐懼反應非常不同。例如,杰西爾德和霍姆斯(Jersild &Holmes,1935)發(fā)現(xiàn),盡管有實驗者的鼓勵,當三歲和五歲的孩子被要求獨自一人到黑暗的通道中去尋找一個球的時候,有一半的孩子還是會拒絕。但是,在有實驗者陪伴的情況下,大部分孩子還是愿意的。類似的差異可以在許多其他引發(fā)輕度恐懼的情境中看到,例如一個孩子被要求在引導之下去接近和輕拍一只大狗。
這樣的發(fā)現(xiàn)與我們的日常經(jīng)歷太過相似,以致對其進行詳細分析的行為顯得很荒謬。但是,很顯然,在心理學家和精神病學家構(gòu)建與恐懼和焦慮相關的理論時,這些現(xiàn)象的重要性遭到了嚴重低估。這些發(fā)現(xiàn)可以幫助我們理解,當我們身處不熟悉的情境,一個信任的伙伴足以讓我們的焦慮和恐懼大大降低。這些發(fā)現(xiàn)還可以幫助我們理解,為什么父母的可接近程度和回應意愿能給嬰兒、兒童、青少年和年輕人提供一個安全基地,使其可以安心地去探索周圍的世界。此外,這些發(fā)現(xiàn)幫助我們理解,為什么自青春期起,人們所信任的其他對象也可以為他們提供類似的“服務”。
這為我們的討論畫上了圓滿的句號,同時幫助我們理解,為什么父母對孩子強烈且持續(xù)的支持以及對其自主性的鼓勵和尊重能夠為孩子提供一個最佳的成長環(huán)境。它同時還有助于我們理解,為什么分離或喪失的經(jīng)歷或威脅——尤其當父母用它來培養(yǎng)孩子的良好行為時——會降低孩子對他人和自己的信任,使其偏離健康發(fā)展的方向,缺乏自信,罹患慢性焦慮或抑郁,變得冷酷無情或狂妄自大。
我們可以得出如下結(jié)論:建立在良好基礎之上的自我依賴通常是從嬰兒期到成年期的緩慢成長過程的產(chǎn)物。在這個成長過程之中,我們通過與值得信任和給予自己鼓勵的人進行互動,學會了如何既相信自己,又相信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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