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涉嫌“編造傳播虛假信息”,自媒體人被證監會行政處罰
2018年伊始,中國證監會為規范資本市場秩序,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了行政處罰,這次處罰對象不是上市公司相關人員,而是自媒體人曹磊。自媒體人曹磊近期收到了來自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即處罰字(2018)1號文件。

證監會的處罰事先告知書中稱,曹磊在文章中隱去了相關信息,并且編造傳播了金融機構和房企在證監會開閉門會的虛假信息,曹磊通過微信公眾號發布此文章,直接送達的微信公眾號用戶數為28萬多人,第二天,房地產板塊指數漲幅超過了2.6%, 明顯高于當日上證、深圳指數漲幅,會議主辦方第一時間與曹磊聯系要求其刪除文章,曹磊卻未予理會。因此在本次行政處罰中,證監會認為曹磊“涉嫌編造、傳播虛假信息”,并構成“擾亂證券市場的行為”,對責令改正并處以20萬罰款。

自媒體人曹磊在收到處罰事先告知書之后發文表示,認為處罰不公,將訴諸于法院。通過名為“曹山石”的微博,曹磊發文稱,已經委托了律師全權代理處理發起行政訴訟。曹磊表示,他的文章開篇由于標題字數所限,所以隱去了一些文字,但文章中有文字和《會議紀要》圖片予以說明,并且文章是在去年11月20日下午17:50分發布,和第二日房地產板塊指數漲幅超過2.6%,明顯高于滬深指數漲幅,無法證明有必然關系。
專家表示,證監會將根據流程,在對行政相對人進行聽證后,正式下達行政處罰決定。

專家表示,自媒體人為“博眼球”成為“標題黨”,或者編造、傳播虛假信息,違法了《證券法》第78條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206條所述擾亂證券市場的行為。證監會的處罰將對此類行為起到警示作用。
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葉林:這件事情本身對于整個這個市場當中的從業者來說,應該是一個警鐘。無論是吸收公眾關注也好,還是惠及大家的這種投資的過程當中也好,捏造事實或者編造虛假信息這一點,都是一條警戒線。另外,實際上對股民,因為大家現在獲得信息的方式很多,就包括公共媒體也包括我們所說的自媒體。自媒體由于是個人管理和個人負責的一個信息發布源,所以在這一點上來講,它的這種所謂的準確性或者它本身的這種權威性就會降低很多。那在這個意義上來講呢,我們實際上還是希望市場當中的投資者能夠關注正式媒體所發布的信息,而不要打聽或者是聽信這種小道消息。另外一個方面,監管部門也是面臨著新的問題,就是我們怎么去認識自媒體這樣一種方式,對投資者的影響,對資本市場的影響,這個我覺得也是一個需要再更多考慮的一個比較新的課題。
(原題為《自媒體人涉嫌“編造傳播虛假信息”被證監會行政處罰》)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