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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打破土地壟斷供給,開啟住宅新時代

1月15日,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表示,我國將研究制定權屬不變、符合規劃條件下,非房地產企業依法取得使用權的土地作為住宅用地的辦法,深化利用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推動建立多主體供應、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
這意味著政府將不再是住宅用地的唯一提供者,過去那種農村集體土地必須被國有征收之后,再經過土地“招拍掛”才能進行商業開發的局面,將被打破。簡而言之,非房地產企業、農村集體組織都將可能成為住宅用地的供應者。
當下的房地產供不應求反映了房地產市場的賣方市場屬性。改變這種現狀的釜底抽薪之舉莫過于讓房地產市場成為買方市場,其中重要手段之一就在供給側發力。
多層次多渠道的住房供給,可以促進住房市場從賣方市場到買方市場的轉變。住房供給主體應該多元化,不僅僅房地產企業可以建設住房,而且非房地產企業取得使用權的土地也可以轉變為住宅用地,這都可以擴大住房供給。
不僅僅城市的土地可以建設住房,而且農村的集體土地也可以建設住房。就目前的試點來看,從2011年起,北京先后在朝陽區平房鄉等5個集體土地地塊開展了租賃住房項目試點,建設租賃住房1.28萬套。
但是土地供給多元化,涉及的問題和利益千頭萬緒,特別是涉及到了中國憲法明確的中國城市土地國有、農村土地集體所有這個“兩分”原則。之前改革的突破不大。但是,2013年, 十八屆三中全會就提出“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2016年中央深改組通過了《關于完善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辦法的意見》,正式提出農地的“三權分置”;再到這次明確研究打破土地供給的壟斷,改革的力度和決心一次比一次大。
打破土地的壟斷供給,不僅有助于平抑房價,通過租賃等多種形式滿足城市住宅需求,而且將使地方政府擺脫對土地財政的依賴,走上健康發展的道路;它還將讓農民公平分享到城市化帶來的土地增值收益,盤活農村集體資產,進一步打破“城鄉二元”壁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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