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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評|綜合施策精準發力,讓生育更有動力
8月16日,國家衛健委等17部門發布《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提出加快建立積極生育支持政策體系,為推動實現適度生育水平、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去年6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以來,全國多地紛紛在住房、稅收、金融等方面出臺措施,鼓勵、支持適齡夫婦積極生育。從發放育兒補貼金,到實施三孩家庭住房公積金優惠政策;從明確育兒假,到補貼社會保險費用……這些措施在激勵適齡夫婦“生”的同時,也減輕了“養”的壓力。
但正如相關部門所說,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受到群眾的熱烈歡迎,同時也反映出希望進一步加大生育支持力度。《指導意見》的發布,既是落實中央決策部署,也是對輿論關切的回應。它在《決定》完成總體布局、各地跟進落實各有創新的基礎上,呈現了一張全面而精細的路線圖。
《指導意見》的一大亮點,就是通盤考慮、綜合施策、精準發力,針對婚嫁、生育、養育、教育這些貫穿生育的全程和重點環節,提出財政、稅收、保險、教育、住房、就業等積極支持措施。從提高優生優育服務水平,到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從強化住房、稅收等支持措施,到加強優質教育資源供給,再到構建生育友好的就業環境……每一項制度體系都翔實而接地氣,都體現了為推動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制度化的努力。
以構建生育友好的就業環境為例,《指導意見》提出鼓勵實行靈活的工作方式,用人單位可結合生產和工作實際,通過與職工協商,采取彈性上下班、居家辦公等工作方式,為有接送子女上下學、照顧生病或居家子女等需求的職工提供工作便利;女職工比較多的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孕婦休息室、哺乳室,配備必要母嬰服務設施等。這都極具現實指向性和可操作性,體現了對婦女就業的關愛。
在強化住房、稅收等支持措施上,《指導意見》給出的措施同樣精細而直抵人心。比如,符合條件且子女數量較多的家庭可以不經輪候而直接選擇公租房。再比如,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傾斜。此外,實施好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費用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
別小看稅收支持的效能。今年3月28日,國務院發布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僅一天,就有超過100萬納稅人完成了填報。可見,公眾對稅收支持是有渴求的,稅收支持能真正打動公眾。為此,有關部門可繼續發力,與公眾的剛需形成良性互動,以期求得更大效果。
《指導意見》還強調,落實政府、用人單位、個人等多方責任。與之相對應的,是要建立對依法保障職工生育權益用人單位的激勵機制。向提供母嬰護理、托育服務以及相關職業培訓、消費品生產的企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這一制度設計慮深思遠,既能調動用人單位的積極性,也能讓員工實際受益,從而形成合力,助推生育友好型社會建設。
毋庸諱言,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低生育已是人類面臨的普遍困境。在這方面,發達國家尤甚,我國的問題也較為嚴峻。《指導意見》的發布,因應時勢,精心擘畫,值得期待。但也要看到,生育友好型社會建設不可能一蹴而就,它需要“托底”措施的精準有力,也需要社會環境和社會觀念的進一步“優化”。
從這個層面看,釋放生育潛能,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不能急功近利,不能把生育功利化,不能把人工具化。換言之,應回歸到尊重公民的生育權,保障公民的發展權,推動公民的全面發展上來。
以此衡量《指導意見》,便能發現其內在邏輯,即每一項制度構建都是通過持續優化服務供給、不斷提升服務水平,來積極營造婚育友好社會氛圍。有個細節是,《指導意見》提出,擴大分娩鎮痛試點,規范相關診療行為,提升分娩鎮痛水平。這種人性化的制度建設,顯然體現了以人為本,彰顯了社會進步。這種制度立足點,對優化生育尤顯重要。
“人口是社會發展的主體,也是影響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關鍵變量?!眹@著如何提供更好的服務,全力尊重人的權利,呵護人的權益,以此制定出更人性化的措施,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就有理由期待積極生育支持措施取得更大效果,人的潛力和創造力也將更豐沛地釋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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