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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湜:東南沿海社會與明清國家的海疆治理
2022年7月,復旦大學歷史地理研究中心舉辦暑期學校,邀請來自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人民大學、中央民族大學、復旦大學、中山大學、暨南大學等高校的學者圍繞“明清的疆土管理”這一專題對學員進行授課。經主講學者審定、授權,澎湃新聞·私家歷史刊發此次暑期學校這一系列專題報告。本文整理中山大學謝湜教授所作的專題講座。
講座伊始,謝湜教授分享了2013年隨廈門大學張侃教授團隊從浙江鰲江港前往南麂列島進行海上考察的經歷。當天刮著八級大風,船行過程中,風急浪高,船只劇烈搖晃,窗外的海水呈現為可怖的灰黑色。在這樣的情況下,海島的出現是令人振奮的,它們能讓人辨認方向、泊船靠岸。從現藏于耶魯大學斯特林紀念圖書館的《清東南代航海地圖集》可以看出,在海上,島即是山,古人將海島山的形狀繪制成圖,成為天然的“GPS”。
接下來,謝湜教授向學員們介紹了海上生活所需的基本物資以及獲取物資所需的交換交易。海上最重要的交通工具是船,船的購買、維護和海上作業常常需要多人合力完成。因此,海島社會不似內陸地區般可憑一家一戶獨立生產,而是高度依賴商業和合伙協作,這也是研究海疆治理的背景知識。

南田島
清朝的疆土在明朝基礎上大為恢拓,東南沿海的諸多島嶼也逐漸納入版圖范圍中。其中,南田撫民廳是清代在這些海島中最后設置的行政建置。南田島由封禁島轉變為撫民廳的過程漫長而曲折。明末清初,南田島是南明名將張名振、張煌言的抗清基地。南明政權覆亡后,清朝心有余悸,故而即使南田島靠近陸地,也遲遲未設立海島廳縣,甚至稱該島“孤懸海外”,道光三年更是樹立了“永遠封禁”的石碑。那么,清朝為何要“永遠封禁”一個離岸不遠的海島?王朝又怎樣將流動性極強的海島社會納入地方統治秩序?回答這些問題,需要從國家海疆經略的政策演變進行分析。
元代海上貿易發達,依靠漕戶進行運輸,默許漕戶在海上通過夾帶私鹽等方式走私牟利,甚至還出現了海上貨幣。明朝初年,由于遼東戰事尚未平息,為保障軍糧補給,朝廷沿用海漕體制,但不再允許走私。平定蘭秀山之亂后,方國珍、張士誠余黨勢力充軍內遷,被編為十千戶所嚴格管理。永樂遷都,漕運重心轉向內河航運,朝廷厲行海禁,海上船只變為不合法的賊船。回溯這一歷史過程,從依賴且信任到依賴而不信任再到不依賴且不信任,國家政策的變動使人的身份發生變動,從“民”變成“盜”。在明代文獻中,可以看到“漳賊”“導漳之賊”的記載,這些由閩南人組成的海上武裝力量長期在浙江附近海域盤踞。明清鼎革之際,南明勢力依托東南沿海島鏈,意圖建立海上割據政權。為防范南明勢力,清初頒布“遷界令”,采用堅壁清野的方式將海島人群大面積徙至陸地。康熙年間鄭克塽投降后,“遷界令”廢弛,東南沿海及海島逐漸復界。康熙二十七年,朝廷于舟山設置定海縣。然而由于遷界多年,海島長期脫離管控,新任官員對這片區域是陌生的,治理起來并不順利。直至第二任總兵藍理為當地閩商修建天后宮和八閩會館,第三任知縣繆燧在清明節祭拜南明王靈,修建“同歸域”和“成仁祠”后,清朝的統治開始深入人心,得以順利推行。
謝湜教授在浙江考察時,曾比對閩粵傳統姓氏的族譜,發現這些族譜中常有相似的情節。玉環《小嶼羅氏房譜》、瑞安市荊谷山《蔡氏宗譜》、楚門《孫氏宗譜》中記載的祖輩皆系閩粵人,來玉環島之前都曾在溫州府定居。查閱官方記載,朝廷規定浙江的土地必須由浙江人耕種。但地方官具體操作起來十分不易,于是政策變為在浙江居住十年以上即可認墾入籍。如此一來,閩粵人便通過編纂族譜,證明身份以獲得合法戶籍。清朝在南中國確立統治之后,有一個通過地方政府重整土地賦役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地方精英重建集體記憶,通過契約、譜牒等各種民間文本的歷史敘事,或強調前朝舊制的傳統,或適應新朝新政的改變,對社會組織加以維系和更新,確認并保護其資源權利。地方政府在重建秩序中的務實化趨勢,與民間的合法化策略相得益彰,使得糧戶歸宗、海島復墾等改革得以施行,這一過程對南中國鄉村社會后續發展產生深遠影響。國家治理是由州縣行政和地方實踐的互動結合,在這一過程中,社會也實現了再結構。
誠如鄭振滿教授曾提出的疑問:“我們的田野可不可以是一個沒有文獻的田野?”當田野調查中的文獻不盡如人意或根本找不到文獻時,對實地環境的觀察和思考有時候更為重要。此外,對文獻本身需從歷史的實際情況理解,這也就是從文獻中跑田野。話題回到南田島,謝湜教授找到了許多官方檔案還原南田島開禁的歷史過程。雍正十二年起,陸續有浙江民人提議開禁。乾隆十七年,江西道監察御史歐陽正煥調任浙江后,基于對南田島實地考察的結果,上奏請求開墾。但是閩浙總督喀爾吉善和浙江巡撫雅爾哈善卻否定其調查結果及開禁主張。此后,請求批準南田島開禁的聲音時有出現,但地方官員不愿擔責,互相推諉拖延。道光二年,浙江按察使朱桂楨登島詳細勘明地形及私墾數量,寫成《論南田山開墾狀》。時任閩浙總督的慶保、王德祿和浙江巡撫帥承瀛等人具有海疆治理經驗,有志于改善封禁局面。帥承瀛上奏肯定了朱桂楨的調查結果,但對卻意圖采取更加嚴厲的清查措施,尤其是肅清“老本”這樣的地方豪強。此時,趙慎畛就任閩浙總督,使用雷霆手段驅逐“老本”,也導向了更加嚴格和保守的封禁。鴉片戰爭爆發后,定海失守,魏源、夏燮人將失守原因歸于南田封禁,海島問題上升到國家疆域安全層面。同治四年,湘軍敗于占據南田的“老本”之手,只得請西洋艦隊炸平南田。同治十三年,象山石浦同知楊殿才視察登島,發現島上出現權力真空,墾利歸于新一代“老本”。隨后于光緒元年,楊殿才提出開禁八項條議,對南田開禁后的治理提出較為成熟的方案。同年浙江巡撫楊昌濬、閩浙總督李鶴年上奏,認為繼續封禁則后患無窮。光緒帝批準后,也促成了其他浙江海島的一開皆開。
接下來,謝湜教授分享了自己對明清疆土管理尤其是海島管理的思考。回顧傳統國家疆域治理的歷史,吉登斯提出,大型傳統國家都擁有眾多的初位聚落邊陲……其國家機器可以維持的行政權威非常有限。傳統國家有邊陲而無國界。海上生計和海島社會,與山地生活和山區社會一樣,長期充滿著流動性和不確定性。面對長期遷棄甚至封禁的疆土,官府往往感到棘手。當他們感到權威容易受到挑戰,也就選擇了“不配置資源”。在宣稱疆域權力的同時,只保留盡可能低限度的“遠觀式”的監控,以節省行政成本。從疆域空間上看,封禁似乎呈現為戰略撤退所導致的邊界內縮,從政治地理觀念上,遷遣抑或放棄,不是領土的放棄,而是空間管控。“奉旨永遠封禁”之類的政治地理口號,實際上大多出自政治權衡,以封禁為由,處理含混之境,敷衍應對開禁之勢。關于封禁山、封禁島的開禁問題,在乾隆年間開荒裕國的政策導向中被帶出,隨后則一直徘徊于開荒利弊和行政負擔的辯論之中。盡管持封禁論者提出諸如“開則必有遺害”之類的寬泛理由,或者空列幾條不可預知的危害性,仍然可以得到很多官員的附和上峰的支持。持開禁論者,往往撇開治理難題,強調編戶齊民,務本農歸的好處。不過,真要做到覆畝編戶、號令一致,對于遷棄多年、政區歸屬不清的諸多封禁山、封禁島,常常面臨困境。
朱桂楨、楊殿才提出“化私為公”,以理性務實取代暴力肅清的政策是非常重要的轉向。福柯在《安全、領土與人口》中說,馬基雅維利的學說代表君主的統治權及其領土保障方式達到了時代頂峰,然而,18世紀之后出現了新的變化,政府治理的優勢開始突出。18世紀中后期,重農主義者在針對谷物、饑荒的公共管理辦法的探討中,引導出一種全新的治理術形式——人口不再被視為法律主體的集合,而是作為應該服從統治者意志的主體的集合,他們的意志服從于各項規定、法律和赦令。在這一思想影響下,國家將人口與財富的組合視為治理理性的首要目標,從對個體的規訓式管理轉向人口層面的治理。福柯將這一轉變過程簡稱為從“領土的國家”向“人口的國家”的過渡。在十九世紀有關浙江海島開禁的辯論中,同樣可以看到有關于人口與疆域安全的辯論一直在纏繞其中。朱桂楨和楊殿才的探訪及報告有不少相似之處。首先,他們與明朝官員辯論海防利弊不同,著重請求墾利之歸屬,朱桂楨認為如果將所有私墾行為歸為違禁,窮民墾田之后被匪徒強割都不敢控官究治,實際的墾利落入匪徒之手,朝廷完全失去掌控。其次,與一般泛談私墾之害不同,他們在調查中清晰地統計了私墾土地所承載的實際人口規模,探討建立常規行政管理,將資源配置與人口控制結合起來的必要性。
隨著十九世紀鴉片戰爭的爆發和邊疆危機的凸顯,東南海島的遷棄問題在國難之際再次上升為國家疆域安全層面的宏大議題。魏源、夏燮關于海島開禁的言論,一度偏離了嘉道時期逐漸圍繞土地墾復和人戶管理的輿論趨向。同、光之際籌辦海防過程,“先招民耕作以實其地”觀念的漸入人心,海島墾復和人戶管理才重新被提上日程并順利實現。隨著地方自治事務的推進,墾務局設立并運作,成為民國初年正式建置的基礎。較之元明之際與明清之際,南田島的問題終于歸入地方行政事務范圍,不再進入國家的疆土大政視野,也終于告別了“封禁之故事”。
最后,謝湜教授總結了自己的研究心得。近些年,他的研究對象從平原轉向山海,探尋區域社會歷史的脈絡,力圖將區域歷史地理研究建立在學術的問題上而非約定俗成的空間上。順著學術問題中的區域找到區域里的人,又從關于這些人的歷史敘事中找到文本結構,以歷史的語境理解文本,并通過人地關系的變化和官方對地理環境的認識考察王朝政治觀念的變遷,以期推進學界對古代疆土管理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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