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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談環保部首次處罰車企:篡改排放控制程序已成公開的秘密
近日,環保部對山東凱馬汽車制造有限公司和山東唐駿歐鈴汽車制造有限公司開出總共超過三千萬的罰單,對這兩家機動車生產商生產超標機動車和污染控制裝置弄虛作假行為進行了行政處罰。
1月9日,環保部環境監察局局長田為勇向澎湃新聞(www.kxwhcb.com)介紹說,“這兩起案件給大家一個重要的信號,就是今年環保部將對機動車進行嚴厲的管控,而機動車管控最核心的是要從源頭上管理,對生產不達標車輛的廠家我們將嚴格管控,嚴懲重罰。”
田為勇表示,這兩起案件是新版《大氣污染防治法》實施以來,環保部首次針對機動車生產企業進行的處罰。
田為勇說,這兩起處罰案件表明了環保部對違法排污的“零容忍”態度,為2018年在全國開展機動車和油品監督檢查打下了堅實基礎。
環保部機動車排污監控中心副主任丁焰表示,在此前嚴厲打擊車輛不安裝后處理的裝置的行為后,這種“初級造假”已經升級為凱馬公司那樣的篡改污染控制裝置程序的“高級造假”行為,并且成為了“行業中公開的秘密”。
“篡改系統以后,車主不加尿素又省錢,又可以不承擔責任,結果就是這輛車的氮氧化物排放嚴重超標,對于環境的污染增加了。”丁焰說。
兩家企業被處罰上三千多萬元
2016年1月1日實施的新版《大氣污染防治法》授權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環保主管部門可以通過現場檢查、抽樣檢測等方式,加強對新生產、銷售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大氣污染物排放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根據大數據分析以及環保部組織開展的柴油車打假專項行動中發現,山東凱馬汽車制造有限公司生產的8臺輕型柴油貨車排放的碳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超過排放標準;生產的318臺重型柴油貨車的OBD系統功能性檢測不合格,污染控制裝置弄虛作假、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檢驗合格產品出廠銷售。
按照《大氣污染防治法》第109條第一款規定,環保部責令凱馬公司改正生產超過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機動車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12786.80元,并處貨值金額二倍的罰款514559.52元,罰沒款合計527346.32元。按照《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二款規定,環保部責令凱馬公司針對污染控制裝置弄虛作假、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檢驗合格產品出廠銷售的違法行為停產整治,沒收違法所得718194.05元,并處貨值金額二倍的罰款30496562.52元,罰沒款合計31214756.57元。以上各項罰沒款共計31742102.89元。
從外,山東唐駿歐鈴汽車制造有限公司生產的109輛輕型柴油貨車排放的碳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排放超過排放標準。
按照《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一款規定,環保部責令唐駿歐鈴公司改正生產超過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機動車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112502.48元,并處貨值金額二倍的罰款6923815.16元,罰沒款共計7036317.64元。
這是環保部首次針對汽車生產企業開出罰單。
“對機動車污染物排放的管理國際上都是從源頭控制,這是最有效的途徑。”田為勇表示,對上述兩家企業的嚴懲重罰只是開始,后續還將針對其他不合格型號的車輛進行證據固定,對違法的機動車生產商也將嚴懲重罰。
篡改程序造假已成行業中公開的秘密
環保部機動車排污監控中心副主任丁焰在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說,柴油車污染是大氣污染的關鍵環節,此前環保部針對“散亂污”企業和散煤進行了重點整治,在移動污染源的政治方面,雖然柴油車的保有量不到10%,但污染物的貢獻量非常大,氮氧化物排放量能占到機動車污染物排放貢獻的60%-70%,顆粒物排放占機動車污染物排放貢獻的90%以上,“數量少,但是危害大,所以這也是我們把柴油車管控納入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原因。”
“前幾年媒體曝光過假國IV的問題,很多車輛在車輛的硬件上不安裝后處理的裝置,那時候我們叫初級造假階段。”丁焰說,這幾年隨著環保以及相關部門的嚴厲打擊,這種初級造假已經很少了,“2017年在京津冀地區開展的柴油車專項檢查中發現初級造假已基本杜絕了,車輛都裝載了污染控制裝置,但高級造假來了——軟件造假。”
OBD(On-Board Diagnostics)即車載診斷系統。這個系統能夠從發動機的運行狀況隨時監控汽車是否尾氣超標,一旦超標,會馬上發出警示,故障(MIL)燈或檢查發動機(Check Engine)警告燈亮,同時將故障信息存入存儲器。
環保部在長期的大數據分析以及專項檢查中發現,山東凱馬生產的車輛型號為KMC1042LLB33P4(發動機型號4DW93-84E4)的重型柴油貨車的OBD系統功能性檢測不合格,污染控制裝置弄虛作假、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檢驗合格產品出廠銷售。
“也就是篡改了軟件的程序,讓OBD燈永遠不會亮,這就是惡劣之處,首先違反了汽車尾氣排放標準強制性的要求,實際上給很多使用者帶來誤導,第二企業本身逃避責任,使污染物排放增加。”丁焰說,“正常的一輛柴油車,如果車主不加尿素對氮氧化物進行還原,OBD會報警,另外車輛的功率會下降,逼著車主加尿素保障排放控制裝置的正常運行,但篡改系統以后,車主不加尿素又省錢,又可以不承擔責任,結果就是這輛車的氮氧化物排放嚴重超標,對于環境的污染增加了。”
丁焰表示,軟件篡改行為在汽車行業中屬于公開的秘密,這兩起處罰案件向汽車行業發出明確信號,“即軟件造假的行為不能做,否則機動車減排目的達不到,氮氧化物的排放還在激增,我們的污染防治攻堅戰會越來越難。”
此外,丁焰提示公眾,“既然我們花了成本購買了一輛高排放使用的汽車,就應該正常使用,如果汽車本身的排放控制裝置不正常,公眾有權向汽車生產企業索賠、維權,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能讓汽車企業既掙了錢,又不承擔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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