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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迷狀告“張飛牛肉”欺詐稱查史書未見張飛烹牛肉,被駁回
“傳說三國時期蜀將張飛大戰獲捷后,烹調牛肉犒勞將士,三軍皆醉,后人將此牛肉制作方法傳于后世?!睂τ谀撑H馄放瓢b上的這一傳說,消費者莫某提出質疑,因其遍查史料也未見此記載,認為該宣傳誤導消費者,構成欺詐。廣東廣州市白云區法院日前審結了這起因包裝宣傳引發的產品質量糾紛案。
緣起:
為查張飛是否烹牛肉
“三國迷”翻遍歷史書
“80后”莫某是個“三國迷”,對三國的故事百聽不厭,尤其崇拜蜀國的武將張飛、關羽。2015年10月11日,莫某到廣州市某知名連鎖超市購買“張飛原味牛肉”一袋,價格為23.8元。
莫某稱,他看見該產品外包裝正面標有“張飛牛肉,味源三國”以及張飛的武將形象,對此產生興趣,便認真閱讀包裝背面寫的“張飛牛肉的傳說”。傳說講述了三國時期蜀將張飛在大戰獲捷后特地烹調其喜食之牛肉犒勞將士,三軍皆醉,此牛肉制作方法被傳于后世,故稱“張飛牛肉”。
可是,莫某查遍《三國志》等歷史古籍,以及地方志、小說《三國演義》,均無“張翼德閬中敗張郃劉備賞酒,張飛特烹牛肉犒三軍眾人醉”的說法。他認為,“蜀將張飛烹牛肉獨特方法”純屬子虛烏有,蜀將張飛并不掌握牛肉烹飪工藝,涉案牛肉更加不可能采取張飛獨門方法制作。
告狀:
稱被宣傳誤導才購買
上庭告廠家商業欺詐
莫某訴稱,該傳說虛構故事將產品與歷史名人“張飛”聯系起來,杜撰涉案產品的制作工藝及歷史來源,虛假信息足以誤導消費者,已嚴重侵犯了原告的商品選擇權,構成了欺詐。
莫某訴請判令被告退還原告貨款23.8元,賠償原告 500元,賠償原告律師費9500元,交通費、復印費等9476.2元;判令被告在《中國消費者報》連續15天向原告公開賠禮道歉。
被告則主張,涉案產品的包裝背面已清晰標注涉案產品各方面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誤導或誤解的成分,不存在任何的欺詐故意。
判決:
傳說無需與歷史一致
且與商品無直接關聯
白云區法院審理認為,關于涉案產品是否構成欺詐,需要從普通消費者的角度考量。
第一,普通消費者選購商品注重的是商品本身的品質、價格及業界的口碑等因素,至于個別消費者因對與商品不具有直接關聯的其他因素有興趣而產生購買意愿,則屬于個人好惡問題,不能因此認定該商品對普通消費者構成欺詐。
第二,大眾對于三國人物張飛的普遍認識是一員虎將,涉案產品的包裝不會導致普通民眾產生張飛是善于烹調牛肉的美食家的判斷,即涉案產品不足以對普通消費者產生誤導,更何況原告是對三國歷史故事頗有興趣的“三國迷”。
第三,涉案產品的包裝故事明確載明為“張飛牛肉的傳說”,既然是傳說,就毋庸探究其是否與真實歷史一致;既然產地閬中有此傳說,也無須以歷史記載否認。
故此,法院判決原告主張涉案產品構成欺詐依據不足,駁回其全部訴訟請求。
法官:
民間傳說是否構成誤導
不能光看“三國迷”感覺
該案主審法官表示,實踐中利用名人效應或民間傳說對商品進行包裝宣傳的情況早已屢見不鮮,而這樣的宣傳方式是否足以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甚至構成欺詐,則需要站在普通消費者的角度去衡量。商品廣告面向的群體是大眾消費者,而非特定的個人,難以顧及個別消費者因特殊喜好而產生的購買意愿,如果商品的宣傳不會對普通消費者的一般認知產生誤導,則不宜認定該商品構成欺詐。
(原標題:三國迷單挑“張飛牛肉”;稱查遍史書也未見張飛烹飪牛肉,狀告商家欺詐;法院稱民間傳說不必非載入歷史,駁回原告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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