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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宣仁之誣”(上):蔡確到底有沒有定策之功?

吳錚強
2022-09-14 12:18
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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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婦嫁十三團練爾

治平元年(1064)曹太后撤簾,英宗開始親政。但皇帝與太后的沖突并沒有隨著英宗的親政而迅速化解,司馬光與富弼還做了長時間的協調工作,此后的“濮議”也是這種沖突的延續。那么在英宗與曹太后的沖突中,原來曹皇后的養女、這時英宗的皇后高洮洮又是怎樣的處境呢?這時高皇后滿腹怨恨卻無人可以訴說,這種處境很大程度上將決定宋朝今后的命運。

曹太后

首先她怨恨曹太后。在曹太后與英宗的沖突中,高皇后勢必處于里外不是人的狀態。作為皇帝的妻子以及曹太后的兒媳婦、外甥女、養女,高皇后大概是希望調和曹太后與英宗的關系。但曹太后還政之后,高皇后顯然受到冷遇,以至于司馬光直接給曹太后上了一道奏疏要求曹太后善待皇后。司馬光說,皇后自幼由曹太后帶大,原本是親密無間的,“皇后自童孺之歲,朝暮游戲于殿下之懷,分甘哺果,拊循煦嫗,有恩無威”,現在皇后理應照顧皇太后的飲食起居,“今既正位中宮,得復奉膳羞盥帨以事殿下”,但可能因為以前過太親密,現在禮節上有些不夠周全,“其意恃昔日之愛,不自疏外,猶以童孺之心望于殿下”。這種情況下曹太后教訓高皇后也是理所當然的,“或有所求須,不時滿意,則慍懟怨望,不能盡如家人婦姑之禮。殿下雖怒之責之,固其宜也,誰曰不可”,但是曹太后也不能因此就把一家人的關系弄到破裂的地方,教訓之后也需要有所撫慰,“但事過之后,殿下若遂棄之,不復收恤,憎疾如仇讎,則臣以為過矣”。司馬光說他現在聽到傳聞,英宗親政之后,他與高皇后對曹太后比往常更加謹慎周全,“恭懃之禮甚加于往時”,但曹太后對他們過于冷淡,“殿下遇之太嚴,接之太簡,或時進見殿下,雖賜之坐,如待疏客,言語相接,不過數句,須臾之間,已復遣去”。(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卷201,第4874頁)司馬光的意思當然是勸和,但這個奏疏顯示,曹太后因為撤簾之事大為懊惱,對皇帝連帶皇后強烈不滿。

如果只是如此,皇家的婆媳矛盾不過是一時之事,終將隨著時間的流逝而化解,但高皇后對曹太后的怨恨可能不止于此。蔡絛的筆記《鐵圍山叢談》記載了治平年間的一個流傳甚廣的宮廷軼聞,說高皇后對英宗看管得十分嚴格,不讓英宗親近寵幸任何一位嬪妃,以致曹太后都看不下去了,有一天讓親近之人來勸高皇后不要這樣對皇帝。高皇后一聽就不高興了,而她的答復可謂道盡了幽怨:

奏知娘娘,新婦嫁十三團練爾,即不曾嫁他官家。(蔡絛:《鐵圍山叢談》卷1,惠民、沈錫麟點校,中華書局,1983年,第7頁)

高皇后說她只是嫁給了排行十三的團練使趙宗實這個宗室小官而已。這句話包含著多層怨恨之情:官家是宋朝對皇帝的習稱,高洮洮明明嫁給了宋英宗,怎么能說“不曾嫁他官家”呢?當然因為她跟英宗結婚時英宗連皇子都不是,只是一個宗室小官。但一個宗室小官最后在曹太后的密謀下成了官家,那高洮洮不應該喜不自勝嗎?曹太后理應聽得懂弦外之音,高洮洮說的官家首先是指宋仁宗,因為當年曹皇后收養高氏,原意是進御于仁宗,如果能生下子嗣,那么現在繼位的應該是仁宗與高氏的親生兒子。所以這句話的第一層意思,是怨恨曹氏當年在與張貴妃的宮斗中一敗涂地,連帶養女高洮洮被送出宮賜婚嫁給了“十三團練”,這對于高洮洮而言應該是一種極大的羞辱,實際的地位也可能是一落千丈的。

然而高洮洮所嫁的十三團練畢竟成為了皇帝,但她偏說“不曾嫁他官家”,所以這句話又包含著十三團練是不是官家的問題。可以想象高皇后在曹太后謀劃廢除英宗那段時間該經受怎樣的煎熬,就不會覺得這樣的怨恨有多少突兀。所以這句話也可以理解成英宗在曹太后眼中到底還算不算是一個皇帝?而高洮洮這個皇后在曹太后眼中到底又算個什么東西?這是高皇后對曹太后的第二層怨恨。

從收為養女到送出宮去,從再次入宮到廢立之議,曹氏其實從未在乎過高氏,高氏從來都只是曹氏的工具人。這個過程中,高氏先成為仁宗的棄婦,再成為地位低微的十三團練的家婦,所以她對仁宗應該也是一片怨恨,對英宗卻可能相當鄙夷。高氏入宮前為英宗生下四子,其中三子健康成長,如果高氏不是因為仁宗怨恨曹皇后而被連帶嫌棄,宋朝的皇位繼承就不會出現任何問題。所以此后的種種政治危機,高氏都可以理解為宋廷虧欠她而付出的代價。至于她不讓英宗幸御其他嬪妃的問題,既然高氏當年所嫁并非官家,今日也沒有必要以官家的身份改變與她之間的契約。何況當年仁宗御女無數卻無子嗣,今日英宗三子長成,又有何必要再有侍御?若與其他嬪妃再有生育究竟是福是禍?曹太后既無子嗣又因為與張貴妃宮斗而給宋宮制造種種政治危機,現在難道還有資格出來干預英宗的后宮生活?這可以更理解為高氏對曹氏的第三層怨恨。

此后英宗雖然親政,卻在濮議的爭吵中不得安寧,政治上尚未施展,至治平四年(1067)正月便去世了,虛齡僅36歲,在位時間不足四年。由于三子均為高皇后所出,嫡長子繼位毫無懸念。但即便如此,英宗臨終前韓琦等大臣仍如臨大敵,非要英宗留下親筆遺書,指定長子趙頊為皇位繼承人。英宗病倒是在治平三年(1066)十一月,當時就有臺諫官劉庠請立皇太子,英宗還很不高興。當時韓琦就提醒趙頊,說你現在一步也不能離開皇帝,“愿大王朝夕勿離上左右”。趙頊回答說這是當兒子的應該做的,韓琦說不是這個事,“非為此也”,趙頊才有所領悟。這時英宗已經病得不能說話,有事情必須由皇帝處分只能用筆寫下來。十二月英宗病情加重,韓琦請英宗親筆寫下立皇太子的指示,于是英宗寫了“立大王為皇太子”幾個字。韓琦說得寫清楚是潁王,潁王是趙頊的爵號,英宗又在后面寫了“潁王頊”三個字。韓琦拿著這個要求翰林學士起草制書,于是學士承旨張方平來到榻前請旨,英宗說話已聽不清楚,就又寫了“來日降制,立頊為皇太子”,但是那個“頊”字寫得很不清楚,因為另兩個兒子名“顥”、“頵”,字形還有點接近,張方平又拿筆請英宗寫得清楚一些,于是英宗又在后面寫了“潁王”及“大大王”幾個字,這樣才正式立趙頊為皇太子。(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卷208,第5068頁)

治平四年(1067)正月丁巳,“帝崩于福寧殿。神宗即位,時年二十”。(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卷209,第5073頁)時年二十的趙頊就是宋神宗,他的繼位是宋朝歷史上第一次、甚至唯一一次沒有經歷任何宮廷斗爭的皇位交接,這也充分展示了高洮洮能為十三團練生兒子的優勢所在。繼承地位明確清晰,也就確保了神宗皇權的牢固,這是神宗朝轟轟烈烈興起變法運動的政治前提。同樣,在皇權牢固的年代,宮廷政治就顯得毫不重要,神宗朝幾乎看不到太皇太后曹氏與皇太后高氏的政治活動。

上自有子復何議

元豐二年(1079),虛齡64歲的仁宗曹皇后去世?!端问贰げ芑屎髠鳌吩谟洸芑屎笕ナ篮笱a述神宗朝三事,分別涉及反變法、反戰及為蘇軾烏臺詩案說情,應該是元修《宋史》史館依據筆記材料增入的內容。(脫脫:《宋史》卷242《慈圣光獻曹皇后傳》,第8622頁)《續資治通鑒長編》則在記述熙寧七年(1074)王安石第一次罷相時,追述太皇太后曹氏反變法的兩條材料。一是依據《邵氏聞見錄》,說有一次神宗與皇弟趙顥來到曹氏的宮殿,曹氏請神宗罷青苗法與助役法,遭到神宗的當面拒絕。這時趙顥說“太皇太后之言,至言也。陛下不可不思”,神宗為此發怒,說“是我敗壞天下耶?汝自為之”!嚇得趙顥哭著說“何至是也”?結果三人不歡而散。(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卷252,第6169頁)另一條可能出自官方史料,說“太皇太后及皇太后又流涕為上言新法之不便者”,稱:

王安石變亂天下。(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卷252,第6169頁)

這些記述的重要性在于,神宗變法時,兩朝太后及皇弟趙顥均持反對立場。由于神宗獨斷乾坤,后宮的反對在神宗朝沒有產生實質影響。問題是再過到元豐八年(1085),神宗英年早逝,終年僅38歲。神宗去世之后,長子趙煦繼位,廟號哲宗。

宋哲宗

哲宗看似是繼承皇位的不二人選,但繼位時虛齡僅九歲,完全沒有能力真正掌控皇權。所以這時權力斗爭的核心并不只是由誰繼承皇位,更是誰來填補幼君留下的權力真空的問題。這場斗爭在已經成為太皇太后的高洮洮與宰相蔡確之間展開,雖然高洮洮大獲全勝,但在她身后,親政的哲宗與繼位的徽宗重新確立蔡確的定策之功,并指控高氏當年本無意立哲宗為皇帝,從而形成了宋史的另一樁謎案,即所謂的“宣仁之誣”(高洮洮謚號“宣仁圣烈”)。關于宣仁之誣,學界始終沿襲南宋的歷史敘述,很多重大而關鍵的問題至今尚未得到澄清。由于情況復雜,以下先介紹“宣仁之誣”的傳統論述,然后層層剝除“宣仁之誣”敘述中的謊言,嘗試還原哲宗繼位過程中被層層掩蓋的勾心斗角的本來面目。

《續資治通鑒長編》記載,元豐八年(1085)二月末,宰執大臣入宮問候,發現神宗已經病危,便回到樞密院南廳討論奏請立儲之事。首相王珪膽小,不敢直接提出這個敏感的問題,蔡確、章惇懷疑王珪是不是有別的什么想法,催促王珪趕緊決定。王珪答復說皇帝本來就有兒子,這其實沒有什么好討論的:

上自有子,復何議!(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卷351,第8411頁)

于是大臣們再入宮請神宗立延安郡王趙傭為皇太子(哲宗原名趙傭,立為皇太子之后改名趙煦)。這時神宗已經不能說話,以王珪為首的宰執大臣們說了三次立儲之事,神宗只是三次看看王珪,然后微微點頭而已,但這樣就算是同意了。王珪等又請神宗病重期間由高太后“權同聽政”,等神宗康復后再還政,神宗也點頭同意。然后宰執大臣們來見皇子趙傭及高太后、向皇后、朱德妃,朱德妃是哲宗的生母。王珪等奏請高太后同聽政,高氏“辭避”,這時已年滿70的內侍張茂則勸高太后這個時候不應該推辭,高太后就在王珪等人的反復請求下“泣許”聽政。

高太后就這樣獲得了“同聽政”的權力,可以代行皇權了。三月初,大臣們再次入宮問候,高太后垂簾聽政,皇子趙傭立在簾外。高太后宣布立趙傭為皇太子,改名趙煦,同時正式宣布由高太后同聽政。四天后,神宗去世,哲宗即位,高洮洮升格為太皇太后,并取得了仁宗天圣年間劉太后一樣的權力,成為宋朝的實質統治者。

高太后主持政局后,任命堅決反對變法的司馬光擔任門下侍郎、呂公著為尚書左丞。司馬光執政后,立即要求廢止熙寧變法各項措施。這時原來的宰相王珪去世了,但蔡確、韓縝及知樞密院事章惇仍在朝中。他們都是變法派的官員,堅決抵制司馬光的主張,提出“三年無改父道”的古訓,反對神宗剛去世就把新法全部廢除。司馬光針鋒相對,提出新法是王安石、呂惠卿等人所為,并強調盡變新法是高太后“以母改子”,而不是哲宗“以子改父”,同時推薦劉摯、范純仁、范祖禹、呂大防、孫覺、王巖叟、蘇軾、蘇轍等一大批反變法派的官員擔任朝廷要職。元豐八年(1085)七月,宋廷廢除保甲法;十一月,廢除方田均稅法;十二月,廢除市易法和保馬法。第二年改年號為“元祐”(1086),宋廷進一步廢除新法。閏二月,反變法派開始向變法派的宰執大臣發起進攻,由反變法派的臺諫官參劾蔡確、章惇、韓縝等人。不久,三人分別罷出朝廷。三月,司馬光要求全國在五日之內廢除免役法,恢復差役法,引起反變法派內部的廣泛爭議。范純仁、蘇軾等人認為免役法有合理的內容,不應全部廢除,司馬光固執己見。四月,王安石在對新法盡廢的失望痛心中落寞去世。此后,反變法的司馬光、呂公著、文彥博相繼拜相。八月,宋廷廢除青苗法。九月,司馬光因病去世,呂公著獨相,反變法派繼續廢除其他新法,并要求將全部變法派官員趕出朝廷,呂嘉問、鄧綰、李定等人相繼被貶。元祐年間在高太后、司馬光等人的主持下將熙寧變法措施基本廢除,史稱“元祐更化”。

確有何策立功勞

元祐元年(1086)蔡確罷相并出知陳州后,次年又貶知安州(今湖北安陸)。蔡確在安州出游車蓋亭時曾有《夏中登車蓋亭》絕句十篇,知漢陽軍吳處厚與他有舊恨,于元祐四年(1089)得到這詩后,指斥蔡確詩中以唐高宗傳位武則天事影射高太后。吳處厚說十首詩中五篇沒有譏訕,五篇有所譏訕,但他的解釋非常荒唐。比如蔡確有詩:

紙屏、石枕、竹方床,手倦拋書午夢長。睡起莞然成獨笑,數聲漁唱在滄浪。(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卷425,第10271頁)

這是描寫出游的懶散閑適,但吳處厚指這里的“獨笑”是在嘲笑朝廷,“右此一篇,稱莞然獨笑,亦含微意。況今朝政清明,上下和樂,即不知蔡確獨笑為何事”。(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卷425,第10271頁)當然最惡毒的是對這首詩的解釋:

矯矯名臣郝甑山,忠言直節上元間。釣臺蕪沒知何處?嘆息思公俯碧灣。(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卷425,第10271頁)

“郝甑山”是唐朝大臣郝處俊,安州人,封甑山公。蔡確在安州游歷時發思古幽情,寫了一首詠懷當地名人的絕句,這是再自然不過的事情。而郝處俊最有名的事跡是勸諫唐高宗不要將政權交給皇后武氏,“忠言直節上元間”就是說這件事。然后吳處厚就解釋,蔡確寫詩詠懷郝處俊,就是用武則天來影射高太后,通過郝處俊來表達他反對高太后垂簾聽政。他論證這個觀點的邏輯是,如果不是影射太皇太后高氏,那么多的古人蔡確為什么要思念郝處俊呢?安陸那么多的古跡,他為什么偏偏要去偏僻荒蕪的釣臺尋訪郝處俊呢:

蔡確謫守安州,便懷怨恨,公肆譏謗,形于篇什。處今之世,思古之人,不思于它,而思處俊,此其意何也?借曰處俊安陸人,故思之,然安陸圖經更有古跡可思,而獨思處俊,又尋訪處俊釣臺,再三嘆息,此其情可見也。(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卷425,第10271-10272頁)

神宗元豐年間發生過蘇軾的烏臺詩案,也是典型的文字獄,但蘇軾對新法的不滿確鑿無疑,只是以詩文譏刺治罪本身不合情理。但蔡確詩影射高氏根本是捕風捉影,或者說高氏根本沒有武則天的舉動,更無法將兩者聯系起來,所以告發蔡確的吳處厚無疑是卑鄙小人。問題在于,對于這種誣告,朝廷完全可以置之不理,但此案引起軒然大波,臣僚們為如何處置蔡確形成尖銳對立。一方面是臺諫官欲置蔡確于死地,“左諫議大夫梁燾、右諫議大夫范祖禹、左司諫吳安詩、右司諫王巖叟、右正言劉安世,連上章乞正確罪”。(脫脫:《宋史》卷471《蔡確傳》,第13700頁)另一方面包括宰相范純仁在內的眾多大臣認為蔡確根本無罪,連高氏特別欣賞的蘇軾也提醒應該謹慎處理該案。這種情況下高氏稍有政治頭腦,完全應該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結果置蔡確于死地而后快的正是這位太皇太后。對蔡確的處分開始不過是“貶光祿卿,分司南京”,這不能解高氏心頭之恨,結果“再責英州別駕,新州安置”,最后蔡確“卒于貶所”。(脫脫:《宋史》卷471《蔡確傳》,第13701頁)不但如此,“前出語救確”的宰相范純仁、左丞王存,以及沒有及時舉報的一大批御史,拒絕起草處罰蔡確的文件的中書舍人彭汝礪,也統統被罷官。(脫脫:《宋史》卷471《蔡確傳》,第13701頁)

高氏與蔡確究竟有何深仇大恨呢?后來高氏親自解釋這個問題。高氏知道對蔡確的處理意見很大,有一天就問大臣們這事外面是不是有很多議論:

前日責降蔡確,外議何如?(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卷427,第10328頁)

宰臣呂大防等說蔡確罪有應得。這時高氏才解釋,蔡確寫詩影射她的實質是“自謂有定策大功”,他的這種想法極其危險,所以這種人必須清除掉,否則哪天他要回到朝中在皇帝面前以定策功臣自居,那他甚至可以竊取政權:

輒懷怨望,自謂有定策大功,意欲他日復來,妄說事端,?;蠡实郏詾樯碇\。(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卷427,第10328頁)

宣仁皇后高氏

然后高氏解釋說蔡確為什么沒有定策之功。她說哲宗是神宗的長子,“子繼父業,其分當然”,根本不需要什么定策之功。她回顧當時的情形,說奏請昨神宗立皇太子的是首相王珪,大家都沒意見,根本不需要蔡確做什么事情。高氏又說,神宗同意立皇太子的同時,王珪等也提出由她權聽政,她當時就推辭,是內侍張茂則稱事關國家社稷,高氏才勉為其難地接受了,并在第二天正式下令立皇太子。所以整個過程不可能說蔡確獨享定策功的,“何以獨更有定策功耶”?(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卷427,第10329頁)所以高氏反復強調嚴厲處罰蔡確是為了防止他為亂朝廷:

若是確他日復來,欺罔上下,豈不為朝廷之害?恐皇帝制御此人不得,所以不避奸邪之怨,因其自敗,如此行遣,蓋為社稷也。(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卷427,第10328頁)

由此可以確定,高氏置蔡確死地,根本原因不是寫詩影射,而是自謂有定策之功,所以高氏與蔡確沖突的實質是定策之功的爭奪。這個問題關系到誰真正掌握政權,結果高氏垂簾聽政,而蔡確被貶死,太皇太后當然是大獲全勝。問題是,既然哲宗以長子繼位理所當然,高太后與蔡確在這個問題從無異議,那么理應合作共享政權。但蔡確是神宗朝的變法派大臣,高氏一心盡廢新法,所以兩人在政治立場上根本沖突,幾乎不可能形成合作。那么這是否意味著高氏與蔡確的斗爭只是政治路線的斗爭,與宮廷權力斗爭沒有直接關系呢?如果真的是這樣,高氏的解釋就完全合理,蔡確不當自謂有定策之功,而蔡確非要無中生有宣稱自己獨有定策之功,就不能排除今后竊取政權、為亂朝廷的可能。這樣的話,問題就變成了蔡確為什么要無中生有地自稱有定策之功呢?這是一個竊取政權的陰謀嗎?但在高氏垂簾聽政的情況下這樣的圖謀豈非必敗無疑?那么蔡確真的狂妄愚昧到了這種地步嗎?

受遺定策殊勛宰相

所以這個問題不能光聽高氏如何解釋,也要看蔡確一方為什么說自己“獨更有定策功”。當然宋朝最終的官方史書是以高氏的立場來敘述歷史的,所以蔡確等人自謂定策功是作為謊言來描述的,《續資治通鑒長編》就說:

確、惇、京、恕邪謀雖不得逞,其蹤跡詭秘亦莫辯詰,各自謂有定策功。事久語聞,卒為朝廷大禍,其實本恕發之。(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卷351,第8411頁)

自謂有定策功其實有四個人,分別是蔡確、章惇、蔡京、邢恕,而發明這種說法的是邢恕。史書上沒有記載邢恕具體如何描述自己的定策之功,反而說這個四人集團有廢哲宗另立的圖謀,“帝不豫,恕與確成謀”,“成謀”的具體內容就是:

蔡丞相令布腹心,上疾不可諱,延安沖幼,宜早有定論,雍、曹皆賢王也。(脫脫:《宋史》卷471《邢恕傳》,第13703頁)

就是說他們認為哲宗年齡太小,不應該繼承皇位,神宗有兩個皇弟雍王趙顥、曹王趙頵,蔡確等人圖謀立皇弟為皇帝。這個圖謀完全無法得逞,失敗之后他們又誣告是當時的皇太后高氏與首相王珪陰謀立皇弟趙顥,而邢恕與章惇、蔡確堅決抵制,這才確保了哲宗繼承皇位:

已而恕反謂后與珪為表里,欲舍延安而立其子顥,賴己及惇、確得無變。(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卷351,第8412頁)

這也就是蔡確自謂定策之功的具體內容,由于指控英宗高皇后謀立皇弟趙顥,史稱“宣仁之誣”。后來的史書中稱邢恕等為掩蓋自己謀立皇弟的陰謀,這才制造出了高氏欲立次子趙顥的說法,這就形成了相互指控對方有同一個政治陰謀的局面。

至此可以充分地解釋高氏為什么欲置蔡確于死地,因為蔡確不但自謂有定策功,而且蔡確所謂的定策功意味著高氏謀立次子趙顥,這個指控如果成立,將摧毀高氏垂簾聽政的合法性。但令人困惑的是,在神宗立長子理所當然的情況下,高氏與蔡確哪方面會謀立皇弟趙顥呢?高氏的解釋如果就是事實,那所謂的宣仁之誣應該迅速煙消云散,蔡確更是不得翻身。問題是高氏去世之后,蔡確的定策之功迅速得到了朝廷的確認。

元祐八年(1093)太皇太后去世。第二年,章惇、蔡卞、邢恕等人就要為蔡確的定策之功翻案,并指高氏當年一度謀立次子趙顥?!端问贰じ呋屎髠鳌酚涊d,當時神宗正妻向太后與哲宗生母朱太妃都“力辨其誣”,(脫脫:《宋史》卷242《英宗宣仁圣烈高皇后傳》,第8627頁)也就是幫高氏否認了邢恕等人的指控,說高氏當然是想立哲宗的。哲宗聽了之后“事乃已”,這個事情就算過去了。但問題沒有這么簡單,再來看《宋史·蔡確傳》,蔡確是《宋史·奸臣傳》的頭號人物,但蔡確唯一的奸邪事跡也只有“宣仁之誣”,說明他就是這個原因而被列為奸臣。這里面就記載,哲宗親政的紹圣元年(1094),馮京去世了。馮京跟蔡確是兒女親家,他的女兒嫁給了蔡確的兒子蔡渭,這時已改名蔡懋。當時哲宗親自到馮家“臨奠”悼念,蔡懋作為女婿也在喪禮現場,見到哲宗就跑來為父親申訴,說蔡確當年為保住哲宗的皇位、抵制高太后謀立其子趙顥才被貶死。這一回哲宗相信了,當時就給蔡確恢復官職,再過一年,應該是經過重新調查,還給蔡確贈官“太師”,又賜謚“忠懷”。蔡確貶死嶺南在當地草草下葬,這時哲宗派內侍給蔡確重新下葬,并在京師給蔡家賜了一座宅第。所有這些,都是極高的政治待遇,說明哲宗完全確認蔡確的定策之功。

到了徽宗朝更不得了,蔡確得以配饗哲宗,皇帝去世后進入太廟享祀,他的輔佐大臣也順帶進入太廟陪著哲宗接受祭祀,這里就有蔡確。蔡確其實沒有輔佐過哲宗,完全因為定策之功進入太廟。此外,蔡京還請徽宗親筆書寫蔡確墓碑賜給蔡家,墓碑內容是“元豐受遺定策殊勛宰相蔡確之墓”,等于是把蔡確的定策之功詔告天下。所以在北宋末年,蔡確的定策之功完全得到朝廷的確認,他被列為奸臣是南宋的事情。這樣問題又重新回到了高氏與蔡確究竟誰在撒謊?哲宗繼位前后真的有人謀立皇弟趙顥嗎?

    責任編輯:鐘源
    校對:劉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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