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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波羅他真的到過中國
在人教版初中歷史教材七年級下冊中,這樣描述了馬可·波羅踏足中國的歷史,說他“在元朝生活了17年……反映了中國的富庶和先進。馬可·波羅游記激起了歐洲人對東方世界的極大向往”。
而這也成為了我們許多人對于馬可·波羅的第一印象,一個對于東方無限向往和不吝夸贊(甚至有些浮夸)的西方旅行家。
事實上,在中世紀時候就幾乎沒人相信他說的話,因為他描繪事物的單位常以“百萬”計,于是他還獲得了一個“百萬先生”的綽號。
關于馬可·波羅是否到過中國,在學術界爭論了幾百年之久。公開的質疑聲肇始于14世紀末的佛羅倫薩,到了19世紀末著名學者亨利·玉爾發起的一系列疑問更是掀起了學術界對馬可·波羅來華的“懷疑熱”,20世紀末在吳芳思尖銳又系統的詰難聲中,“懷疑說”逐漸走向了“否定說”。

吳芳思又名弗蘭西絲·伍德(Frances Wood),英國知名漢學家、歷史學家、作家。先后在大英博物館、倫敦大學亞非學院圖書館工作,1977 年入職大英圖書館,任中國館館長三十余年。她于1995年出版《馬可波羅到過中國嗎?》,將對馬可·波羅來華的“懷疑說”推向了“否定說”。
還有一批著名的學者“以史料為依據,以史實為準繩”,一一回應眾多質疑,為澄清是非,端正視聽做出了極大的努力。
其中傅漢思更是力排眾非議,在其扎實的研究成果中,不僅證實了馬可·波羅到過中國,更豐富了對于元史、中國古代史以及東方史的研究。

傅漢思(Hans Urich Vogel),《馬可·波羅到過中國》(Marco Polo was in China)一書的作者,曾任德國圖賓根大學漢學系主任教授,中國古代史專家,國際著名漢學家,尤其關注中國古代的賦稅、鹽業等經濟史論題,李約瑟主編《中國科學技術史》鹽業卷執筆人。
為了證明馬可·波羅來過中國,傅漢思羅列了這一論爭中正反雙方的證據,從文本特征、時代背景、重要史實等多個方面,一一駁斥了吳芳思等懷疑者的觀點。
更加重要的,除了對論爭對手的“破”,傅漢思還以自己在元代食鹽、貨幣、稅收等方面的豐富研究成果為基礎,證明了馬可·波羅的記載不可思議的豐富性、準確性與唯一性,它因而不可能是道聽途說或向壁虛造的結果,由此“立”下了無論證據還是推理過程都堅不可摧的結論:馬可·波羅到過中國!
而這一切,都精彩地體現在他所著的這本《馬可·波羅到過中國》之中。
01
不止一人可證明馬可·波羅來過中國
何史諦(Stephen G. Haw)在他關于馬可·波羅之中國的近著中說,如果這位威尼斯人虛構了他與其親屬往返中國的事跡和行程,“那么他是做了一件令人驚嘆的出色工作”。
一般說來,盡管他的記述有一些無足輕重的細節不是很準確,但在總體上與已知的歷史事實極為吻合。在何史諦看來,任何人不可能撒謊編造這樣的記錄而不犯嚴重而明顯的錯誤,因此,對他來說,這是馬可·波羅可靠性與真實性的良好證據。
另外,他還認為,與大體同時期的其他旅行者留下的記述相比,盡管馬可·波羅的記載有一些明顯的遺漏和錯誤,在關于中國的事物方面,它顯然是最全面、最詳細和最準確的。

意大利威尼斯馬可·波羅故居附近的水道。
(2014年攝,新華社發)
傅漢思認為,何史諦的判斷可以輕而易舉地適用于馬可·波羅所提供的關于元朝貨幣、食鹽和稅收的信息。他關于貨幣、經濟和財政領域各種狀況的記述與通過分析文獻和文物所揭示的元史研究成果高度一致。
當馬可·波羅在中國的時候,中國的絕大部分此類資料還不為公眾所知,如《元史》,要到元朝滅亡之后才編纂、出版。既然如此,它們不可能成為馬可·波羅本人或任何其他西方、阿拉伯、波斯著作家的藍本,更不用說,恰當理解和準確闡釋這些通常非常技術化的特殊文獻存在著巨大的困難。
02
《馬可·波羅行紀》中對元朝貨幣問題詳細又準確的記載堪稱精彩
在關于紙幣的一章,傅漢思通過文本內容分析,兼顧中國的書面資料和歷史實物來說明:沒有其他中世紀歐洲、波斯或阿拉伯的著作家所留下的關于元朝貨幣的記載比這位威尼斯人更為詳細和全面。
他說,即使我們把其他所有這些作者的記述加到一起,在數量和質量方面,它們都難以企及馬可·波羅關于紙幣的記載。
這位威尼斯人涉及紙幣制造的各個方面,如紙張、印刷、形制與大小、鈔版的版面設計與圖標、印章、題字以及面額等,不僅如此,他還涉及與流通相關的很多其他方面,如國家壟斷金銀珠寶兌換紙幣、防止偽造貨幣的措施、昏鈔的倒換、紙幣在公共收支領域和各種市場交易中的支配地位。

13世紀至14世紀中葉云南貝幣流通區
應該提到的另一個重要事實是,在中世紀西方、阿拉伯或波斯文獻中,唯獨《寰宇記》提到了云南和藏區使用并流通貝幣和鹽幣,在云南省有鹽井。
在所有上述方面,這個威尼斯人的記載與我們從中國的史料中了解到的情況幾乎高度一致,如錢幣的制造或進口、形制、價值、兌換率、重量、面額、在公共和私人領域如何使用這些貨幣。
這些發現支持了何史諦和其他學者的觀點:馬可·波羅關于從大都到云南、緬甸、安南旅程的記述是如此之精彩(比前人評價的還要好),以至于幾乎可以肯定他曾親歷此行。
03
《馬可·波羅行紀》中對元朝食鹽生產的記載之真實性

長蘆鹽生產過程,16世紀初法語抄本插圖
馬可·波羅關于長蘆食鹽生產過程的記載,其真實性也是如此。關于制造海鹽或所謂“土鹽”的詳細記載與我們從獨立的中國史料中了解的情況完全一致,也就是說,鹽不是靠日曬蒸發獲取,而是通過煮沸鹵水取得的。
鹵水經沙或灰過濾,鹽分自然或人工聚集其中。做法是:不斷把海水澆灑在沙堆或灰堆上,然后靠日曬、風吹使其干燥。這種做法在世界的很多地方為人所知,盡管如此,威尼斯人僅僅通過觀察地中海地區的鹽場是無法了解到這些的,因為那里生產海鹽是靠太陽蒸發聯排的鹽池,而不是靠浸濾作用。
同樣,傅漢思提到在中國之外幾乎沒有任何其他中世紀的記載曾提到中國古代大多數鹽場所采用的這種典型的過濾、煮沸的生產流程。

云南云龍州云龍井大井的鹽生產,1707年左右
對于馬可·波羅關于中國食鹽生產的記載,有人也許會批評他所記不全,漏掉了廣為人知的山西省解州鹽湖,忽略了中國關于食鹽生產的一項著名發明——始于11世紀中葉的四川省鹽井深鉆技術。
關于解州,馬可·波羅并沒有到過這個地方,因為把 Caichu(Caiciu, Caycay, Thaigin, Caycui, Chaicui)勘同為解州(如何史諦所推測的那樣),具有很大的推測性,并不能令人信服。
如果馬可·波羅真的到過解州,著名的鹽湖肯定不會被他所忽略。然而,在這位威尼斯人關于 Caichu 的記述中卻沒有提到它,在傅漢思看來,由于馬可·波羅對中國其他食鹽生產地區重要性的認識,這是很奇怪的,因此,這為馬可·波羅的 Caichu 不是解州的假設提供了另一種支持。

12世紀山西解州鹽池曬鹽生產流程
關于第二個問題,即他沒有提到四川的深鉆鹽井,我們應當注意,即使是在 12 世紀末到 16 世紀末的中文資料中也沒有關于四川地區通過深鉆獲取鹽水技術的記載。
不過,僅僅由于宋代晚期、元代、明代前期和中期的資料中沒有相關的記載,就認為深鉆鹽井在那個時期并不存在,是完全錯誤的。
根據《元史·食貨志》,成都、夔府、重慶、敘南、嘉定、順慶、潼川、紹慶等路的 12 個鹽場和 95 個鹽井生產食鹽。“場”可能是一個管理術語,或許指鹽泉。“井”也像是一個管理術語,在大多數情況下,它很可能是指包含許多井而非只有一口井的地區。至少到元朝末年,四川的鹽井數量多于 95 處。明朝在占領四川之后不久于 1372 年進行的官方調查顯示,共有 1456 處鹽井被登記,不過,只有 380 處未受戰爭破壞。
無論如何,上述各路不僅是著名的豎井和鹽泉的所在地,也包括了宋代數以百計的深鉆井出現和發展的所有地區。

四川自貢(自流井、貢井)深井鹵水提取,約1880年
04
《馬可·波羅行紀》中對元朝的行政地理、國家結構和稅賦的準確記載
傅漢思在書中表明,馬可·波羅關于元朝行政地理現象和國家結構的記載,其準確性令人驚訝。這不僅體現在不同種類的貨幣(紙幣、貝幣、鹽幣、金銀)流通地點或區域的準確性,也體現在他對最重要的海鹽產地與海鹽壟斷機構治所的確認。
在這方面的其他亮點包括他正確指出了元朝區域和地方行政機構具有普遍性的等級結構、鎮戍軍隊的配置、從屬于一些特定中心城市(如杭州、揚州、濟南、襄陽、蘇州)的次級行政和(或)貿易城市的數量。他關于各種貨幣、行政、軍事、歷史結構的敏銳感知,與他在宗教領域類似的機敏觀察完全一致。

行在稅收,法國中世紀繪畫,約1412年
本研究的另一個令人吃驚的結論是,馬可·波羅關于食鹽壟斷收益的所給出的數字、關于杭州地區其他稅收項目的所給出的數字,具有合理性。
傅漢思通過一些特定方法和無可否認的復雜換算揭示出,這位威尼斯人關于鹽課和其他稅收所給出的數字,依據中國資料所提供的數據,完全說得通。
無論如何,和其他中世紀作者如瓦薩夫(Wassaf,活躍于 1299—1323)、鄂多立克(Odorico da Pordenone,1286—1331)等人關于元朝鹽課收入的稀少記載相比,馬可·波羅的記載更具有一致性和可信性。
另外,馬可·波羅在強調行在地區其他稅收來源的重要性時,他并沒有夸大其詞,在這方面,中國的資料可以提供確鑿的證據。
馬可·波羅在《寰宇記》中對食鹽的生產和食鹽專賣收益有這樣的強調畢竟不是偶然的。簡而言之,這不僅因為他是商人家族的后代,在商業領域有自己的經驗,還因為他敏銳地意識到鹽課對于公共稅收和維持蒙古權力的極端重要性。

《加泰羅尼亞地圖》中所描繪的“馬可·波羅商隊”
馬可·波羅關于行在地區稅收的記述并沒有夸大,這可以從福肯(Jean-Claude Faucon)的研究中找到一些佐證,他強調,這位威尼斯人對數字神秘主義沒有興趣,他的絕大部分數字資料(如時間的起始點和持續狀況、年齡、距離、城市的建筑、地理數據、行政單位、人、軍隊、動物、船只、服裝、度量、價格等等)根據當前的歷史研究被證明是非??煽?、可以接受的。
事實上,在??峡磥?,在馬可·波羅的書中使用這么多的數字是為了表達真實情況,也是為了令人驚奇,這是該書成功地成為民族志證據并能激發想象力的原因之一。
考慮到他稅收數字的可靠性,我們能夠得出這樣的結論:馬可·波羅肯定具有關于行在地區稅收的內部知識。這要么直接源自他曾經介入那里的一些行政事務,要么是從別人那里間接了解到的,而那些人對這個地區的稅收情況非常熟悉。
由此可知,認為“百萬”(il Milion)的綽號意味著對大汗百萬收入的吹噓,這種看法顯然是缺乏根據的。
05
《馬可·波羅行紀》中的多處記載高度契合元朝的實況

最后,本書所進行的研究顯然不能成為馬可·波羅到過中國的鐵證。最為確鑿可靠的證據自然是他被某種元代的資料提及。
至少一位當代中國的馬可·波羅研究者彭海認為,《元史》對這位威尼斯人并未緘默,事實上至少兩次明確提到了他。
即使有人并不最終同意彭海的觀點,也不得不承認,他的觀點在很多方面和質疑馬可·波羅到過中國的那些學者一樣有道理。彭海正確與否姑且置之不論,發現關于馬可·波羅的記載總比沒有更令人感到好奇,因為眾所周知的事實是,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只有社會地位高的人士才被認為值得在官修史書中立傳,數以千計的中下級官員、吏員、皇家侍衛以及其他的歷史人物只是在高度精英化的中國歷史著作中偶爾出現。
到目前為止,與我們從其他中世紀西方、阿拉伯和波斯作者那里所獲得的關于貨幣、食鹽、稅收的所有信息相比,《寰宇記》是最為詳細、最為全面的記載。關于這些以及其他專題,迄今未能找到其他文獻能夠在質量和數量方面超越它。那么為什么認為在所有中世紀的作者中,只有馬可·波羅沒有到過中國?
一些史學家認為伊本·白圖泰沒有到過中國,這看來更為合理,因為實際上他對中國的記載含糊不清,并不準確。通過對比,馬可·波羅的記述顯得出類拔萃。
馬可·波羅說,倒換昏鈔需要交納百分之三的費用,我們將其與烏馬里(Ibn Fadlallah al-‘Umari,卒于 1338 年)和伊本·白圖泰的相關記述進行比較。前者說,在辦理兌換時會受到“少量的損失”,后者強調不會收取任何費用,因為人們制造這些貨幣是由帝王付費的。埃爾格(Ralf Elger)認為,很難說烏馬里和伊本·白圖泰孰對孰錯,其實他錯了,從元代的史料我們知道的確要收取一定的費用——正是馬可·波羅所說的百分之三。

馬可·波羅面見忽必烈,中國現代油畫
馬可·波羅關于貨幣、食鹽和稅收的記載與通過辨析中國文獻史料和歷史遺物所獲得的現代元史研究成果幾乎完全一致。
據此,質疑馬可·波羅曾在中國長期居留尤其顯得沒有道理。以中國的文獻史料和歷史遺物為一方,以《寰宇記》為另一方,兩者是彼此獨立的,而在本書所涉及的問題以及很多其他主題上,它們相互一致。
這一事實令人確信:馬可·波羅的記述是以個人觀察或他在中國當地獲取的信息為基礎的。關于后者,我們已經指出,很有可能這位威尼斯人曾被任命為主管專門事務的官員(commissioner),且(或)在某一時期擔任過中級地方官。
元朝政府機構幾乎在所有層級上都具有共同協商和集體參與的特征,很有可能馬可·波羅通過政府日常的集體議事會(圓議)獲得了準確而機密的信息,而不是通過某種至今尚不為人所知的波斯或阿拉伯的導游書。總之,無論這項研究所揭示的事實,還是對有關爭論所做的全面評估,都讓傅漢思充滿信心地認為:馬可·波羅到過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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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馬可·波羅他真的到過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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