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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23新政擠壓中生代空間,中超首批“90后”將面臨困境

備受矚目的中國職業足球俱樂部會議昨日在武漢召開,所有中超、中甲、中乙俱樂部董事長、總經理以及地方足協負責人參會,這次會議的重點是公布了2018職業聯賽新政策。
U-23上場人次與外援掛鉤
中國足協對U-23球員在聯賽的強制出場規定在2017賽季已有實施,但2018賽季的措施更加嚴苛,除了規定球隊在比賽“11名首發球員中至少有1名U-23球員”之外,還要求“U-23球員的實際累計上場人次不得少于本隊外籍球員實際累計上場人次”。
在2018賽季,中國足協對外籍球員登場延續了2017年度措施:“外籍球員的累計上場人次,中超聯賽為不得超過3人次,中甲聯賽為不超過2人次,中國足協杯賽中不同級別聯賽球隊之間的比賽,外籍球員每場報名上場規定按低級別聯賽的規定執行。”
這也意味著在中超聯賽比賽中,當一支球隊派上3名外援的時候,除了在首發硬性規定的1名U-23球員之外,包括首發和替補登場的U-23球員也要有3名。一般球隊在單場中超比賽中的名單為18人,其中11人首發,7人替補,但完全使用替換名額后,最終能夠登場的人數為14人。排除3名外援和3名U-23球員的位置以及門將這一特殊位置(只能1對1特定換人)之后,給予其他球員的競爭位置只有7個。

這看似不少的“7”個競爭位置當中,大部分會被球隊主力球員占據,以廣州恒大上賽季大部分賽事為例,李學鵬、張琳芃、馮瀟霆、鄭智、黃博文這5名球員都有足夠能力占據一個主力位置。即使剩余的2個位置,于漢超、郜林、鄭龍、張文釗等人也有強大的競爭力。在所有球員足夠健康的情況下,廖力生等球員顯然會失去更多的機會。
殘酷的一點是,新賽季U-23球員為“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非港澳臺的內地球員”。這意味著去年以U-23身份打得不錯的徐新,今年已在政策上被置于競爭環境。另外還包括貴州的閔俊麟、河南的鐘晉寶、天津的鄭達倫,一批在24歲至28歲的中生代球員,都因為新政產生的“年齡歧視”而在競爭中處于劣勢。

超齡球員甚至連預備隊的生存空間都被壓縮,中國足協要求預備隊每場比賽只能有一名外籍球員的情況下,還要求“同時上場”的球員中不少于5名U-23球員(紅牌罰下造成不足除外)。
同時中國足協強調:“如違反以上規定的球隊,該場比賽按棄權處理,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還將視情節對該俱樂部做出進一步處罰。”
對港澳臺球員政策放寬
外界對中國足協新政的關注還集中于外援政策,以昨日公布的新政來看,中國足協的外援新政策基本延續了2017年的方式——中超俱樂部外籍球員報名人數:全年累計報名最多6人次,同時報名人數最多4名。中甲俱樂部外籍球員報名人數:全年累計報名最多4人次,同時報名人數最多3人。
相對來說,針對我國港澳臺球員的政策反而產生了大的變化。2016年,中國足協推出規定,港澳臺球員從內援身份變成亞洲外援身份。同時足協還表示,2016年1月1日前已和俱樂部簽約的港澳臺球員仍可按照原有身份執行到合同期滿。這個原有身份就是“內援”身份。經過兩年,中國足協公布新政策——各支球隊可以引進一名來自港澳臺的非歸化球員作為內援。新政策將港澳臺非歸化球員視為“內援”成為首要條件,自然門將位置同樣包括在內。不過2013年,香港球員也是被視為“內援”,但中國足協依然認定門將不可引入,所以今年新政是否能就門將位置再進一步進行特別說明,也是中國足協需要做的工作。

中國足協同時強調本賽季將加強對于外教和外援的管理。“外教和外援的管理需要新的方式。有的俱樂部請外援花很多錢,結果犯規處罰了,就要停賽多場。問題出在哪里?出在管理。”中國足協黨委書記杜兆才表示,聘請的外教一定要把他的訓練理念融入到球隊中去,一定在管理上融入球隊,包括現在的國家隊,融入才能取得理想的最佳效果,否則容易失控。
其他備受關注的新政
【裁判變革】
加大國際交流力度,實施國際裁判交流常態化:推出職業裁判制度,建設職業裁判隊伍;中超全面引進視頻裁判;中甲聯賽全面實行底線裁判;成立中國裁判員培訓學員。
【打擊違規】
中國足協將成立全新的紀檢監察部,聯合協會道德委員會、紀律委員會構建足協層面的監督體系,以遏制、打擊足球界不公平競爭等非道德行為、打擊足壇“假賭黑”。
【名稱中性】
中國足協在制止球隊搬遷后,將再次制定新方案,推動“百年俱樂部基礎”,各個俱樂部被要求加快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逐步優化股權結構,通過三年的時間逐漸實現俱樂部名稱的中性化和非企業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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