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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吵架將嬰兒扔到垃圾桶,如此狠心還適合為人父母嗎?
文| 徐媛
近日,廣東江門,一名嬰兒在高溫天氣被扔進垃圾桶,引發廣泛關注。7月20日,江門市婦女聯合會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嬰兒父母已經找到,嬰兒也被及時送到醫院進行醫療救助,嬰兒身體情況良好。21日,當地派出所的警務人員回應媒體稱,孩子是被其母親扔到垃圾桶的,原因是孩子父母之間發生激烈爭執,母親一氣之下就將孩子扔進了垃圾桶。警方已經對嬰兒父母進行嚴厲批評,但因為孩子母親情緒不穩,所以警方還在持續關注二人。
大熱天,嗷嗷待哺的嬰兒被遺棄在垃圾桶,畫面讓人不忍直視。垃圾桶內污穢叢生,臭味彌漫,嬰兒被放置在深桶底部,如果旁人沒有及時發現,隨手將一大堆垃圾扔進去,孩子很可能被砸傷,或者被垃圾蓋住窒息而亡。這其中的危險,遺棄者不可能不明白。有人說,這不只是簡單的遺棄,還涉嫌故意殺人。虎毒尚且不食子,到底是什么樣的父母,才會做出如此狠心的事情呢?

現在真相大白,令人哭笑不得是,事情的起因竟是夫妻吵架。母親不顧孩子面臨的危險,將其扔進垃圾桶,即便只是賭氣所為,這一行為也堪稱惡劣。這不禁讓人想起另一案件。2019年,廈門一未婚女子也是將孩子丟棄在垃圾桶,幸虧垃圾分類投放督導員轉移垃圾時發現,將孩子救起。法院認定該女子構成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其監護人資格被撤銷,孩子被送入當地福利院監護撫養。
在這起案件中,孩子母親的行為是否構成遺棄罪,整個過程中孩子父親又扮演什么角色,這些還有待相關部門的披露和定性。網友現在最關心的是孩子的去向。這次嬰兒被行人及時救起,沒有生命之憂,但若下次再發生同樣的事情,就不一定這么幸運了。所以旁人不免擔心,孩子母親做出了危及孩子安全的事情,還適合擔任孩子的監護人嗎?如此不成熟、情緒不穩定的父母,還適合為人父母嗎?
在大部分網友看來,不管父母有沒有遺棄的動機,放任自己的孩子置于危險的境地,其監護人資格是大大存疑的。孩子若被送回父母身邊,很可能受到二次傷害。但父母監護人資格的撤銷,并不那么容易。《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父母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經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的資格,依法另行指定監護人。也就是說,公安機關反復教育之后,父母還不愿接回孩子,相關部門才能向法院起訴撤銷父母的監護權。現實中,很多被遺棄的嬰兒,最后都回到了父母的身邊。
比如,2020年6月,溫州一位未婚女子將剛出生的嬰兒遺棄在他人車內。民警通過調取事發地的監控錄像及排查走訪,找到該名女子。經過民警的批評教育,女子對自己的遺棄行為感到后悔,表示會把孩子接回身邊好好撫養,民警考慮嬰兒沒有什么大礙,女子有悔過表現,愿意撫養孩子,對該案件做出不予立案決定。
更為轟動的,是2019年的山東泰安男嬰被埋事件。涉事男嬰出生時患有多種疾病,家人放棄治療,其祖父將其活埋于山中。事后,其祖父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對于孩子的去向,當地民政部門曾回應媒體“正協商讓男嬰回到親生父母身邊”,由此引發輿論不滿,當地后來決定孩子由福利院臨時代養。
鑒于此,網友擔心,這次被棄在垃圾桶的嬰兒,也很有可能由父母接回去撫養。不排除其母親是因為一念之差做出殘忍之事,事后追悔莫及,愿意改過自新,加倍補償孩子;但也有可能,他們只是畏于公安機關的權威和法律的懲戒,違心地悔過,事后依然我行我素。如果是這樣,孩子能得到父母完整的愛護嗎?下次夫妻再吵架,會不會還把氣撒在孩子身上,做出另一駭人聽聞的極端舉措呢?
這并不是說,父母一旦犯下嚴重過錯,就永遠失去了做父母的資格。而是說,我們要怎么判定,父母是真心悔過,還只是在做表面文章?我們又要怎么確定,在公眾看不到的地方,父母是不是在用心地照護嬰兒,撫養其長大成人呢?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在國外,針對失職的父母,孩子的利益如何保障,有一系列完善的配套制度。比如政府會臨時接管父母的監護權,給孩子安排專門的照護機構,讓他們在里面得到妥善的照顧。對于父母是否怠惰監護職責,政府部門也有一個非常完整的評估體系,社工、民政部門專業人士,會對孩子的家庭情況、父母的監護能力和生活狀態、孩子本身的健康狀況和心理狀況等,進行一系列動態的、專業的評估,根據評估的結果來選擇應對方案。倘若評估結果顯示,孩子回歸家庭的風險很高,或者父母沒有能力和意愿擔負監護職責,法院就會重新選擇監護人。
在我國,雖然撤銷監護人制度不再是一個沉睡條款,但因為后續的保障、接管體系的不健全,政府提供的福利保障還很有限,法院難以為孩子找到合適的新監護人,父母被撤銷監護權的例子并不多,政府臨時接管監護權的情況更是少見。同樣,在遺棄案件發生后,相關部門更傾向于苦口婆心地教育父母,寄希望于他們迷途知返,把孩子接回身邊,至于原生家庭是不是孩子的最佳歸處,回去后他會遭遇什么,則鮮有人關心和知道了。
據警方透露,現在孩子母親的情緒仍然很激動,警方還在觀望中,這更加重了網友的擔憂。我們當然希望孩子的母親只是一時走錯了路,她并不是眾人以為的那么冷血無情,也和普通父母一樣,想盡力為孩子提供細心持久的照顧。但希望能不能成為現實,不能只靠旁人一廂情愿的以為和想象,也不能只靠當事人的口頭承諾。當地需要好好考慮和評估,嬰兒的父母是否還勝任監護人一職;要怎么做,才能確保這個曾被遺棄孩子,有一個幸福的歸宿,能安全無憂地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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