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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課|搶女性腳襪、盜竊成癮,因“怪癖”犯罪是否影響刑責
北京海淀警方近日刑拘了一名深夜專搶單身女子腳襪的送貨司機,警方介紹,該男子以聞搶得的襪子的味道來滿足自己。據媒體公開報道,類似的“怪癖型”犯罪時有發生,作案者是否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引發討論。
北京師范大學中國刑法研究所副所長彭新林告訴澎湃新聞(www.kxwhcb.com),怪癖心理是否影響作案者刑事責任能力,需要司法鑒定予以確認。他認為一般的怪癖型犯罪主要是一種心理依賴,不影響作案者刑事責任能力,對于這種類型的犯罪,預防與矯治就尤為重要。
北京華夏物證鑒定中心法醫胡志強說,一些怪癖型犯罪可能確實是病理性的,刑法評價也往往認定作案者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怪癖型”犯罪:一女子屬“病理性盜竊”
北京警方介紹,孫某是一名來京務工的貨車司機,他經常深夜駕車前往北京海淀區上莊鎮上送貨,送貨途中經過上莊村的時候,經常看到有單身女性獨自一人行走,由于該地區比較偏僻,為了滿足自己的幻想,孫某就想到搶她們穿的腳襪,然后在駕車返回的路上拿起自己聞。
警方稱,自2017年10月中旬起,孫某在該地區共作案4起,在滿足自己幻想后,他將搶來的腳襪在回家途中通過車窗玻璃丟到車外。目前孫某已被北京海淀警方刑事拘留。
偵辦過程中,辦案民警認定這是一起專搶女性衣物滿足個人怪癖的案件。公開報道中也有類似“怪癖”犯罪的案例,如男子深夜盜竊女性內衣的案例,甚至有盜竊成癮的案例,有的案例得到了司法機關的慎重考慮。
據《檢察日報》2017年6月報道,2017年3月,北京市東城區檢察院對一名“病理性盜竊”犯罪嫌疑人徐曼麗(化名)提起公訴,近十年來,家境不錯的徐曼麗已經三次因為同一個原因站在被告人席上。“我也不知道我為什么要偷,就是總有奇怪的想法,控制不住自己。”無論是面對警方還是檢察官、法官,徐曼麗都這樣解釋自己的盜竊動機。
上述報道稱,警方特意將徐曼麗送到北京市回龍觀醫院精神疾病科進行司法鑒定。鑒定結果顯示,徐曼麗屬于抑郁、“病理性盜竊”。
報道稱,徐曼麗心里一直存在罪惡感,她也知道盜竊是可恥的,可就是控制不住自己,尤其是在心情不好的時候,這是她能想到的最佳發泄途徑。徐曼麗在違法犯罪與內心痛苦之間掙扎,有時甚至不擔心被抓,“因為被抓后就不能再偷了。
專家建議立法規定矯治措施
上述《檢察日報》報道稱,無論是民警還是檢察官都感覺徐曼麗可能是患了“一種病”,所以處理案件也格外謹慎。他們花了不少時間精力來鑒定徐曼麗的精神疾病問題,徐曼麗屬于抑郁、“病理性”盜竊,盜竊時對自己的行為有識別能力,但控制能力降低,不過仍屬于完全刑事行為能力人。
報道稱,徐曼麗在上次故意犯罪后五年內再犯罪,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屬于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鑒于她認罪態度較好,積極退贓,有悔罪表現,法院酌情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一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
彭新林說,對于這類怪癖型的犯罪,爭議點一般在是否影響其刑事責任能力。刑事責任能力指的是行為人具備的刑法意義上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他認為,一般的怪癖型犯罪大多數是心理依賴,其沒有達到削弱當事人的辨認和控制能力的程度。對于一些確實存在病理性原因的,還需要法定鑒定程序,通過醫學和法學標準,來判斷是否影響其刑事責任能力。
胡志強認為,諸如戀物癖之類,嚴重的確實是一種病,但不同于精神分裂等精神疾病,不足以達到讓犯罪者喪失辨認和控制能力。這種犯罪者往往多次實施犯罪行為,從刑法評價和社會管理等方面來考慮都會認為其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而且一些人經過刑法懲治,能實現轉化。
彭新林認為,這一類犯罪單純懲治效果不佳,一些人出獄之后再犯的可能性也比較高。刑法的目的是懲治已然犯罪,預防未然犯罪。彭新林認為,這時候預防就尤為重要。他建議刑法增設條目對這一類的犯罪規定矯治措施。
胡志強也認為,這類怪癖型的犯罪人數不少,建議社會應該有一些矯治機構,來幫著這些人轉化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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