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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拒絕“角斗場”,吳永寧的悲劇才不會重演

吳永寧生于1991年,從2017年2月起發布各種高空挑戰的視頻:在高樓邊緣玩平衡車、扒著樓頂做引體向上等等。
悲劇發生之后,人們既為年輕生命的隕逝感到惋惜,又責備其生前“作死”、“不珍惜生命”。
這件事反映的是兩個層面的問題。一者,全民真人秀時代,平臺規則和圍觀倫理的缺失。二者,擅自爬樓已經構成了新型的治安隱患,必須加以規范。
首先,一些面向草根的視頻平臺迅速興起,無名小輩也有了出鏡的機會。重賞之下,有人實現了夢想,也有人誤入歧途。主播做假慈善、主播涉黃等都是斑斑先例。
吳永寧之前還做過群眾演員,但做群演的他籍籍無名,做“極限運動”的他卻有百萬粉絲。這種激勵可以想象有多么巨大。
美拍、快手、火山小視頻等吳永寧曾使用的視頻平臺回應稱,對他的遭遇表示惋惜和同情,此類極限挑戰視頻目前未被中國現行法律法規所禁止,平臺會根據實際情況對審核政策進行完善與改進。目前這三家平臺已無法檢索到吳永寧的賬戶及其相關視頻。但這些視頻的危險性一目了然。
公眾有沒有圍觀他人“作死”的自由?答案很明確:沒有。
當你看到一個人在高空中做危險動作,而沒有任何安全措施,你還去點贊、打賞,你就是在慫恿他繼續冒險。說白了,你是在花錢買這個人的命。只不過由于隔著屏幕,殘酷程度似乎打了折扣。
更應該承擔責任的是視頻平臺。草根播客做“作死”真人秀,平臺也在間接獲取利益。危險動作視頻的播出,會造成惡劣的示范效應。汽車廣告尚且要提示“請勿模仿”,何況是無任何規范性、安全性可言的“高空極限運動”?給草根一個舞臺是好事,但不能讓這個舞臺淪為角斗場一樣比狠、比慘的地方。
其次,爬樓可能對社會秩序造成威脅,包括:當事人摔落后引發的次生災害,圍觀造成的交通擁堵,以及動用公共資源進行搜救、維持秩序等等。主流社會對于這種極端危險的行為不能夠態度曖昧。
早在2007年,法國“蜘蛛俠”阿蘭?羅伯特便因徒手攀爬上海的金茂大廈,被中國警方處以拘留5天的處罰,同時被限制入境5年。2014年2月,不到半個月時間里,就先后有兩名“俄羅斯攀頂狂人”在沒有任何安全措施的情況下,攀爬上當時還在施工中的“中國在建第一高樓”上海中心大廈的頂部塔吊。更讓人啼笑皆非的是,之后一名河南鄭州90后小伙,也跟風徒手爬了樓,只為證明不比外國人差。這些行為都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也造成了極其不良的負面示范。
悲劇已經發生,但警鐘必須敲響,互聯網時代必須有必要的圍觀倫理,粉絲們不能“用打賞買命”。另一方面,方興未艾的極限運動,必須得到全面的規范,不能夠繼續野蠻生長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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