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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十條”大考在即,秋冬以來山西PM2.5濃度降近2成
《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下稱“大氣十條”)第一階段的“大考”臨近,山西將交一份怎樣的答卷?
12月10日晚,澎湃新聞(www.kxwhcb.com)從山西省環(huán)保廳獲悉,自2013年“大氣十條”實施以來,山西省圍繞“控煤、治污、降塵、管車”綜合施策,今年秋冬(10月1日至12月9日)以來,山西省PM2.5平均濃度6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4%;二氧化硫平均濃度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8.4%;重污染天數(shù)大幅減少。
其中,臨汾市僅有5天重污染天,同比減少了22天,太原市2天重污染天,同比減少了10天,晉中市1天重污染天,同比減少7天,運城市3天重污染天,同比減少6天,忻州市1天重污染天,同比減少2天,其余各市均未發(fā)生重污染天。
談起變化,讓家住太原市的張先生感受頗深的就是今年入冬后,藍天比以前多了,空氣里沒有了以往的焦煤味,“以前一到冬天,空氣就沒法聞”。另一個變化是,太原市將市區(qū)所有的出租車全部換成了新能源電動汽車,方便出行的同時,還減少了排放。
實際上,在“大氣十條”實施5年中,山西全省完成集中供熱和“煤改氣”“煤改電”清潔取暖工程100萬戶以上,取締了一批“散亂污”企業(yè),淘汰燃煤鍋爐9739臺;全省開展了城市“散煤”清零,8個市完成“禁煤區(qū)”建設,其余3個市也按高污染燃料禁燃區(qū)要求基本實現(xiàn)清潔能源和潔凈煤替代。
今年9月30日,山西省印發(fā)《山西省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設定了更為嚴格的PM2.5改善目標,并增加了二氧化硫控制指標。方案要求2017年10月到2018年3月,山西省PM2.5和二氧化硫平均濃度同比下降40%左右。
攻堅行動方案實施以來,山西省各地近600人因落實秋冬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不力被約談問責。截至目前,山西省共下達行政處罰案件3958件,其中四類典型案件1340件,累計罰沒款金額4億元,分別較上年同期增加68.7%、126%和62.7%。
此外,山西省還實施了空氣質(zhì)量每日排名制度,通過短信方式發(fā)送給省長、分管副省長及各市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建立了城市環(huán)境空氣質(zhì)量改善獎懲制度,按月對各市空氣質(zhì)量改善情況實施獎優(yōu)罰劣。今年10月份扣罰資金7789萬元、獎勵資金4151萬元。
長治等城市將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納入環(huán)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對偷排偷放、超標排污、不落實錯峰生產(chǎn)和運輸?shù)拳h(huán)境違法行為舉報者給予2萬元現(xiàn)金獎勵,對“散亂污”企業(yè)擅自恢復生產(chǎn)等環(huán)境違法行為舉報者給予1萬元現(xiàn)金獎勵,對禁煤區(qū)經(jīng)營戶使用燃煤、施工工地不落實揚塵防治措施等環(huán)境違法行為舉報者給予5000元現(xiàn)金獎勵。截至目前,已累計獎勵舉報人10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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