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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撰虛假事實發布網絡,一網絡寫手獲刑9個月
近日,四川寧南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因杜撰虛假事實發布網絡,被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的典型案件。
今年3月1日,山東籍被告人芮某某為賺取閱讀量從而獲取利益,使用昵稱“小安談社會事件”的“百家號APP”賬號,通過手機發布虛假文章《四川涼山: 舅舅與外甥女做夫妻生下孩子,違背人倫》。該文章系被告人芮某某通過篡改《甘肅往事:女子與舅舅做夫妻并生下孩子,違背人倫背后更悲哀》文章進行杜撰虛構。文章發布后閱讀量達13.4萬次,評論140條,且被一些平臺轉發,引發網民對文章所涉地區群眾和政府工作的質疑。
該文章在網絡傳播后,寧南縣高度重視,立即組織縣民政局、婦聯、殘聯及縣13個鎮對帖子中講述的人員情況進行排查核實和比對,調查文章所提及情況的真偽。經過認真摸排,縣域內未發現與帖子中描述情況相符的人員,也無類似情況發生。寧南縣民政局隨后報警,公安部門立即立案開展偵查,在掌握相關證據后將犯罪嫌疑人抓獲,芮某某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寧南縣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芮某某為博取網民眼球從而獲取利益,無視國家法紀和社會公德,在公共信息網絡上肆意杜撰、編造虛假信息,起哄鬧事,不僅造成網絡空間公共秩序的混亂,還引發了不明真相網民對文章所涉地區群眾和政府形象的質疑,嚴重擾亂了社會公共秩序,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尋釁滋事罪。據此,法院依照法律規定并結合其犯罪情節,給予其有期徒刑9個月的處罰。
法官提醒
網絡空間是億萬網民朋友的精神家園,并非法外空間,公民應當對自己的網絡言論承擔責任,在網絡上為了蹭熱度、賺流量、泄私憤等目的而造謠生事,捏造、虛構、散布不實信息,甚至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一旦網絡言論跨越了法律底線,必將面臨牢獄之災。辦案法官提醒廣大網民朋友,網絡不是法外之地,一 言 一行需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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