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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天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獲刑兩年,會見父親時表示會服從管教
11月22日,長沙中級人民法院的新浪微博官方賬號發(fā)布消息稱,該院對被告人江天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公開宣判后,江天勇在長沙市會見了其父親和妹妹。“江父告訴江天勇,家里的事不要操心,要服從政府管教,爭取早點回家。江非常感激地表示,會聽父親的話,服從管教,爭取立功。”


江天勇原是一名中學老師,2004年開始從事律師職業(yè)。2016年11月22日,他因冒用他人身份證,被長沙鐵路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15日。同年12月1日,他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長沙警方監(jiān)視居住,2017年5月被批準逮捕。
今年8月22日,長沙中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江天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一案。對于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和事實,江天勇均表示無異議,他還多次表示認罪懺悔,對其在被監(jiān)視居住期間遭受“酷刑”的謠言予以否認,并承認他是“謝陽遭受酷刑”謠言的幕后策劃者。
11月21日,長沙中院的新浪微博官方賬號對宣判進行了全程視頻直播。據長沙中院發(fā)布的消息稱,該院經審理查明,江天勇長期受反華勢力滲透影響,逐漸形成了推翻國家現(xiàn)行政治制度的思想,并發(fā)布大量言論攻擊、詆毀政府部門、司法機關及國家法律制度。江天勇多次赴境外參加以推翻國家政權為內容的培訓,向境外反華勢力申請炒作熱點案事件的資金支持。
2013年,江天勇與一些律師發(fā)起成立了“中國保障人權律師服務團”,插手、炒作國內熱點案事件。2015年以來,江天勇針對周世鋒顛覆國家政權案等案件,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
2016年10月,江天勇指使謝陽(因涉嫌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依法采取強制措施)的妻子陳桂秋編造了“謝陽在羈押期間遭受酷刑”的系列文章,在互聯(lián)網上炒作。
長沙中院認為,公訴機關指控江天勇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江天勇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罪行,并能當庭認罪、悔罪,具有坦白情節(jié)。根據江天勇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jié)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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