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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賄超800萬!在落馬副市長幫助下洗脫刑責的商人終于獲刑
“觀海解局”微信公號11月20日消息,今年8月31日,受賄超8000萬的廣州原副市長曹鑒燎,二審維持原判,即獲無期徒刑,罰金250萬元。
看法新聞記者注意到,行賄商人吳炳錢案一審判決書近日公布,涉案達834萬的他由獲刑10年半,重審改判為有期徒刑8年。
此人曾因行賄他人遭到調查,后在曹鑒燎的幫助下,不僅洗脫了刑事責任,還當上了廣州市人大代表。

官員出國考察,他塞40萬美元
公開資料顯示,1955年11月出生的曹鑒燎案發前任廣州市原副市長、增城市委書記,2013年12月被宣布接受調查。其被指于1991年至2013年利用職務之便受賄達8023萬元,今年4月被深圳中院判以無期徒刑。
據當地媒體報道,當時曹鑒燎提出要上訴,甚至情緒失控,大聲咆哮大呼冤枉,面向旁聽席聲稱沒有收過別人一分錢,相關款項都是借款以及經濟往來。
今年8月31日,廣東高院作出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
看法新聞記者梳理發現,涉此大案的諸多商人陸續得到法律的制裁,比如工程承包商樊志華曾花費983萬買下一棟大別墅,裝修好后送給曹鑒燎,供其與情人約會。去年3月,此人二審獲刑5年6個月。

吳炳錢在向曹鑒燎行賄的眾多商人之中是個比較特別的存在——從2005年開始,雙方就開始了權錢交易,直至案發。比曹小15歲的他主要從事紡織、織布、布匹貿易生意,曾因行賄他人遭到調查,后在曹鑒燎的幫助下,不僅洗脫了刑事責任,還當上了廣州市人大代表。
在10月底公布的判決書中,曹鑒燎供認自己曾多次收受吳炳錢的賄款,至少有410萬元人民幣、40萬美元、120萬元港幣。相應之下,他幫了對方7次忙,其中4次是:
1、2004至2005年期間,我擔任海珠區委書記,吳炳錢涉嫌行賄被海珠區檢察院抓了。我打電話向檢察長說情,過了一天吳炳錢就被放出來了;
2、吳炳錢的妻子有一次被海珠區國稅部門調查,我向國稅局長打了招呼;
3、2011年我擔任廣州市副市長期間,吳炳錢想參選市人大代表,我打電話讓關照,后來吳炳錢順利當選;
4、增城約70畝工業用地準備改為商業用地招商,我動員吳炳錢投資,經我協調這塊地由其買到。
而在吳炳錢看來,2005年那件因行賄被調查后獲釋的事情令其對曹鑒燎特別感激,也希望繼續得到關照。于是當曹的兒子提出想炒股時,他給了30萬;當曹提出去美國考察時,他約其打高爾夫球,并趁機把裝有40萬美元的帆布袋放在曹的車尾箱里。甚至當曹獲悉自己被調查,決定退還別人贓款時,還是吳炳錢出了130萬元港幣。
以買茶葉為由,官員要了20多萬
必須要指出的是,商人吳炳錢并非只向曹鑒燎行賄。深圳中院經審理后查明,此人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曹鑒燎、肖建華、劉克祥多次行賄,共計834萬余元,數額特別巨大。
上文所提到的肖建華,曾任廣州鳳陽街道原黨工委書記,共收了33萬元,其中現金21萬??捶ㄐ侣動浾咦⒁獾?,這些錢多是肖建華以買茶葉為名義讓司機到吳炳錢辦公室拿的。
具體來說,比如在2010年9月,肖建華看中5萬元的茶葉,就讓吳炳錢掏了5萬元現金。類似的情況時有發生,金額從2萬到5萬不等,其中案發前的2013年底,他還找吳炳錢要了2萬元。
2015年11月,退休后的肖建華因收受多名商人賄賂,共計50.4萬元,一審獲刑5年,并處沒收財產5萬元。
至于廣州海珠城管大隊原大隊長劉克祥受賄案,一審宣判距今已有11年:此人因斂財人民幣91.8萬元、港幣18萬元、美元5000元,被判有期徒刑11年。
如上文所述,劉克祥案案發時,曾3次向其行賄的吳炳錢就已經接受調查。只不過在曹鑒燎的干預下,他才成功逃脫,甚至當選廣州市人大代表。
看法新聞記者發現,實際上早在2016年5月,深圳中院就對吳炳錢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當時,此人獲刑10年半,并被處罰金50萬,只是不服判決提出上訴。4個月后,廣東高院作出終審裁定,認為該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決定撤銷該判決,并發回深圳中院重新宣判。
故而,今年8月14日,深圳中院經審理后作出一審判決,吳炳錢因行賄罪獲刑8年。
(原題為《行賄超800萬!落馬副市長背后的商人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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