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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兩飛車賊當街扯走男子金項鏈,當事人家屬:報警已獲受理
6月21日,一則“成都飛車賊拽走男子價值5萬元金項鏈”的視頻在網上熱傳,相關話題迅速登上微博熱搜,引發關注。有網友評論稱,“這年頭了還有人飛車搶劫”,“這樣很危險,容易傷到脖子。”
當日,被搶男子的女兒王女士告訴澎湃新聞,此事發生在6月19日,地點是成都市雙流區一處街頭。“項鏈被扯斷了,父親頸部留下抓痕。”王女士稱,目前已就此事報警,并被受理,目前尚未有實質性進展。
據王女士介紹,6月19日12時許,王女士和父親一起在成都市雙流區機場路與珠江路路口附近處理工作時,突然被兩名騎摩托車的男子搶劫金項鏈。監控視頻顯示,當時王女士一行的汽車出現故障停在路邊,車輛的發動機艙被打開,王女士父親則和其他人一起在發動機艙旁邊商量。事發前,王女士和另一名同行男子正在打電話,王女士父親則站在車前。兩名戴著頭盔的黑衣男子先是騎著黑色的摩托車在附近轉悠,約20秒后,兩人慢慢靠近王女士一行,摩托車后座男子突然將手伸向王女士父親脖子,扯斷金項鏈,隨后迅速逃離現場。待王女士父親反應過來,兩人已經騎著車加速跑遠。
澎湃新聞注意到,視頻中的摩托車并沒有掛上車牌。
王女士稱,兩名黑衣男子騎車兜了一圈,“第一次沒有下手,臨街有許多鋪子,人比較多比較雜,第二次過來把項鏈薅走了。”王女士懷疑,兩名搶劫嫌疑人長期在此處游蕩,此次作案為預謀作案。據其介紹,兩人逃跑速度非常快。
事發后,王女士第一時間撥打了報警電話。王女士向澎湃新聞提供的手機端警情信息顯示,其報警時間為6月19日12時20分,當前狀態相繼顯示為“警情處置完成、已立案”。
王女士告訴澎湃新聞,項鏈價格并非網傳的五萬元,實際價格在三萬元左右,其父親已經購買佩戴了七八年。“相關監控已經交給了警方,相信他們。”王女士稱。澎湃新聞就此事聯系成都雙流警方采訪,一名工作人員表示,相關案情會通過官方微博公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的規定: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搶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從視頻可以看到,相關情形應該是很典型的搶奪情形。”律師周銘告訴澎湃新聞,搶奪罪和搶劫罪的最典型的區別在于,前者針對財產,手法通過乘人不備、出其不意,公然奪取他人財物;后者通過暴力、脅迫或強制方式針對人身和財產,相對對社會危害大,量刑也重。但在實踐中,兩者會相互轉化,如搶奪過程中,遇到激烈反抗,動用暴力強制受害者,搶奪可能會轉換為搶劫。“依現有材料,上述為典型的搶奪情形,已構成搶奪罪,但相關案件受理以當地公安機關為準。”
周銘稱,近年來我國治安有目共睹,一般飛車搶奪和在鬧市搶奪,發案率在下降,不過還是希望相關部門能夠提前做好相關常見典型案件打擊的預案,提高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對犯罪堅決打擊從嚴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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