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央視熱評:明碼標價、禁止欺詐,讓人們買得放心
近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布了新修訂的《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細化明碼標價的相應規則,規范了經營者價格比較、折價、減價等活動,有望進一步擠掉“價格水分”,整治“價格失真”的亂象。

一些網絡購物的吸引力,很大程度在于“驚喜價”遠低于“日常價”。但一些商家卻打著“骨折價”的名義,干著“天價”的買賣。明降暗升的“虛假打折”,算下來卻還是原價,甚至打完折比平時還貴;越來越長的預售期,讓商品貨物的庫存成本和時間成本成功轉嫁;還有諸多堪比數學題的滿減規則、確認收貨或給出好評才退差價的霸道條款……這些在價格的標識、變動、說明上動“歪腦筋”、搞“小動作”的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長此以往不僅容易澆滅大家對一些網絡購物節的消費熱情,也會破壞行業的生態。
新規的一大看點,就是根據當前網絡交易、電子商務的實際發展情況,對常見的促銷手段、欺詐行為進行了更有針對性的界定和規范。比如“不得采用無依據或者無從比較的價格,作為折價、減價的計算基準或者被比較價格”的要求,著眼的就是一些網絡購物節前突擊漲價、漫天要價的違規做法。對執法實踐中的新問題、新業態、新特點進行補充完善,有助于更好維護消費者、經營者合法權益,規范市場價格秩序。
所以,新規的出臺,是尊重市場、尊重規律、尊重實際的措施。事實證明,無論對消費者還是經營者來說,市場有效、政府有為是最大的利好。把該制定的規則制定好,該放的權限放到位,該營造的環境營造好,市場就會更有秩序、更有活力。

同時也要看到,網絡平臺既是自營商品的經營者,也是平臺企業的管理者,具有很強的社會屬性和公共屬性,是落實市場監督管理、維護市場價格秩序的重點對象。新規里,“依法配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場所內(平臺內)經營者開展價格監督管理工作”“發現場所內(平臺內)經營者有違反本規定行為的,應當依法采取必要處置措施,保存有關信息記錄,依法承擔相應義務和責任”“不得利用技術手段等強制平臺內經營者進行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標示”等要求都在提醒,包括網絡平臺在內的交易場所,既要切實履行明碼標價的義務,也要承擔相應的杜絕價格欺詐的責任,一旦出現問題,平臺應主動介入、跟進解決,想以“鴕鳥心態”免責、逃責恐怕再也行不通了。
總的來看,對促銷日、購物節來說,新規的出臺無異于一針強心劑,讓人們高漲的熱情有了堅實的保障,消費者越多,市場才會越紅火。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