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裝修并入住四年才發現房子是別人的,安徽戶主獲補償后騰還
還記得小品《砸墻》嗎?因門牌號“6”變成“9”而導致業主裝修進錯房、砸錯墻的故事讓人啼笑皆非。而如今在蕪湖市南陵縣許鎮某小區就上演了一幕現實版“砸墻”,雙方最終鬧上了法庭,此事才得到妥善解決。
新房住了四年 才發現住錯了
據了解,2012年許鎮人章某在南陵縣某房產公司購買了一套商品房,2013年6月交房并裝修入住。然而今年章某卻被崔某告上法庭,崔某表示該房是自己所有,是章某“進錯了房、裝錯了修”,要求章某立即騰空返還房屋,賠償損失并將房屋恢復原狀。
原來,崔某和章某二人都曾在該房產公司購買商品房,購房合同中約定了明確的樓號,崔某所購的房屋為小區A幢601室,章某一家購買的是B幢601室。收房時,章某一家弄錯了樓號,把B幢當成了A幢,結果糊里糊涂地裝修了A幢601室原本屬于崔某的房屋并入住。而崔某一家長年在外務工,一直未發現自己購買的房子被章某一家入住。
等到崔某發現房子被他人占了時,章某已經在此住了四年,對于房屋到底如何歸屬雙方協商無果,最終鬧上了法庭。
到底錯在哪 各有各的說法
審理過程中,章某認為現居住的房子在簽訂合同前,其多次與某房產公司工作人員到現居住的房屋內看房,并從物業管理處接受房屋鑰匙,如果弄錯了,也是因為某公司將房屋編號貼錯,責任不在自己這里。
章某稱自己裝修用去十幾萬元費用,如今要換房損失不小,故在訴訟過程中,章某追加該房產公司為被告。而某房產公司則認為章某一家誤裝修崔某房屋,是因為章某及其家人在裝修房屋時沒弄清房屋幢號,判斷錯誤所致,與房產公司無關。
獲得補償后 將騰還房屋
11月6日,記者從南陵縣法院獲悉,法院受理后,由于章某、崔某和房產公司三方各執一詞,涉及利益較大,經過多輪調解未果,法庭最終判決章某將房屋騰空返還給崔某,并將房屋恢復原狀。
此案進入執行階段后,法院多次召集三方當事人在之前調解的基礎進一步協商,積極勸導,最終章某、崔某及某房產公司三方協商一致,由某房產公司負責補償章某因裝修帶來的部分損失3萬元,崔某補償章某裝修款5000元,章某騰空房屋返還崔某。雙方對調解結果表示滿意,這起“錯房糾紛”最終得到了圓滿解決。
(原題為《這心也太大了吧入住四年不知住錯房 經法院調解 當事人獲補償后騰還房屋給房主》)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