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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州法官醉酒致休庭,法院:確有飲酒,已報請人大免職
11月7日凌晨,永州東安縣法院在其官方微博回應了“法官被指醉酒致休庭”一事的最新進展:決定報請縣人大常委會免去其蘆洪市法庭副庭長職務,對其違紀問題進一步立案審查。
永州東安縣法院“情況通報”稱,“近日,有群眾通過媒體舉報我院蘆洪市法庭法官魏凱揚醉酒開庭導致休庭,我院迅速組織力量,會同紀檢監察部門進行調查。初步查明,2017年8月22日中午,魏凱揚(非黨,現任蘆洪市法庭副庭長)應同學楊某某邀請,陪同從廣州回東安的同學鄧某某、唐某飲酒,導致下午開庭不能正常進行而宣布休庭后趴在審判席上休息。魏凱揚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公職人員工作期間嚴禁飲酒的規定,影響了庭審工作,損害了法官形象,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11月5日晚11時,@微永州 發布微博稱,“永州一法官拿審判臺當床,導致休庭”。該微博曝光:2017年8月22日下午3時許,“永州市東安縣蘆洪市鎮設在租著的門面房中的法庭開庭公開審理一起侵權責任案件,主審法官魏凱揚開庭時醉倒法庭,拿審判臺當床睡覺,最后導致休庭。”
隨后的6日上午8時13分,@happy夏明漢 發微博,提供了更為詳細的情況,“根據在場人和被告人唐壽元、唐生宏、唐生雄等六村民提供的視頻報料和電話詢問案件代理人得到證實,2017年8月22日下午3時許,位于永州市東安縣蘆洪市鎮蘆洪市圩上租來的門面房中,公開審理一起侵權責任案件,主審法官魏凱揚中午不知在哪接受吃喝,開庭時醉倒法庭,拿審判臺當床睡覺,最后導致休庭。”
11月6日魏凱揚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曾表示“(這個事)不是真的”,隨即掛斷電話。澎湃新聞查閱發現,魏凱揚系東安縣法院入額法官之一。
11月6日下午,永州市東安法院官方微博發布了一條消息,稱針對相關微博反映2017年8月22日東安法院蘆洪市法庭法官魏凱揚在開庭中存在的問題,該院黨組已經關注并高度重視,已安排紀檢組迅速開展調查,調查處理結果將第一時間向社會公布。
11月7日凌晨,東安法院再次更新官方微博,通報調查處理情況,“我院決定報請縣人大常委會免去其蘆洪市法庭副庭長職務,對其違紀問題進一步立案審查,后續處理情況將進一步通報。感謝社會各界的關注與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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