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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股迎第二家SPAC:首個由個人發起人主導,衛哲為發起人
首個由個人發起人主導的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登陸港交所。
6月10日,由嘉御資本創始人兼董事長衛哲、DealGlobe易界和Opus創富投行聯合發起的SPAC Vision Deal HK Acquisition Corporation(以下簡稱Vision Deal)正式在港交所掛牌上市,成為香港上市的第二家SPAC,同時也是首個由個人發起人主導的香港SPAC。
SPAC,全稱Special Purpose Acquisition Company,即特殊目的收購公司,公司上市籌集資金的目的是為了上市后一段預設期限內收購目標公司,即De-SPAC。一般來說,SPAC管理者通常需要在18至24個月的時間內,通過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形式,確定和完成收購目標公司,否則SPAC將被進行清算。
根據招股書,Vision Deal共發售1.001億股A類股份及5005萬份上市權證,每股A類股份定價10.00港元,募資10.01億港元。
Vision Deal的潛在收購標的或是兩類企業,一是專門從事智能汽車技術的公司;二是具備供應鏈及跨境電商能力,從國內消費升級趨勢中受益的優質公司。
Vision Deal計劃于上市日期后18個月內就特殊目的收購公司并購交易作出公告,并于上市日期后30個月內完成特殊目的收購公司并購交易。
官網信息顯示,嘉御資本由前阿里巴巴CEO衛哲于2011年創立,管理美元及人民幣基金資產總額約150億人民幣,是一家專注于新消費、跨境電商和出海品牌、技術驅動的企業服務、以及前沿科技領域的投資基金。嘉御基金截至目前已助力三十余家被投企業成長為獨角獸乃至超級獨角獸企業。
不同于其他SPAC,Vision Deal是首個主動提出在上市后18個月內發出De-SPAC(通過收購業務轉換成一般上市公司) 交易公告,以及在上市后30個月完成De-SPAC交易的SPAC,這個目標比規則要求的24個月和36個月更短。
衛哲在接受新華網專訪時表示,之所以將時間縮短,主要是為了減少投資方的資金沉淀時間與成本,但這也給SPAC發起人帶來不小挑戰,必須大幅提高資本運作效率,才能盡早完成優質企業收購與注資。
SPAC制度近期更加獲得市場認可與關注,亞洲市場方面,今年1月,新加坡交易所迎來首批SPAC上市;今年3月,首家SPAC在港交所主板上市。
僅在2022年首月,就有四家SPAC齊向港交所遞交招股書。據不完全統計,截至5月30日已有近12家SPAC向港交所遞交上市申請。
普華永道估計,今年將有10家至15家企業以SPAC形式在港交所上市,集資規模為200億至300億港元。
截至6月10日收盤, Vision Deal報9.89港元/股,下跌1.10%,總市值為12.37億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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