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女子被拐深山十年獲救?事發地警方否認拐賣,偵辦警方稱還在查
近日,一則關于“女子被拐深山十年刷視頻時求助獲救”的報道引發關注,不過,澎湃新聞采訪時,事發地派出所工作人員及涉事男子均否認存在“拐賣”。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廣西欽州靈山縣一名女子被拐賣至平果市舊城鎮深山中長達10年,因近期要上報疫情信息,她丈夫為她買了手機,她才通過短視頻平臺和父親的好友透露了被拐消息,最終她被靈山警方解救出來。
5月30日,事發地派出所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稱,此事不存在拐賣,沒有買賣行為,兩人系自由戀愛。
涉事男子覃某平則稱,兩人2012年在廣東打工時相識,之后一起返回他老家平果舊城鎮生活,目前育有一女。今年5月16日,兩人正在家時,被帶去舊城派出所,了解他們相識的過程及生活情況。他獨自回家后,妻子的手機關機,并拉黑了他的微信。“她(離開之前)沒有說什么,我也不知道這是什么意思……我也不知道她家人的聯系方式。”覃某平說。
對于此事,靈山縣公安局一工作人員稱,此事是否涉嫌拐賣婦女目前還在調查。“靈山警方”微信公眾號曾發文講述“解救被拐女子”過程,并稱嫌疑人覃某平對其拐賣婦女的事實供認不諱。不過,目前該文章已被刪除。對此,前述工作人員回應稱,“推送得早了一點,現在已經撤回了。”
涉事男子否認拐賣婦女,稱兩人有一個三歲多女兒但未領結婚證
據廣西法治日報5月28日報道,5月9日,欽州靈山縣煙墩鎮黃先生刷視頻時,發現其賬號留言欄一條留言稱,其是黃先生好友的女兒,被拐到平果市大山里,希望黃先生通知家人去解救。看完留言后,黃先生想起好友李先生曾提起,2012年他女兒小李外出務工后一直下落不明,家人多方尋找還是一無所獲。
報道稱,黃先生隨即與李父聯系,后李父向公安機關報案。靈山縣公安局煙墩派出所會同刑偵大隊就線索開展偵查。經調查,警方將此案立為拐賣婦女案,并通過分析研判基本鎖定李先生的女兒位于平果市舊城鎮。民警發現舊城鎮男子覃某平有拐賣婦女的重大嫌疑。

“廣西法治日報”微信公眾號 圖
報道稱,5月16日,民警驅車300多公里奔赴平果市開展解救工作。在平果市舊城鎮六岸村,民警將李先生女兒解救出來,并傳喚覃某平作進一步審查。經審訊,嫌疑人覃某平對其拐賣婦女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民警連夜驅車返回靈山縣煙墩鎮。5月17日凌晨,小李和父親及哥哥重聚。
覃某平的說法與靈山警方不同。5月30日下午,澎湃新聞通過電話聯系了覃某平,他自稱目前在家里,“(拐賣)這個事是沒有的。”
他稱,小李出生于1995年,比他小三歲,兩人在2012年相識,當時都在廣東打工,并于同年一起返回他的家鄉平果市舊城鎮生活。2019年,女兒出生,目前已經三歲多,但兩人至今還未領結婚證。
覃某平稱,2022年5月16日,有人上門把他們帶去舊城派出所問話,詢問了他們的交往過程、他對小李好不好、有沒有人跟蹤小李行蹤等問題,他在筆錄上按了手印。“我沒說這些(拐賣婦女的事情),也沒問我這些。”覃某平說。
覃某平稱,詢問結束后,他一個人回了家,也沒再見過小李。他再撥打她的電話,發現已經關機,微信也把他拉黑了。覃某平稱,自己只讀到小學四年級,不太識字,是后來村里人告訴他自己被認定涉嫌拐賣婦女。覃某平稱,這些年,兩人一直生活在一起,在廣東打工時,他給小李買過不能上網的“老人機”,后來“老人機”丟了。今年2月,考慮到自己出門打工時,女兒萬一有生病之類的突發情況,他就給小李重新買了智能手機和手機卡。
廣西平果方面稱不存在拐賣,靈山警方稱正調查
5月30日,事發地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此前對此事展開調查,了解到的情況并不像網上及報道所稱的“女子被拐深山10年”。涉事兩人多年前在工廠打工相識,自由戀愛,后回到男子家生活,“不是拐賣,不涉及到拐賣婦女,也沒有金錢買賣。”
同日下午,靈山縣公安局宣傳部門一名工作人員表示,上述事件是否涉及拐賣,縣公安局還在調查中。
此前,“靈山警方”微信公眾號曾發文介紹上述“解救被拐女子”的過程。目前,該文章已經被刪除。對此,前述工作人員回應稱,“推送得早了一點,現在已經撤回了。”
南風窗5月30日報道稱,平果當地警方有關負責人也稱,沒有“拐賣一說”,是“自由戀愛”。
南風窗的報道還稱,小李的堂哥稱,“從她出去打工到這次回來,前后11年,都沒和家里聯系。”對于小李是否“被拐”,他表示,“不要糾結于細節,無論怎樣,有一點是肯定的,她想回靈山,然后成功回來了,我們很感激。”
“她(離開之前)沒有說什么,我也不知道這是什么意思……我也不知道她家人的聯系方式。”覃某平告訴澎湃新聞。
澎湃新聞致電小李,其手機處于關機狀態。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