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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小區變更供暖方式引發業主投訴,開發商等公司被處罰
近日,西安市住建局官網發布一份責令整改通知書稱,陜西興正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簡稱興正偉新能源公司)按有關規定取得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的注冊建造師等企業主要人員已不滿足相應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條件,依法責令該公司嚴格按照資質標準進行整改。
澎湃新聞獲悉,興正偉新能源公司進入監管視線是因其卷入一個樓盤的供暖方式之爭,繼而遭業主質疑舉報。該樓盤名為“隆基泰和·云璽領峯”,由隆基泰和系公司陜西隆興泰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簡稱隆興泰和房地產公司)。
業主們提供的商品房預售合同等材料顯示,“云璽領峯”起初確定供暖方式為市政供暖,后來開發商試圖改為自建地熱供暖,遭業主抵制,進而引發一系列投訴。截至目前,開發商取水(地下熱水)許可申請尚未獲批。
開發商欲變市政供暖為自建地熱供暖
2021年7月中旬,“云璽領峯”開盤,在此之前的6月13日,開發商隆興泰和房地產公司向西安高新區住建局提交的預售方案報告中明確載明,供暖方式為市政供暖。
其在開盤時與購房者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約定:“交付時供熱系統符合供熱配建標準,使用城市集中供熱的,納入城市集中供熱管網。”
此外,在預售期間,“云璽領峯”工作人員在答復購房者咨詢時,也都明確表示,供暖方式為市政供暖。
但到2021年11月,業主們聽說小區的供熱方式要改為地熱供暖,于是便找開發商工作人員打探,得到了確定的答案,供暖方式將改為地熱供暖,工作人員還表示他們“也是才知道”。
一番溝通下來,開發商給出了變更供暖方式的原因:該區域內沒有市政熱力管網,且無法確保管網在項目交付后第二個供暖季予以敷設。因此,該公司決定采取中深層地熱能作為供熱的解決方案,在采用該方案時,同時預留與高新熱力管網碰口條件。“我司承諾,如供熱溫度和供暖時間無法達標,且高新熱力已在該區域敷設供暖主管網,則無條件接入高新熱力供暖網(無額外收費)。”
業主們相互溝通下來,才發現“云璽領峯”的商品房預售合同也已發生變化,后續接連出了兩個版本的合同,對涉及供暖方式的內容進行了調整。
第二版合同中關于供暖的內容為“交付時供熱系統符合供熱配建標準,使用城市集中供熱的,納入城市集中供熱管網,該商品房所在樓棟集中交付后第二個供暖季開始供暖,非因出賣人原因導致未達到以上條件的,出賣人不承擔責任。”
第三版內容為,“交付時供熱系統符合供熱配建標準,使用城市集中供熱的,納入城市集中供熱管網,可以使用的具體時間及條件以供應服務商提供的為準;無法使用城市集中供熱的,出賣人保障供熱效果,并同時保證供熱收費不高于城市集中供熱收費標準。”
同時,為了讓業主們接受地熱供暖,開發商還制作了一份PDF版的宣傳材料,向業主推廣地熱供暖。但業主們并不接受這種變更,并開始維權。
熱力公司稱開發商不斷推諉
關于“該區域內沒有市政熱力管網”的問題,業主們對西安高新區熱力公司進行了投訴。2022年3月20日,高新區熱力公司以信訪答復意見書的形式給業主進行了回復。
答復意見書稱:“2021年4月16日,我公司與開發商開始對接,12月9日,開發商提交正式用熱申請。在此之后,我公司業務員通過各種方式,多次督促開發商提供其余相關材料,但該項目負責人敷衍答復、不斷推諉。2022年3月17日15時將‘PDF審批總平圖、綜合管網圖、鳥瞰圖、全套建筑圖’提供,但仍缺少‘市政道路及地下管網實測圖(2年內)、暖通圖’資料。”
高新區熱力公司在上述答復意見書中還表示:“一、我公司已明確向開發商承諾,能夠用市政大網或分布式為該小區(云璽領峯)提供供熱服務。二、截至目前,開發商向我公司提供的手續尚不完整。還需提供‘市政道路及地下管網實測圖(2年內)、暖通圖’資料。三、針對相關投訴內容,我公司均在第一時間答復,不存在推諉扯皮現象。四、目前我公司為高新區近400家用戶提供供熱服務,其中不乏外地開發商,雙方均能合作融洽,如:萬達、萬科、中鐵等企業。供熱合作期間,我公司對本地或外地企業均一視同仁,不存在歧視外地開發商的情況。”
同時,高新區熱力公司還明確表態:“下一步,我公司將繼續跟進該項目接熱事宜,主動催促開發商提供其余資料,確保項目按期供暖。”

開發商因變更預售方案內容未備案被處罰
此外,對于三個版本的合同,業主們向住建部門進行了反映。2022年3月14日,高新區住建局給隆興泰和房地產公司下發《責令整改通知書》稱,“你公司開發建設的‘隆基泰和·云璽領峯’項目在銷售過程中,商品房預售方案內容發生變更,未在變更后10日內向房管部門備案,根據《關于實行商品房銷售違法違規行為記分管理的通知》,現對你公司做出記1分的記分處罰。”
此外,高新區相關部門還在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板”回應投訴稱,針對合同約定內容,住建部門多次約談隆興泰和公司,要求開發企業嚴格執行合同約定,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取水許可申請尚未獲批
雖然變更供暖方式的事情遭到業主們的種種反對,但隆興泰和房地產公司仍于2022年3月向西安高新區農水局提交了水資源論證報告,意在申請打井取水。該報告由陜西省水工環地質調查中心和陜西興正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編制。

開發商取水許可申請尚未獲批
業主們查閱相關資料發現,興正偉新能源公司資質存疑,認為該公司雖然擁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等建筑企業資質,但其員工數量并不符合這些資質的要求。就此,多位業主在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板”進行了投訴。
西安市住建局回復上述投訴稱,已就相關問題展開調查工作。回復還稱,根據相關規定,從2018年10月起,企業在申請建筑業資質時,不需提供人員社保證明材料,由資質申報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對人員社保真實性、有效性簽字承諾,并承擔法律責任。“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對發現承諾不實的依法處理。”

興正偉新能源公司被責令整改
5月17日,西安市住建局官網發布了一份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通知書稱,經核查,興正偉新能源公司按有關規定取得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資質類別及等級: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三級)的注冊建造師等企業主要人員已不滿足相應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條件。依據住建部《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等有關規定,依法責令該公司嚴格按照資質標準進行整改,并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3個月內整改完畢。整改期間不得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的升級、增項,不能承攬新的工程。逾期仍未達到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條件的,市住建局將依法撤回該公司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
此外,針對隆興泰和提交的打井取水申請,業主們也進行了投訴。5月10日,西安市高新區通過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板”回復稱,目前,高新區農水局并未批準該項目取水許可申請。

開發商提供的地熱利用方案原理圖
隆興泰和房地產公司給業主提供的地熱供暖宣傳材料顯示,其擬建的是中深層地熱梯級供暖。原理為:鉆鑿一對地熱井(1采1回),通過取水井抽取地下熱水,在能源站內經過板式換熱器換熱,二次測循環水溫度升高,達到供暖溫度,通過循環將熱量輸送至用戶。換熱后的地熱水通過熱泵再次提取熱量,溫度降低,通過回灌井回灌至取水層。
公開資料顯示,這是一種地面換熱的地下熱水利用方案。但這種利用方案存在地下水難以同層回灌等弊端,據《中國能源報》報道,地熱能源利用大省河北,正在限制和淘汰地面換熱的地熱利用模式,轉而支持井下換熱技術。
上述報道題為《全面走向井下換熱,河北地熱供暖找到出路了?》,刊發時間為2021年9月12日。文中引用權威人士說法稱,“從目前河北的政策導向看,主流的地面換熱開發模式今后在河北可能寸步難行。”“今后,以地面換熱模式開發的新建地熱井基本在河北不允許了。”河北將轉而支持地熱開采的另一種模式,即完全不開采地熱流體、閉式循環取熱的“井下換熱”技術。但井下換熱技術尚處于制定標準、開展示范項目的技術儲備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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