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人民法院報刊文:懸賞執行要最大限度地保障舉報人人身安全

懸賞執行作為司法實踐中的重要探索,對于解決執行難具有一定的積極意義。
近日據媒體報道,廣東省興寧市人民法院為廣泛發動群眾查找“老賴”下落及其財產線索,首次發出執行懸賞公告。筆者認為,懸賞執行制度進一步壓縮了“老賴”的生存空間。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民商事訴訟數量也隨之飛速增長,執行難的問題也日益凸顯,由于缺乏被申請執行人及其財產信息無法得到執行,一些不講信用的被執行人逃避了法律的懲罰,法律的正義得不到體現,也影響了司法權威。在此背景下,法院積極嘗試懸賞執行這一方式。懸賞執行針對的一般是經過較長時間的強制執行,窮盡各種執行措施,仍無法收到執行效果的案件,尤其對于被申請執行人下落不明且無法查證其財產狀況,或者被申請執行人隱匿、轉移財產等的案件。
懸賞執行作為司法實踐中的重要探索,對于解決執行難具有一定的積極意義。首先,懸賞執行作為化解執行難的重要輔助手段,有利于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就當前來看,法院在執行工作中可采取的手段比較多,如對被執行人采取拘留、罰款、列入失信名單等措施,對其財產采取凍結、劃撥、查封、扣押、拍賣等措施,但不可否認的是,有時法院窮盡各種執行手段,也無法順利執結。懸賞執行實際上是對法院執行的一個重要“補缺”。引入懸賞執行可充分發揮社會各方面力量,使知情人能站出來提供“老賴”的住所、財產等相關信息,只要舉報線索真實、有效,法院就可以及時對被執行人的人身或財產采取強制措施,從而快速將案件執結,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其次,懸賞執行有利于維護司法權威,在全社會形成強制執行的威懾作用。通過采取懸賞執行手段,鼓勵知情人舉報“老賴”線索,使法院執行有了抓手。另外,通過將“老賴”信息公開在報紙、網站、微信,張貼在小區、住所,接受群眾舉報,給“老賴”制造輿論壓力,促使其主動到法院履行債務,也可以在社會形成良好的氛圍,維護法律權威,促進社會誠信體系構建。
應該注意的是,懸賞執行只是一種輔助的執行措施,但絕不是萬全之策,即使采取了懸賞執行措施,執行人員和執行法院仍需積極采取其他的執行措施,以收相輔相成、事半功倍之效,更好地保護執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同時,懸賞執行制度應建立嚴密的懸賞舉報保密制度。懸賞執行中,舉報人最大顧慮是害怕被舉報人打擊報復,因此,要給予舉報人最大限度的人身安全保障,設立嚴格的舉報保密制度。要將舉報線索和核實線索單獨分開,舉報線索由專人負責登記,核實線索可由經辦執行法官進行。對于舉報人的個人資料和信息,除必要人員外,其他人不得接觸,盡量縮小舉報線索接觸面,保障舉報人的人身及財產的安全,降低舉報人的舉報風險,真正使懸賞執行落到實處。對于因故意或過失泄露舉報人身份及其提供的線索等信息并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原題為《懸賞執行值得探索》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