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男子撿手機后向失主提要求:讓媒體報道我拾金不昧再還
9月15日,廣州的林先生在越秀公園附近丟失了一部手機。隨后發(fā)生的事情讓他有些無奈,撿到手機的男子要求先找媒體報道其拾金不昧的精神,才愿意歸還失物。9月28日下午,該男子所在的居委會工作人員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其實是一件小事,但是他很固執(zhí),我們也很無奈。”林先生稱,他的手機至今未被歸還。此事在網(wǎng)上引起熱議,不少網(wǎng)友表示,這樣的拾金不昧豈不是變了味。


9月28日下午,北青報記者聯(lián)系上手機失主林先生。林先生稱,其手機于15日上午11點左右在廣州越秀公園附近丟失的。此后,他一直嘗試給手機撥打電話,但始終無人接聽。“以為手機找不回來了,打算放棄了。”之后林先生暫緩尋找,重新辦理了手機號。
廣州蟠虬社區(qū)居委會鄧主任告訴北青報記者,撿到手機的男子于21日來到社區(qū),“他說不想讓失主知道自己的姓名,想通過我們把手機還給失主。”鄧主任稱,她隨后就根據(jù)手機上的來電號碼聯(lián)系了失主林先生。林先生很高興,為表示感謝,他說特意花了幾百元買了一幅寫有“福”字的字畫作為謝禮。
接下來的事情卻讓人有點摸不清頭腦了。撿到手機的男子拒絕接受謝禮,他要求林先生先找媒體“宣傳好人好事”,才能歸還手機。“我們多次勸說,但他很固執(zhí),非要找媒體先報道。”鄧主任說。
林先生稱,對方給了自己兩張紙條,一張寫有當?shù)仉娨暸_和報社的爆料電話。另一張則摘抄了一大學生因誠信行為獲獎勵的新聞。“他說自己拾金不昧,要求我們必須找到媒體報道他的事跡,否則將不歸還手機。”
林先生告訴北青報記者,他的手機是一年前花了2000多塊錢買的,“不是多么貴重,但是綁定了一些銀行卡賬號,丟了比較麻煩。”林先生說,對于對方拒不歸還的行為,他很煩心,但是也沒什么辦法。
29日上午,北青報記者多次聯(lián)系撿到手機的男子,截至發(fā)稿,其手機未能接通。記者撥打其家中的電話,家人說他不在家。該男子家人稱,對其“撿手機要求先報道再歸還”一事并不知情。 (原題為《廣州男子撿手機拒不歸還:讓媒體報道我拾金不昧再還》)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lián)網(wǎng)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yè)務經(jīng)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y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