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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網友稱在未設禁停標牌道路停車被罰,警方:沒泊位不能停
南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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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網友程先生在南海網“問政海南?找領導”欄目留言:“原海口市瓊山區城管執法局后面的下坎村旁邊,一條無名道路上,既沒有禁停標志,也無路牌,卻被貼了罰單,請有關部門給個說法。”對此,海口市公安局回應稱,該路段雖未設置禁停標志牌,但未劃設機動車停車泊位,因此該路段不能停放車輛。
網友反映,原海口市瓊山區城管執法局后面的下坎村旁邊有一無名路,路旁有墓地,我的車經常停放在這里,9月1日無故貼上罰單,該道路既沒有禁停標志,也無路牌,希望執法單位給一個明確的說法。9月11日,執法交警又來貼了罰單。希望政府部門來此地調研,給市民找到一個解決問題的方法,不能一味地貼罰單,解決不了問題。
對此,海口市公安局回應稱,《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規定,“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即停車場或停車泊位),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但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位于鳳翔東路原瓊山區城管執法局后面的下坎村路段屬于人行、機動車混合的公共通行路段,該路段雖然沒有設置禁停標志牌,但未劃設機動車停車泊位,因此該路段不能停放車輛。
此外,機動車在該路段上違規占道停放,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予以貼單處罰,有法可依,并無不妥之處。
(原標題為《網友對海口道路未設禁停標志牌被罰不解 警方:混合路段不能停車》)
校對:張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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