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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立平︱書法家有多俗?

近來作家賈平凹的字,被某位教授著實奚落了一番。文人好罵,自古而然,何以愛罵寫字這檔事呢?有底氣之故也。中國傳統向來重道、輕文、賤藝,圣人有底氣罵哲人,哲人瞧不起學人,學人想罵文人,文人別無可罵,只能罵罵藝人。文人本“無足觀”,連太史公都承認自己乃為人所“戲弄”者,那么書法家當然是自鄶以下無譏焉。然而告別傳統社會,走過二十世紀,文人的這點傲慢資本早已蕩然,所以時下書法家大抵只滿足于做做藝人,不復憧憬“文人馀事”“游戲翰墨”了。
賈平凹受的奚落還算客氣,遠遠不及陳獨秀對沈尹默的當頭棒喝:“其俗在骨。”據說沈幡然醒悟,從此“痛改前非”,深懷感荷,罵架轉為佳話。但事實卻非如此,三十年后重逢四川,陳再睹沈字,仍不滿意,致信沈弟子臺靜農道:“字外無字,視三十年前無大異也。”看來深入骨髓之俗,實在難以根除,有時不免要帶進棺槨了。

書法家被罵“俗”,似乎是有些源遠流長的。明代張弼擅草書,號“顛張復出”,“怪偉跌宕,震撼一世”。當時有位學者定山先生莊昶,號活水翁,就罵張弼的字“好到極處,俗到極處”。后來有人追問莊昶,怎樣才算好字,答曰:“寫到好處,變到拙處。”晚清劉熙載將此語倒過來又說了一遍:“丑到極處,便是美到極處。”
對于已故書家,隔空罵戰更是毫無顧忌。清代傅山罵元代趙孟頫“駒王無骨”,南宋朱熹罵北宋蘇、黃把字“胡亂寫壞了”,北宋米芾罵唐代顏、柳為“俗品”,柳公權甚而被封為“丑怪惡札之祖”。米芾晚年被宋徽宗召到宮里寫屏風,寫完把筆一扔,狂妄而諂媚地說:“一洗二王惡札”,“照耀皇宋萬古”。罵書圣王羲之的,米芾之前還有韓愈,他說“羲之俗書趁姿媚”。
相較而言,古代文壇、詩壇雖也常有批評謾罵,但似乎不如書壇這么直截痛快,一個“俗”字可以罵倒一切。何以故?因為重道、輕文、賤藝。書法居事業文章之末,古人一上手就是俗,需要不懈努力,精通筆法,貫注精神人格,才能使字變得不俗。
被人罵“俗”也未嘗不是好事,“宋四家”中至少有兩位是被罵出來的。元祐初年,山谷與東坡同游寶梵寺,興來作草,東坡稱賞,忽一人從旁罵道:“魯直之字近于俗!”此人便是請東坡吃“三白飯”的錢勰,字穆父。山谷被罵后,不復為人作草,直至晚年謫居涪陵,見藏真《自敘》真跡,始恍然開悟,然恨“穆父死已久矣”。蘇門秦觀也被錢穆父罵過俗,既而改弦易張,但后來寫的字“人多不好”。錢勰罵米芾的話則是“刻畫太甚”,米芾從此自出機杼,董其昌贊他“拆肉還母,拆骨還父”。
書法家的“俗”確乎由來已久,于今為烈。當下之“俗”主要有這么幾重:
其一:江湖之俗。不臨經典,不知筆法,乃至不通文字,無知者無畏。書法內容多是古詩文,落款更須文言,所以文化水平一有欠缺就立馬露餡,不打折扣。不除這根俗骨,本不配稱“家”。但如今情形是,書法圈,大江湖,門檻低,東邪西毒,南帝北丐,三教九流,熙熙攘攘。有人看不過去,政客、商人罵不得,最后只能罵罵文人。反觀當今文人也確實不爭氣,筆法不通,一寫就是江湖體,如歐陽修罵北宋士大夫“往往僅能執筆”而已,還常以“文人字”自居,又遑論他人?
其二:廟堂之俗。習書多年,技法精到,臻乎完美。有的還是書法博士、書法博導或書協主席,執掌書壇大小廟堂,香火興旺。但過于注重形式,寫字如排兵布將,深謀遠慮,在在充滿機心。如黃庭堅所說“步驟太露,精神不及”,“字字得古法而俗氣可掬”。技術終究是有限的,套用傅山的話:“仔細想來,便此技到絕頂,要他何用?”刻意求好,缺少蘊藉,遮蔽性情,沒有學問識見、襟懷人格的貫注。
其三:靈臺之俗。由生到熟,復由熟求生,欲彰自身面目,變法創新,故意示異于人。劉熙載所謂:“始由不工求工,繼由工求不工。”于是,怪書、丑書、吼書你方唱罷我登場。實則欲除筆墨之俗,首需除靈臺之俗。靈臺有求名爭勝之念,腕下則機心蠢蠢焉。石濤號為不俗,然放言:“縱使筆不筆,墨不墨,畫不畫,自有我在”,要“混沌里放出光明”。人非上帝,不能說有光就有光。光,絕非書法本身,而是筆墨背后全幅人格的閃耀。古人謂不俗是“臨大節而不可奪”,不是筆墨形態上的特立獨行。
徐復觀說:“真正的藝術,乃超越于異同之上。”超于異同,并非“也無風雨也無晴”,而是一切“陽舒陰慘”皆“本乎天地之心”。第三重俗,甚難去除,乃最后一關,上不去終落第二乘,翻上去就是通天大道。其境界難以言說,黃庭堅晚年有一段體驗差近之,迻錄于下:
老夫之書,本無法也。但觀世間萬緣,如蚊蚋聚散,未嘗一事橫于胸中,故不擇筆墨,遇紙則書,紙盡而已,亦不計較工拙與人之品藻譏彈,譬如木人舞中節拍,人嘆其工,舞罷則又蕭然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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