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社論】網約車監管標準,需“量身定制”

近期,蘭州、泉州等地方政府的網約車監管政策開始調整,部分降低了準入門檻,例如準入車型標準放寬、駕駛員的從業條件放松、取消部分服務標準的要求等。
長久以來,城市出租車行業積弊纏身。網約車的問世攪動了出租車行業的死水。移動互聯網的特性,讓網約車平臺可以有效地跟蹤與問責駕駛員的服務品質。而且,網約車客觀上打破了出租車行業的數量管制,增加了供給,讓廣大消費者享受到了共享經濟的好處。另一方面,也因為當初網約車管理的不規范,一轟而上,司機魚龍混雜,特別是平臺、司機和乘客的權利義務劃分不清,出現了不少亂相。
所以,去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公布了《關于深化改革 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中國成為全世界第一個在全國范圍內承認網約車合法性的國家;之后,地方監管部門也有的放矢地做出一系列的規范性規定,形成了對網約車“合法化+規范化”的兩手管理。
在各地的規范條件中,既包括直接規定車價、軸距、排量等;也有對司機的戶籍、居住證、考試等提出要求。但其中一些規定也引發不少爭議,比如,之前寧波的網約車資格證考試通過率只有兩成左右,考試中居然還要考“黃宗羲是哪個朝代的人”這種偏門知識。
經過近一年的政策施行,一些地方政府設置的門檻標準,有沒有實現當初的目的?標準有沒有“微調”的必要?這應該有針對性的解答、量身定制的解決方案。
這次蘭州、泉州等地網約車政策的松動,體現了問題的一個層面。一方面這是環境所致,這些城市的公共交通服務保障能力遠不如一二線城市,過高的網約車準入門檻,降低了出租車業的服務供給。另一方面,蘭州等城市的收入水平、發展水平有限,但是,蘭州修訂前的網約車準入門檻,甚至部分高于一線城市,這抑制了新業態的發展,因此受到中央主管部門的批評。
蘭州等地方政府放松網約車政策,不管其動力是來自市場的呼聲,還是上級政府部門的推動,都是值得點贊的。事實上,今年7月,國家發改委等部委聯合印發了《關于促進分享經濟發展的指導性意見》,其中就明確表態,要避免用舊辦法管制新業態,破除行業壁壘和地域限制,審慎出臺新的市場準入政策。
可以說,以網約車、共享單車為代表的分享經濟,在業態發展、政府管理經驗等各方面,中國都走到了世界前列。其中,中國政府“包容審慎”的監管智慧功不可沒。
目前,一些地區網約車政策的松動釋放了市場活力,這體現了對新業態彈性監管、及時調整、不僵化的理念。應根據不同城市的發展水平、交通環境,量身定制監管標準——該堅持高標準的,就不應放松;該實事求是的,也當及時放松準入條件。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