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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詭筆記|陳涌金案:嘉慶朝第一人倫慘劇
古人撰筆記,倘若是鬼狐仙怪等志異類內(nèi)容,總在盡量避免自我的介入,即便是有所謂的“真實經(jīng)歷”,也多半假借親朋好友的視角來闡述,比如《子不語》和《閱微草堂筆記》中的“余甥”、“先君子”、“余同官”、“姚安公”(紀曉嵐的父親紀容舒)等,可能是因為作者明知筆下乃杜撰之事,不好把自己寫得像柯南似的,走到哪里都能碰到死鬼吧。
因此當筆者讀到清代學者許仲元在《三異筆談》里記述的“陳涌金案”一文,頗有喜出望外之感,因為這篇文章不僅記錄了嘉慶年間一場詭異恐怖的真實案件,更加重要的是,負責偵破此案的主審官員之一,恰恰是許仲元自己。

陳涌金案離奇復雜,如果想講明白,必須先弄清案件中的幾個主要人物:
陳涌金:藥販子,有四個兒子,長子早逝,次子名叫陳美思,三子和四子不詳細介紹。
陳美思:陳涌金次子,負責看守設(shè)在杭州的陳家藥肆。
樂氏:陳美思之妻,生有二子。《三異筆談》里介紹她“黑腯而媚,如南漢宮人,性狡獪”。這里的“南漢宮人”,是指黑胖而媚態(tài)的樂氏很像南漢最后一位皇帝劉鋹寵愛的一個波斯女人,《清異錄》中記錄此女“黑腯而慧艷,善淫,曲盡其妙”。
吳氏:陳涌金長子的遺孀。
阿貓:陳涌金長子與吳氏生下的女兒。
高宏通:長年在陳家做活的長工。
主要人物介紹完畢,接下來筆者就給大家講述這一奇案的前后經(jīng)過。
陳涌金一家在慈溪算是名門大戶,但穢聞不斷,據(jù)傳由于陳美思長期在杭州經(jīng)營藥肆,很少著家,他的老婆樂氏和公公陳涌金就有了不干不凈的關(guān)系。此外,由于長子無后(只有一個女兒阿貓),所以在樂氏的攛掇下,陳涌金曾經(jīng)力主把樂氏的兩個兒子之一過繼給大兒媳吳氏,但吳氏對樂氏非常厭惡,不想讓她繼承長房的財產(chǎn),所以堅決反對,這就埋下了樂氏對吳氏仇恨的種子。
恰好趕上吳氏生瘧疾,樂氏裝出一副熱心腸的樣子,去藥鋪買了藥,親自熬了捧給吳氏喝,吳氏的病情漸漸好轉(zhuǎn),對樂氏也和顏悅色了許多。這一日,樂氏正要熬藥,忽然“發(fā)現(xiàn)”爐中炭火不夠了,讓阿貓去拿炭,趁著阿貓離開屋子的時候,“于劑中入生鴉片三錢才、木鱉子一錢”,生鴉片就不必說了,木鱉子亦有毒性,吳氏“服后寒戰(zhàn)不止,遂絕”!
因為吳氏長期患瘧疾,死亡的情狀又是寒戰(zhàn)不止,所以眾人沒有覺得她的死有什么異樣,只有她的女兒阿貓懷疑自己去拿炭的過程中,樂氏在藥中動了什么手腳,于是在守靈的過程中痛哭不止,一邊哭一邊嘴里罵罵咧咧,不僅說母親乃是被人毒殺,更在言辭中影射爺爺和二嬸通奸。樂氏驚恐萬狀,就和陳涌金商量怎么辦才好。陳涌金不僅為老不尊,且老而彌狠,一不做二不休,派家丁把阿貓抓到柴房里,污蔑她與長工高宏道通奸。阿貓哪里肯認罪,破口大罵陳涌金和樂氏是奸夫淫婦,陳涌金聽得惱羞成怒,竟用一根鐵釬子從她的嘴里插入,直貫后腦!阿貓一命嗚呼,陳涌金和樂氏將她“乘夜埋于曠野”,對外只說她離家出走了。
畢竟紙里包不住火,陳涌金親手滅了長子一門,引起人言洶洶。而陳涌金也是邪魔入腦,竟利用身為族長的權(quán)力,把族中所有質(zhì)疑他的人,一律驅(qū)逐出慈溪。不僅如此,慈溪縣令黃兆臺在接到老百姓舉報之后,收受陳涌金賄賂,“以殺有罪子孫寢其事”——殺死有罪的子孫(指“通奸”的阿貓),不能算犯罪。這一下引得“慈民大嘩”,各種傳聞不脛而走,轟動了整個浙江。
在民眾輿論的巨大壓力下,浙江巡撫楊邁功感到了巨大的壓力,正不知從何措手,突然想起正在府署居住的許仲元來。
許仲元回憶“時予奉邁功中丞檄,清理積案,寄居府署”,忽然接到楊邁功的指示,讓他會同寧波府知府姚秋坪一起,重新查辦陳涌金家的兩條人命案。
二、阿貓最后拜謝的是誰?
姚秋坪于斷獄無甚才能,接到上峰的指令后,凡事都聽許仲元的。許仲元建議,為了防止陳涌金銷毀相關(guān)證據(jù),所以先不要有任何“官方動作”,以免走漏消息,先派可靠的人去慈溪秘密調(diào)查走訪。姚秋坪提出:自己家中有一老仆可用,許仲元表示,老仆不是慈溪本地人,不熟悉地理,容易露餡。姚秋坪又提出一個人選,寧波府的某個老練的胥吏,許仲元再次表示反對,認為陳涌金案件鬧得這么大,其必定不惜金錢打點,胥吏都知道這是撈一把的時候,保不齊與之串通一氣。關(guān)鍵時刻,還是有儒家思想墊底的讀書人靠得住,“天一閣管書人邵姓,充學院吏,明干忠實可往”。姚秋坪“即密召之,授以方略”。
邵某極其干練,得到指示的當天就出發(fā)前往慈溪,二更即歸,向姚秋坪和許仲元匯報:他有個親戚是陳涌金的鄰居,對陳家的事情頗有了解,“亦訪于數(shù)里同事某家,所言皆同,大約通奸事虛,謀產(chǎn)事實,故殺事亦實,棺埋叢葬處尚存”。
既然事實確鑿,姚秋坪立刻下令將案件相關(guān)人等押解到府,并挖出吳氏的棺材和阿貓的尸首,重新尸檢,發(fā)現(xiàn)吳氏尸身確有中毒跡象,且阿貓死因乃“以鐵籖自口揕其腦,殺之”。
開堂審訊的前一天晚上,姚秋坪的夫人做了一個怪夢,“夢見秋坪向東坐,中坐古衣冠人,兩青衣鎖一少女入,白衣衫上血跡如雨點。中坐人略詰問,即飭放之,女起,向北叩首,復向西謝秋坪,又前趨一步東向叩首,若知己之在后也”。如果解夢,大概那少女正是阿貓,因為死得冤枉,被陰曹地府的判官開釋,并懇求在陽世為官的姚秋坪為她申冤做主吧!
不過,她“前趨一步東向叩首”感謝的人是誰,這時還是個謎。
這時許仲元被任命為金華縣令,奉調(diào)赴省。而浙江巡撫楊邁功依然對他十分倚重,就陳涌金案件的偵辦問題征求他的意見,許仲元“乃手書二十余條以答”。認真細致到這個份兒上,按理說應(yīng)該很快能將真相大白于天下,誰知半路突然殺出了一個程咬金——陳家的長工高宏通主動投案自首,聲稱自己確實與阿貓通奸,阿貓死前剛剛產(chǎn)下一胎,埋于某處。
這一下輿論大嘩,因為如果坐實了阿貓真的是“淫婦”,那么陳涌金殺她在古人看來就是大義滅親的行為,可以諒解,甚至不會有人追求其母吳氏的死因了,那么官方對此案的查辦也應(yīng)該即時中止……這一下,別說姚秋坪手足無措,就是一向足智多謀的許仲元也沒了主意!
關(guān)鍵時刻,案件再次出現(xiàn)了令人震驚的反轉(zhuǎn)。
有個名叫陳吳氏的人,一直在陳家做浣衣婦,是個孤言寡語的粗笨下人,這時突然站出來,交出了一件所有人都完全沒想到的物證——“阿貓被難前三日月布一縛”!
阿貓死前三天,曾經(jīng)將一塊月經(jīng)布交給陳吳氏,讓她清洗,但陳吳氏恰好有事,扔在桶里沒有來得及洗,基于阿貓無辜被害的義憤,這時她拿了出來,對整個案件的審理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
一見此物,高宏通頓時癱在了公堂之上,他承認自己與阿貓根本沒有什么奸情,一切都是慈溪縣令黃兆臺的指使,“賄高自認奸夫”。
案件到此,真相大白,惡有惡報的時候終于到來。殺人兇手樂氏被判斬立決,高宏通被判流放,黃兆臺“部議革職,特旨發(fā)軍臺”,而陳涌金“年已七十,例得免罪”,不過這個作惡多端的老家伙也因為身敗名裂,很快一命嗚呼了。
直到這時,姚秋坪的夫人才恍然大悟,夢中阿貓“前趨一步東向叩首”所感謝的,正是粗樸的浣衣婦陳吳氏啊!
三、“殺光”兩個村子的人是誰?
《三異筆談》作者許仲元留下的個人資料很少,甚至連他的真實姓名叫“許仲元”還是“許元仲”都存在爭議。據(jù)占驍勇先生在《〈三異筆談〉與〈緒南筆談〉二書之關(guān)系及其作者小考》一文中的考證,許仲元是松江府(今上海市)人,曾經(jīng)九次鄉(xiāng)試都沒有考上,只好靠著給官員當幕僚為生(這里筆者忍不住說一句,僅許仲元在陳涌金案審理中表現(xiàn)出的能力,足以見得科舉應(yīng)試真的是“淘汰”了一大批經(jīng)世濟時之才),“足跡遍天下,未至者惟兩粵、奉天、甘肅及福建五省”。后因才干卓著,被派往云南,署理楚雄府廣通縣,嘉慶十年他任蘭溪知縣,嘉慶十九年至二十一年署永嘉知縣,嘉慶二十二年任金華知縣,道光七年罷官后寓居杭州郡齋,寫成《三異筆談》一書。
由這段履歷可知,陳涌金案的案發(fā)和審理,是嘉慶二十二年(1817年)的事情,當屬無疑。
許仲元自己是個斷獄高手,在《三異筆談》中,對其他認真辦案的官員也多有贊許。比如發(fā)生在宜良的一起“滅門大案”——這起案件中“死者數(shù)十,滅門者數(shù)家”,整整兩個村子的人竟死絕了。由于“地處山僻,兩村既盡死,闃無知者”,直到好幾個月之后,有其他村子的人經(jīng)過,看見遍地尸骸,嚇得魂飛魄散,由于尸身上并無傷口,每個死者面容都猙獰可怖,所以滇省上下紛傳此乃“鬼殺”,多虧了宜良縣令施延良是個不信鬼神的人,“密往勘之,則骨發(fā)狼籍,不辨何貌,并不計何數(shù)”。但現(xiàn)場留下了大量婚娶之物,甚至可以從服裝上看出哪具尸體是新郎新娘。施延良又到附近一些村莊細細調(diào)查走訪,得知大約在“案發(fā)時間”,恰恰是暴死的兩個村莊的一對青年男女通婚的日子。這時仵作來報,尸檢證明,所有尸體都存在砒霜中毒的跡象,而村中為了迎婚準備的喜宴器皿、廚具中都檢出了砒霜。施延良于是推理得出結(jié)論:這一定是婚宴的廚師把用來除地中病蟲害的砒霜誤當成鹽下在飯菜里,“少頃,娶者歸,女家亦闔村來送,嘉禮才畢,饑渴方殷,聚而大啖,須臾兩村數(shù)十人皆死,蓋倉卒間誤以種地信砒霜末益鹽煮饌也”。
令許仲元欽佩的,還有廣東惠州府和平縣縣令姚西垣。當?shù)赜袀€流氓打死了一個乞丐,然后跑到官府去告狀,說自己的弟弟被某個富戶殺害了,想趁機訛詐富戶出一大筆錢私了。姚西垣“立往勘驗”,果然發(fā)現(xiàn)死者的尸體橫臥于富戶的田中,正當所有人都認定確實是富戶殺人時,姚西垣卻繼續(xù)蹲下身子勘查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草尖上有一溜血跡,一直通到田外,不像是死者被追趕或搏斗時流下的,反倒像是尸體被扛在某人肩膀上背來時,順序滴落的……于是姚西垣不去審富戶,而是對那個報案的“哥哥”嚴加審訊,終于查明了事情的真相。
也許在今天看來,無論許仲元、施延良還是姚西垣,并沒有福爾摩斯那樣高超的推理才能,只是圍繞案件做踏踏實實的走訪和調(diào)查而已,但是倘若了解到那個時代有多少官員庸碌無為,有多少官員貪贓枉法,就可以理解許仲元們的不易。尤其許仲元,作為一個在《三異筆談》里大書特書詭事奇聞的人,臨到正事時一絲不茍、忠于職守,絕不把以“詭”為“鬼”——虛幻與真相,人家拎得清。
本文發(fā)表于《北京晚報》,澎湃新聞經(jīng)作者授權(quán)轉(zhuǎn)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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