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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暫行條例征求意見期結束,中消協建議強制使用環保包裝
《快遞暫行條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期已結束。針對征求意見稿和有關消費者權益保護的重點問題,中消協與各地消協組織共同向消費者征集意見并提出修改建議。從征集情況看,快件延誤、丟失、損毀的賠償問題最受消費者關注,消協組織建議強制快遞企業投保責任險,強化企業管理。快遞業造成的環境負擔不容小覷,消協組織建議將“鼓勵”使用環保包裝改為強制性義務。

延誤賠償標準亟待明確
截至8月22日,中消協和各地消協組織共收到來自高校、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政府機關、律師事務所等單位的消費者所提出的修改意見292條。消費者意見集中在快件延誤、丟失、損毀的賠償問題,快遞企業義務及民事責任,貴重物品、保價和保險問題,行政監管及處罰,簽收問題五大方面。
“從2016年12月到2017年3月,中消協組織全國消協工作人員、維權志愿者以及專業調查人員約180人,對包括順豐、中通、圓通、宅急遞、天天、百世、EMS等10家快遞進行了體驗式調查,共寄遞1300份快件。”中消協法律與理論研究部主任陳劍介紹,調查人員發現,約56%的快件都沒有承諾寄達時效,只有35.9%的快遞員要求收件人簽字。92%的收件包裝沒有破損,但是內遞物品的完整率只有83.9%,也就意味著16.1%的快遞件里有內傷。
根據《快遞暫行條例》(征求意見稿),發生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而未保價的快件,應依照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確定賠償責任。鼓勵保險公司開發快件損失賠償責任險種,鼓勵快遞企業投保。
對此,廣州消保委、上海消保委建議增加“強制快遞企業投保責任保險”內容。目前快遞企業保價標準并無統一規范,大都需要消費者承擔不合理的高成本,快遞企業因此逃避、轉移了自身責任。強制快遞企業投保責任險,有助于增強其安全意識,強化企業管理。
智能收件箱管理需加強
快遞業飛速發展,大量紙質包裝箱為環境增加了很大負擔。征求意見稿明確,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和寄件人使用可降解、可重復利用的環保包裝材料,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采取措施回收快件包裝,實現包裝材料的減量化利用和再利用。
“只有將倡導性的規定上升為法律義務,經營快遞的企業才能積極有效地使用環保材料。”四川消保委建議將“鼓勵”改為強制性義務。
快遞到了,家里沒人怎么辦?因快遞員將快件隨意放在物業處而丟失的例子并不少見。征求意見稿將末端配送服務設施的完善列入其中,規定企業事業單位、住宅小區管理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采取與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簽訂合同、設置快件收寄投遞專門場所等方式,為開展快遞服務提供必要的便利。鼓勵多個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共享智能末端服務設施。
“目前,智能收件箱已開始普及,但對智能收件箱的管理較為滯后,建議對提供智能末端服務設施的企業加以約束,明晰提供智能末端服務設施的企業與經營快遞企業的權責。”福建消委會建議。
違法從業者5年內不得入行
安全問題備受消費者關注。此次征求意見稿規定,冒領、私自開拆、隱匿、毀棄、倒賣或者非法檢查他人快件,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有前款規定行為,或者非法扣留快件的,將沒收違法所得,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并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并可以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其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
安徽消協建議通過從業禁入加強管理,建議快遞從業人員有上述行為的,5年內不得從事快遞行業。
此外,按照征求意見稿,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用戶信息泄露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向所在地郵政管理部門報告。四川消委會建議,應強化違反規定的法律責任,明確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未妥善保管用戶信息電子數據、快遞運單等,給用戶或消費者造成損失的,應當按照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本文原題為《快遞業強制使用環保包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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