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北京哈雷新手培訓兩天騎行墜亡,活動組織方被判賠62萬余元
北京晚報8月29日消息,35歲的劉先生購買哈雷摩托車后,作為新手在參加4S店的銷售兼教練陳先生組織的騎行活動時,意外甩入溝中身亡,留下妻子、父母和未滿一歲的孩子。今天上午,朝陽法院對這起案件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定北京市風火輪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在此次騎行活動中未能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存在過錯,劉先生本人也有主要責任。因此判決該公司賠償劉先生的家屬62萬余元。
2015年6月,劉先生從風火輪公司購買了一輛哈雷戴維森摩托車,并參加了該公司旗下騎行學院為期2天的培訓。同年8月13日,劉先生參加教練陳先生在“哈雷戴維森騎行學院”的微信群里組織的前往密云的免費騎行活動。當天中午,車隊在行駛至密云縣石城鎮黃土梁村時,劉先生發生事故,經搶救無效死亡。
據劉先生的愛人宋女士講,事發后她曾到過出事地,那是一段盤山公路,上下行各一條機非混合車道,連續幾個急轉彎。
現場照片顯示,事發地位于轉彎處,路側立有一個標志桿。翻過標志桿一側路邊的圍擋是一條深溝,溝里有水,不深。劉先生便是在下山途中操作失控導致摩托車撞到了標志桿上,車留在原地,他本人則飛了出去,摔進了路側3米深的溝中。劉先生胸部和骨盆多處骨折,胸腹部有閉合傷。交管部門認定,劉先生負全責。
事后,劉先生的家屬將陳教練和風火輪公司一并告上法院,索賠200余萬。今天上午,朝陽法院對這起案件作出一審判決。
盡管風火輪公司稱并未授權陳教練組織此次騎行活動,但法院經審理認為,陳教練組織此次騎行活動的行為應當認定為職務行為。
判決稱,雖然庭審中有證人到庭作證,證明陳教練對參加此次騎行活動的人員進行了風險提示和告知,但微信內容顯示陳教練及風火輪公司未能對此次騎行活動的危險性進行合理的預估,也未對騎行的線路進行考察和合理的選擇,亦未對騎行過程中的安全保障進行合理的部署和安排,特別是對劉先生的駕駛資格未進行嚴格的審查,即安排劉先生駕駛摩托車進入高速公路行駛,未能考慮到劉先生持有的駕駛證尚在實習期,即安排有連續轉彎的山路,而事發地點正是連續轉彎且下坡的山路地段。據此,法院認定風火輪公司在此次騎行活動中未能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存在過錯。
法院同時認為,劉先生系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成年人,自己應盡到一定的安全注意義務,特別是在持有的駕駛證尚在實習期間,其應當對自己的駕駛技術有合理的認知。劉先生對死亡的結果亦應承擔主要責任。
據此,法院判決風火輪公司賠償死者家屬死亡賠償金58.8萬余元,喪葬費1.3萬余元,精神損害撫慰金2萬元。
(原題為《哈雷新手騎行墜亡 活動組織方被判賠》)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