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自考生投訴知網查重不對個人開放,信陽師院:不再要求學生自查
據人民網“領導留言板”4月19日消息,針對網民關于“學位論文要求提供中國知網查重報告,但是中國知網不對個人開放查重功能,個人在淘寶購買查重擔心虛假”的留言,河南省教育廳回復稱,信陽師范學院經研究決定,不再要求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本科生提供論文檢測報告,由學校統一對論文進行檢測,若重復率高于30%,將視為不合格。
這位網民3月29日在人民網向河南省省長留言稱,我是信陽師范學院繼續教育學院的一名自考本科畢業生,學校發布了關于2022年度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本科生申請學士學位工作的通知,其中一項申請材料中要求提供,論文“文本復制檢測報告單”完整版紙質、電子版各1份(中國知網論文檢測系統,重復率≦30%)。這需要我們自己去知網出具檢測報告。但是知網不對個人開放查重功能,學校也沒有開知網賬戶,個人在淘寶購買查重又擔心虛假和,那么學校能否提供知網查詢賬戶或知網查重?
河南省教育廳4月19日回復稱,網友你好,收到留言后,省教育廳高度重視,第一時間與信陽師范學院繼續教育學院有關負責人聯系溝通。信陽師范學院繼續教育學院于2022年1月12日發布了《關于2022年度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本科生申請學士學位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2022年度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本科生申請學士學位工作進行安排部署。為提高論文質量,該校在《通知》中要求學生提供論文“文本復制檢測報告單”完整版紙質、電子版各1份(中國知網論文檢測系統,重復率≦30%)。考慮學生的實際情況,該校經研究決定:
一、不再要求學生提供論文檢測報告,由學校統一對論文進行檢測,若重復率高于30%,將視為不合格。
二、調整學位申請材料受理方式,由現場受理改為網上受理。
三、申請學位論文答辯改為網上進行,學位證的發放視情況另行通知。
信陽師范學院繼續教育學院網站消息顯示,信陽師范學院4月6日已在《關于調整2022年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本科生學士學位申請工作方式的通知》中表示,不再要求學生提供論文“文本復制檢測報告單”,學校將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對所有申請學士學位提交的論文進行檢測(中國知網論文檢測系統,重復率≦30%),重復率高于30%的論文視為不合格。
澎湃新聞注意到,中國知網“拒絕向個人用戶開放學術不端檢測系統服務”的行為,被指“涉嫌構成了濫用市場支配地位”。4月20日,浙江理工大學法政學院特聘副教授郭兵去年12月提交的關于“中國知網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起訴材料,已于今年3月21日被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受理。
4月20日,郭兵向紅星新聞介紹,2021年10月,他在參加中國法學會檢察學研究會公益訴訟研討會期間,有一篇論文收到有關方面的短信通知,稱其投稿論文已通過初評,需要提供論文的查重報告。隨后,郭兵發現通過學校訂閱的中國知網平臺,無法獲得學術不端檢測系統服務(即“查重”服務)。經向所在學院、學校圖書館等部門了解,郭兵得知,中國知網并不對個人用戶開放,學生只有每年畢業論文提交時教務處才向各個學院定額開放中國知網“查重”服務,教師則只能通過學校圖書館并繳納一定費用后才能獲得中國知網“查重”服務。
“經過一番折騰,我只得選擇向學校圖書館繳納相應‘查重’服務費用后,由圖書館工作人員代為‘查重’。”郭兵說。在付費查重后,出于職業的敏感性,從事法律工作的郭兵第一時間進行了相關條例的檢索。在與一些專業、律師朋友討論后,大家一致認為,知網的行為涉嫌構成了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主要包括沒有正當理由,拒絕向個人用戶開放學術不端檢測系統服務、通過明顯不合理的合同條款限定單位人員使用學術不端檢測系統服務等。”
郭兵的訴訟請求包括:第一,被告知網在官方平臺刊登道歉聲明;第二,被告立即停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向包括原告在內的個人用戶開放學術不端文獻檢測系統服務;第三,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1萬元等。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