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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工難禁根源在哪?媒體刊文:要從改變貧困落后面貌上下功夫

8月20日《法制日報》一則報道關注了童工問題,把不少人的目光又拉到了這群稚嫩的少年身上:他們中有美發店門口熟練專業地招攬客人的小伙,有看不到升學希望又不想一輩子“刨地”的小姑娘,有災難發生時依然在井下作業的黑娃子——他們統統不滿16周歲,不少人剛剛初中畢業。
在媒體報道中,這些原本應該坐在教室里,和老師同學在一起的孩子,之所以過早地走入成人職場,原因歸結于“家長沒有法律意識,一些地方的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對童工現象缺乏常態化的執法監察”。這些固然是童工現象持續至今的重要原因,但在筆者看來,這些并非根本原因。而根本原因是什么,是什么造成孩子不能、不想繼續讀書,是什么造成孩子父母不勸阻甚至支持乃至鼓勵孩子走出學校、走向社會?這值得我們深思。
關注童工,當然有必要關注有關部門對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保障情況,也有必要關注勞動監管部門的執法情況。同時,我們也注意到,較此前相比,童工現象在減少,目前工作薄弱的地方,往往是經濟相對落后、教育相對落后的地方。
現在正值暑期,筆者身邊的朋友中不少做家長的正頭疼孩子越來越大卻仍不知道珍惜感恩父母的勞動,打算送到哪里去做做義工。這些家長寧愿送孩子去做義工,也絕不會讓他們去做童工。這是為什么?
首先,這些家長還不需要孩子掙錢,再就是怕他們吃虧,也怕他們做不來。擔心的事兒,做家長的都明白,包括那些童工的家長。可有的人為什么最終讓孩子選擇了做童工?筆者想,在此之前,他們或都經過了反復掂量,不斷打聽,仔細比較和成宿的糾結,之后發覺,與其拿出全部積蓄供孩子繼續讀書,不如讓孩子早早出去長見識養活自己,或許是孩子最好的甚至是唯一的出路。
報道主人公李成和馬永明之所以成了童工,都有家境貧困落后的影子。提這個問題,筆者是想說,法治國家不應該允許一個童工存在,目前有關禁止童工的法律規定(具體包括勞動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等)明確而具體,監管不嚴固然有執法隊伍自身的問題,但從根源上來說,童工難絕終究需要從改變落后面貌上下功夫,不僅僅是物質貧乏,還有精神貧乏。
繼提出精準扶貧之后,近日,習近平總書記在脫貧工作會議上提出,脫貧攻堅工作是底線任務。由此,再次給我們有關部門提出了脫貧硬指標。這其中就需要一些職能部門,包括教育、法律等相關部門,強化自身責任意識,同步做好精神扶貧工作,對準每一個目標家庭,普及法律常識,提供法律服務,掃除繼續教育障礙,挽救一個孩子,挽救一個家庭,因為他們完全可以也應該有更好更多的出路。
(原題為《童工難禁的根源在哪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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