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全國律協維權中心成功處置一打律師事件,司法部副部長曾批示

今年7月,河北省邯鄲市發生一起嚴重侵犯律師執業權利事件:7月11日,河北十力律師所王艷濤律師到邯鄲市叢臺區法院排隊立案時,因排隊發生混亂與值班法警發生爭執,被法警拽進安檢室毆打。
事件發生后,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維護律師執業權利中心”(以下簡稱“維權中心”)主動介入維權,及時啟動“維護律師執業權利快速聯動處置機制”,并與河北省律師協會、邯鄲市律師協會“維權中心”上下聯動,成功處置了這起侵犯律師執業權利事件。
邯鄲市中級法院、市司法局、市律協組成聯合調查組,查明事實真相并作出處理建議;叢臺區法院對相關責任人予以處理,公開道歉,并對王艷濤律師受到的損害予以賠償。
全國律協“維權中心”主動維權
7月11日15時33分,河北十力律師事務所殷清利律師發微博稱:“據河北十力律師事務所王艷濤律師所述:7月11日上午其在法院取號排隊后,因秩序混亂被告知號單作廢,其再行排隊被六七名法警毆打并戴手銬至二樓嫌疑人羈押室半小時。”
獲悉此事后,全國律協“維權中心”第一時間致電河北律協,在確認情況基本屬實后立即啟動“維護律師執業權利快速聯動處置機制”,并向司法部相關領導進行匯報。
司法部副部長熊選國作出批示,要求全國律協“維權中心”向最高人民法院反映情況,指示河北省司法廳會同法院對事件進行調查處理。
7月13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國家安全部 司法部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關于建立健全維護律師執業權利快速聯動處置機制的通知》的規定,全國律協“維權中心”致函最高人民法院監察局,通報有關情況,并請協調相關法院依法予以處理。
同時,全國律協“維權中心”敦促河北省律師協會根據《律師協會維護律師執業權利規則(試行)》的規定,及時了解情況,穩妥處置,切實保障律師人身權利不受侵犯。
聯合調查組查明事實真相
事件發生后,河北省司法廳副廳長王大為專門與邯鄲市政法委、市司法局主要領導進行了聯系協調,并專題聽取了情況匯報并提出指導意見,要求主管機關、維權機構快速介入、快速調查、快速依法處理。河北省律協會長李益民及時傳達司法部和全國律協重要指示,多次與相關部門進行溝通協調。
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要求查明事實,不隱瞞、不回避、不護短,并依法依紀對相關人員作出嚴肅處理。
在接到王艷濤律師向邯鄲市律師協會“維權中心”提出的維權申請后,邯鄲市司法局、市律協迅速啟動維權應急預案,第一時間指派邯鄲市律協維權委主任常友、河北十力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濤在半小時內趕到現場與法院交涉、向公安機關報案、送王艷濤律師住院治療、固定基本證據。
隨后,邯鄲市中院、市司法局、市律協組成聯合調查組,對事件進行調查核實。
聯合調查組查明的事實為:2017年7月11日上午8時30分許,河北十力律師事務所王艷濤律師到叢臺區人民法院南門當事人通道處排隊等候進入該院,因排隊與法警發生爭執。輔警張貝貝、李洪波、盧浩楠將王艷濤拽進安檢室,輔警張貝貝、李洪波、盧浩楠、段星顆、郭濤、張亞寧等6人先后對其進行毆打,并將其戴上手銬關押,后由該院值班副院長李亞雷到場指令解開手銬。王艷濤律師自行走出法院后,向邯鄲市律協“維權中心”電話申請維權。
調查組認為,叢臺區法院輔警毆打王艷濤律師的行為侵犯了王艷濤律師的權利,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為此,調查組提出處理建議:(一)依法依紀追究參與毆打人員責任;(二)依紀依規追究相關領導責任;(三)責成叢臺區法院公開道歉,并對王艷濤律師的損害予以賠償。
調查組同時指出:叢臺區法院安檢通道采用的是法官、當事人、律師混行通道,是引發該事件的重要因素。為此,調查組要求叢臺區法院認真進行反思,確保不再發生類似事件;要求全市兩級法院建立、完善律師專用通道設置,切實維護律師執業權利。
事件得以妥善處置
8月9日,叢臺區法院在其官方微博通報處理結果,對參與毆打王艷濤律師的6名輔警張亞寧、張貝貝、李洪波、段星顆、郭濤、盧浩楠予以清退;給予法警大隊長張增彥行政警告處分;向王艷濤律師公開道歉;對王艷濤律師受到的損害賠償2萬元。
8月9日,邯鄲市司法局、市律協召開了維權工作專題會議,叢臺區法院院長王連賓在會上向王艷濤律師當面公開道歉。
此外,關于損害賠償問題,叢臺區法院已與王艷濤律師達成了協議,并已履行完畢。
(原題為《全國律協“維權中心”成功處置一起侵犯律師執業權利事件》)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