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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雷州“借車上班存款三萬”局長現形:涉案超2700萬元
8月11日,廣州日報記者了解到,最新一期的《廣東黨風》期刊披露了廣東省雷州市住建局原局長羅純清腐敗案細節。經查,羅純清利用職務之便受賄索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等,總涉案金額高達2700 多萬元。
“清廉”干部露真面目
涉案金額2700多萬元
羅純清,雷州市覃斗鎮人,1959年11月出生,1997年4月進入雷州市規劃建設局工作,歷任雷州市住建委員會副主任、副局長,2002年6月至2011年10月任雷州市規劃建設局局長、雷州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局長,2011年10月任雷州市海洋與漁業局黨總支書記。
據披露,羅純清在雷州市住建局局長位置上盤踞長達9年時間,平時衣著簡樸,是一位開著借來的車上下班,個人存款只有三萬元的“清廉”干部。
隨著湛江市紀委和雷州市紀委聯合調查的逐步深入,羅純清暴露出千萬巨貪的真實面目。
經查,羅純清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事項、篡改個人檔案資料;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違反規定從事營利活動;違反群眾紀律,刁難群眾,吃拿卡要;違反工作紀律,造成國家巨額經濟損失;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兩性關系;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之便受賄索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等,總涉案金額高達2700多萬元。
不給錢就不審批
利用身份低價買鋪盈利
羅純清身上籠罩著諸多光環,如全省建設系統先進工作者、湛江市建設系統思想政治工作者、湛江市城鄉建設工作先進個人、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先進隊員,連續6年被評為湛江市優秀黨員,連續9年被評為雷州市優秀黨員等。
盡管只是個科級干部,手持審批權的羅純清肆無忌憚地用權力套現,更不忘“主動出擊”,明目張膽索要好處。2010年,雷州市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在競得土地后向雷州市住建局申請報建,據當事人反映,在手續齊全的情況下羅純清遲遲不簽批,僅含糊答復不符合要求。
該房地產公司的經辦人員符某某經人指點,找到羅純清承諾給其3萬元以示感謝,羅純清不同意,要求修改圖紙。符某某將立面圖修改后,再次找到羅純清,將感謝費提高到5萬元,羅純清連圖紙都沒有看便拒絕了符某某,要求再改圖紙。
第三次,符某某將新的圖紙拿給羅純清審批時,羅純清很不耐煩地說該圖紙不美觀,討論肯定不能通過,要求符某某通知老板陳某某親自找他。該房地產公司老板陳某某無可奈何只能出面約羅純清吃飯,用餐期間,羅純清直接提出該項目要16萬元才能通過審批,并要求陳某某將錢拿給自己下屬梁某某。陳某某只好按照羅純清的要求將16萬元交給梁某某,之后該項目的報建手續很快審批通過。在報建過程中,由于羅純清對該房地產商提出修改圖紙的無理要求,單在設計圖紙上就造成該開發商40多萬元的損失。
除此之外,在雷州市另一房地產公司開發建設過程中,羅純清借視察工作之名到工地現場,向該公司法人高某某提出,自己的朋友想購買臨街的商鋪,要求高某某給予打折優惠。高某某礙于羅純清雷州市住建局局長身份只好同意,之后,羅純清指使他人用低于市場價77萬余元的價格購買了兩間商鋪。2006 年至2009 年,羅純清還利用職務之便參股房地產項目,獲得盈利90多萬元。
獨斷濫權:
國資損失1300萬
雷州市某房地產公司通過競拍的方式取得兩塊相鄰的土地,地塊相互銜接,中間有公共巷道790多平方米。2010年,該公司在開發建設過程中,將宗地間沒有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公共巷道劃入開發范圍,向雷州市住建局申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羅純清明知該房地產公司存在非法占用公共土地的問題也簽署了《建設設計規定通知》《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等。
在向雷州市政府提交規劃設計指標過程中,雷州市住建局又將該項目實際總用地面積虛增了11000多平方米來計算容積率,導致該房地產超建33000多平方米。在另一塊土地開發建設過程中,房地產商同樣用虛增面積上報規劃方案提高容積率,羅純清在知情的情況下審批簽發了有關手續,造成該房地產超建面積約18000平方米。
羅純清違規審批以上兩個房地產項目造成國家土地和土地出讓金損失1300多萬元。由于項目違規,相關職能部門無法對違法項目進行驗收,不能辦理房屋產權證,導致群體性上訪事件,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案發后,羅純清向審查組強調,在其任雷州市住建局局長期間,單位多次被廣東省建設廳、湛江市建設局評為先進,其本人也多次被評為湛江市優秀共產黨員,卻對其濫用職權造成國家巨額經濟損失和群體性上訪事件的嚴重后果避重就輕,推卸責任。
審查人員透露,羅純清在接受組織調查時,狡辯稱自己在雷州市住建局工作繁重,整日忙碌,甚至還理直氣壯地表示自己業務不熟,不懂坐標、不懂畫圖,不用負責技術層面把關,作為單位一把手只需在宏觀上把控,荒謬之談實在可笑。
涉嫌用親屬身份購16套房
小車轉到朋友名下 長期“借”車
據披露,許多人對羅純清的評價是為人低調,他平時穿著樸素,看上去沒有任何問題。“兩規”期間,羅純清除了標榜自己清正廉潔,裝模作樣博取同情之外,對其違紀事實避而不談,對抗組織調查,企圖蒙混過關。
然而,羅純清在盡力“表演”時,審查組成員迎難而上,斗智斗勇,終于撕下了其 “小官大貪”的面具。經查,羅純清涉嫌使用其侄子羅某某等13人的身份信息開設銀行賬戶,在深圳、珠海、湛江等地購置16處房產和3輛轎車,涉案資產高達1300多萬元,其中,深圳的一套房產價值就高達530多萬元。
審查人員透露,羅純清對處置自己的不義之財可謂煞費苦心,他借用多個農村親戚的身份證,又用他人照片花錢辦理多個身份證,開設銀行賬戶隱匿財產。當他看中某套房產時,會將銀行卡改好密碼,指使其侄子羅某某出面用他人身份信息辦理購買手續。
就連羅純清平時使用的小汽車,也是用其侄子羅某某的名義購買,羅某某認為登記在自己名下不好,才將該小車轉到了朋友鄧某某的名下,羅純清一直“借用”該車。
(原標題為《 "借車"上班,存款僅3萬,雷州這個“清廉”局長竟有16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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