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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大省”浙江破地方保護,整治以行政權力排斥外地經營者
澎湃新聞(www.kxwhcb.com)4月14日從浙江省市場監管局獲悉,該省公平競爭審查工作部門聯席會議辦公室決定從即日起至10月,在全省開展破除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專項行動,破除妨礙生產要素市場化配置和商品服務流通的體制機制障礙,暢通國內大循環;企業和個人發現此類行為的,可向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舉報。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日前公布,提出加快建立全國統一的市場制度規則,打破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促進商品要素資源在更大范圍暢通流動,加快建設高效規范、公平競爭、充分開放的全國統一大市場。
據了解,浙江省這一專項行動聚焦教育、醫療衛生、工程建筑、公用事業、交通運輸、保險、政府采購、招投標等行業和領域,重點整治四類行為:
濫用行政權力,妨礙商品服務和要素自由流通,如對外地商品設置歧視性價格、收費、補貼等標準或政策,采取重復檢驗認證等措施,設置標準技術等壁壘,設置許可備案等障礙,設置關卡或信息化手段阻礙等。
濫用行政權力,排斥或限制外地經營者,如違法違規將在本地注冊企業或建設生產線、采購本地供貨商產品、進入本地扶持名錄等與政府采購中標綁定;排斥、限制或強制外地經營者在本地投資或設立分支機構;在政府采購和招投標中實施地方保護等不合理限制和差別化待遇。
濫用行政權力,限定或變相限定交易,如通過與經營者簽訂“政企合作”協議、備忘錄等,妨礙其他經營者進入相關市場,或對其他經營者實行不平等待遇排除、限制競爭;沒有法律法規依據而設置不合理的項目庫、名錄庫等限定或變相限定使用特定商品、服務;授予特許經營權行為等。
濫用行政權力,制定含排除、限制競爭內容的規定,如以規定、辦法、決定、公告、通知、意見、會議紀要等形式,制定發布含有選擇性補貼、設置不合理市場準入門檻、劃分市場、限定交易主體等排除、限制競爭內容的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制定城市管理、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安全生產等涉企政策時以地方保護為目的提高標準、層層加碼。
“我們要求各地自查存量政策措施,對含地方保護、市場分割的予以廢止或修改,落實對新制定政策、措施的公平競爭審查,實現公平競爭審查100%覆蓋。”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將組織開展濫用行政權力實施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行為的交叉檢查,并委托專業機構對相關部門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情況開展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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