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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大抗排異藥用量,配藥后倒賣:多名腎移植患者因騙保獲刑
腎移植患者在接受手術的外地醫院獲得抗排異藥處方,回到醫保所在地后,向當地醫院虛構抗排異藥用量,留下實際服用的,將多余部分賣給收藥人——由揚州邗江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騙取醫保基金案日前宣判,22名被告人因詐騙罪獲刑,其中6人被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至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不等,并處2萬元至1.5萬元不等的罰金;其余人員被單處1萬元至2000元不等的罰金。
2019年4月,揚州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接到舉報:多名腎移植病人在當地某醫院門診開出抗排異藥后寄往外地。
腎移植后患者應長期服用抗排異藥,為何將自己要用的藥寄到外地?社保中心調查發現,此前被認定為抗排異治療門診特殊病種病人的趙某(化名)從當地醫院憑醫保卡買藥后,在醫院附近的快遞站點寄出標識為“藥”的包裹,次日在安徽馬鞍山被簽收,判斷其可能倒賣用醫保卡購買的藥品獲利,向公安機關報案。警方隨后抓獲9名收藥人,又查出趙某等33名賣藥人。
據檢方披露的信息,2017年12月,趙某在南京一家醫院接受腎移植,術后需服用多種抗排異藥,每月所服藥物價值在萬元以上,經醫保報銷自費2000元。術后住院時,趙某在醫院公廁看到高價收藥的小廣告,出院后聯系收藥人,在收藥人“指導”下,拿出院時醫生開的處方前往揚州某醫院配藥。
開始,他需要按該處方單上的藥量服藥,并每月前往南京的醫院復查,該院醫生會根據其體內藥物濃度和病情的變化開新處方,用藥量逐漸減少。但趙某未將用藥量變化告知揚州醫院的醫生,而一直使用出院時的那張處方單,虛構實際服藥量。拿到揚州醫生開的藥,他留下自己需要的量,多余的賣給收藥人。2018年初至2019年7月,趙某通過這種方式非法獲利3萬余元,還幫助病友與收藥人搭線,另有32名患者參與倒賣藥品,在上海、江蘇、安徽等地騙取醫保基金75萬余元。
2020年9月,警方將33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詐騙罪移送邗江區檢察院審查起訴。趙某等人辯稱無法決定服藥量,沒有詐騙的故意,并對詐騙金額認定提出異議。
檢方通過補充偵查,向腎移植專家了解術后服用抗排異藥品的一般情況,調取了嫌疑人接受移植后的檢查記錄和報銷情況,從而推定各嫌疑人應明知各自的實際用藥情況。對詐騙數額的認定,在無法排除嫌疑人第一次出售藥品時主觀上已形成騙取醫保基金故意的情況下,按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原則,扣除各犯罪嫌疑人第一次出售藥品的數額,共核減12.1萬元。
考慮到犯罪嫌疑人多為腎移植患者,身體較差,因病致貧等,檢方對詐騙數額未達到構罪標準的2人作出絕對不起訴決定;對主觀惡性較小,有自首、坦白、認罪認罰等情節的9人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對詐騙金額在萬元以上的22名嫌疑人提出緩刑或單處罰金的量刑建議。法院認定,22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多次利用醫保騙取社保醫療基金,已構成詐騙罪,采納了檢察機關的全部量刑建議。
澎湃新聞(www.kxwhcb.com)獲悉,針對辦案發現的醫院銷售處方藥品存在漏洞等,邗江區檢察院向職能部門發出檢察建議并被采納。此外,該院已以涉嫌非法經營罪對9名收藥人提起公訴,該案正在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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