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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網民稱疫情期間封控在家被公司通知按事假處理,官方回應
澎湃新聞記者 呂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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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人民網“領導留言板”4月11日消息,針對網民關于“疫情期間封控在家,公司按事假處理”的留言,甘肅蘭州七里河區委11日作出了回復。
網民3月22日在人民網向蘭州市七里河區委書記留言稱,我是蘭州***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的一名普通員工,本次疫情期間,按照防疫要求,我所住小區封控管理,我無法上班。今日公司群里通知,所有員工封控期間無法上班的,先按月休假天數扣除(我們是月休四天),月休假扣完不夠的按年假天數扣除,年假扣完不夠的按事假天數扣除。因疫情無法上班,不是員工的本意,疫情已經影響了本月的工資收入,還要按事假扣除,是否合理?煩請轉至監管部門按國家政策處理為盼。
蘭州市七里河區委4月11日回復稱,留言反映的問題,經向區人社局核實,情況如下:根據省人社廳《關于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明電〔2020〕5號)有關規定:“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如單位確實存在違反有關規定的行為,請網民提供有關證據,我們將依法進行實地檢查。
責任編輯:湯宇兵
校對:施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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